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都昌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7094 |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森林防火 |
| 分类号: | DF463 |
| 页数: | 2 |
| 摘要: | 建国后,县人民政府贯彻中央关于“防重于救”的方针,十分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层层建立了护林防火的组织机构。都、湖、彭三县联防委员会:1955年1月8日,都昌、湖口、彭泽联合成立了3县武山地区联防委员会。1966年11月在彭泽召开第三届三次联防工作会议后,因“文化大革命”停止活动,至今未恢复。主要任务为部署护林防火工作,开展护林防火宣传,组织军民扑火,表彰护林防火先进单位及个人。1988年县四大山脉指挥部又发布《致武山、阳储山、苏山、鸣山地区人们的一封信》,铅印8千份,广泛发动乡、村群众做好护林防火工作。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时,亦须经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机关批准。并运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引起森林火灾的肇事者。 |
| 关键词: | 林业管理 管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