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都昌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7126 |
| 颗粒名称: | 第二章 水利建设 |
| 分类号: | F407.9 |
| 页数: | 3 |
| 摘要: | 民国前,兴修农田水利,政府无专项岁出,多从灾荒后民政系统下拨的赈灾款或以工代赈款中解决。建国后,小型水利工程实行“民办公助”,准受益谁负担,国家给予必要的补助。大中型水利工程,国家列入基本建设计划,下拨专款,年投入款则随建设规模而定。1 950年至1 951年,县政府派干部下乡并带大米资助群众兴修水利。1952年国家首次投放水利建设资金3万元。1953年为支持大港烂泥垅水库及全县小型工程建设,投资7.5万元。1958年后,水利建设发展速度加快,国家投资也逐年增加,至1 960年投入经费241万元。1 961年至1 963年,水利建设处于低谷阶段,水利投资只有1 22万元。国家投资较多的1989年为175.6万元。 |
| 关键词: | 建筑经济 水利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