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都昌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7097 |
| 颗粒名称: | 防火措施 |
| 分类号: | DF463 |
| 页数: | 1 |
| 摘要: | 建国后,县人民政府非常重视护林防火工作。1951年县人民政府就颁发了关于预防山林火灾的文告,要求各地大力开展护林防火的宣传,研究制定护林防火的具体办法。1955年至1957年又相继颁发了《关于加强护林防火工作的布告》。以后,又多次下发通知、布告。1988年县四大山脉指挥部又发布《致武山、阳储山、苏山、鸣山地区人们的一封信》,铅印8千份,广泛发动乡、村群众做好护林防火工作。在防火期,对林区生产、生活用。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时,亦须经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机关批准。在国营林场及主要林区山头设立了望哨4处,建立兼职灭火队650人,开防火线30公里,防火林带5公里。并运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引起森林火灾的肇事者。 |
| 关键词: | 林业管理 防火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