第一节 生产设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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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都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719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生产设施
分类号: F014.1
页数: 2
摘要: 清末、民国时期,全县除榨油、纺织、铸造、砖瓦、粮食加工等部分行业有简易专用工场建筑外,大部分行业多以住宅或租赁民房作临时工场。建国后,工场建筑随着工业的发展,得到迅速的发展。1970年,在建设“大港工业区”的过程中,新建厂房面积合计达22589平方米。据1 985年全国第一二次工业普查统计,全县国营工业企业共有房屋建筑面积1 0.516万平方米,其中用于生产的6. 232万平方米;集体工业企业共有房屋建筑面积4. 015万平方米,其中用于生产的3. 1587万平方米。机器设备清末、民国时期,县内工业生产以手工业生产为主,半机械化设备主要有脚踏织布机、印刷转盘机、油榨等。民国13年,县人江汉购置8马力柴油机作动力,加工大米,都昌始有动力机械设备。
关键词: 生产方式 生产经营

内容

清末、民国时期,全县除榨油、纺织、铸造、砖瓦、粮食加工等部分行业有简易专用工场建筑外,大部分行业多以住宅或租赁民房作临时工场。
  建国后,工场建筑随着工业的发展,得到迅速的发展。1956年,国营工业企业开始兴建厂房。1970年,在建设“大港工业区”的过程中,新建厂房面积合计达22589平方米。进入80年代后,新建、扩建、搬迁了罐头食品厂、饲料公司加工厂、高压输变电站、油脂加工厂、棉针织厂、建筑材料厂、化工厂等一批企业。据1 985年全国第一二次工业普查统计,全县国营工业企业共有房屋建筑面积1 0.516万平方米,其中用于生产的6. 232万平方米;集体工业企业共有房屋建筑面积4. 015万平方米,其中用于生产的3. 1587万平方米。1989年,国营工企业更新改造厂房3278平方米,总价值达114万元。
  机器设备清末、民国时期,县内工业生产以手工业生产为主,半机械化设备主要有脚踏织布机、印刷转盘机、油榨等。民国13年(1 924年),县人江汉购置8马力柴油机作动力,加工大米,都昌始有动力机械设备。50年代末、60年代初,县农机厂先后购进C616型手摇皮带车床、C618型车床、摇臂钻机、皮带龙门刨床、万能铣床等金属加工设备。60年代末,造船工业拥有折边机、压铁机、滚板机等大型造船专用设备20余台。70年代,工业生产广泛使用机器设备(详见表17-4)。进入80年代后,国营工业企业的生产设备得到大幅度的更新改造,据1985年全国第二次工业普查统计,在国营工业企业已安装生产没备价值(原值)的8784万元中,80年代出厂的设备价值(原值)5141万元,占总价值的58. 52%。1 986年,铸造型砂厂年产5万吨擦洗砂车间建成投产。1987年1 0月,造船厂干吨级船台建造成功。1989年,铸造型砂厂年产2万吨的精浮选砂车间土建工程完工。
  [=此处为表格(1969-1980年国营、集体工业企业金属切削机床及锻压设备)=] [=此处为表格=]

知识出处

都昌县志

《都昌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描述了1992年起都昌县的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党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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