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措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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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都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7097
颗粒名称: 防火措施
分类号: DF463
页数: 1
摘要: 建国后,县人民政府非常重视护林防火工作。1951年县人民政府就颁发了关于预防山林火灾的文告,要求各地大力开展护林防火的宣传,研究制定护林防火的具体办法。1955年至1957年又相继颁发了《关于加强护林防火工作的布告》。以后,又多次下发通知、布告。1988年县四大山脉指挥部又发布《致武山、阳储山、苏山、鸣山地区人们的一封信》,铅印8千份,广泛发动乡、村群众做好护林防火工作。在防火期,对林区生产、生活用。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时,亦须经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机关批准。在国营林场及主要林区山头设立了望哨4处,建立兼职灭火队650人,开防火线30公里,防火林带5公里。并运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引起森林火灾的肇事者。
关键词: 林业管理 防火措施

内容

建国后,县人民政府非常重视护林防火工作。1951年县人民政府就颁发了关于预防山林火灾的文告,要求各地大力开展护林防火的宣传,研究制定护林防火的具体办法。1955年至1957年又相继颁发了《关于加强护林防火工作的布告》。以后,又多次下发通知、布告。80年代后,全县认真贯彻《森林法》及《森林防火条例》,层层建立护林防火责任制,并列为领导干部任期内的考评目标。1988年县四大山脉指挥部又发布《致武山、阳储山、苏山、鸣山地区人们的一封信》,铅印8千份,广泛发动乡、村群众做好护林防火工作。在防火期,对林区生产、生活用。火严格实行“四不准”(即:不准放火烧山,不准烧山赶野兽和烧蜂,不准在林区附近烧田埂和草木灰,不准在林区乱扔烟头火种。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时,亦须经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机关批准。)“六不烧”(即,不经批准不烧;三级风以上不烧;未开好防火线不烧;没有组织好扑灭人员不烧;没有准备扑灭工具不烧;领导不在场不烧)是年,还备配防火专用车l辆,电台1部,对讲机2对,专用电话1部。在国营林场及主要林区山头设立了望哨4处,建立兼职灭火队650人,开防火线30公里,防火林带5公里。并运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引起森林火灾的肇事者。

知识出处

都昌县志

《都昌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描述了1992年起都昌县的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党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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