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都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6862 |
颗粒名称: | 开荒 |
分类号: | F2 |
页数: | 1 |
摘要: | 都昌农民重视开垦荒地。民国35年县政府工作报告称:“本县所有公私荒田荒地业经调查拥有二万三千五百零六亩,现经实行垦殖者计一千四百三十七亩。曾经一度设立县农牧场一所专司垦殖工作,计开垦荒地一百五十亩,农民自行开垦五五六亩”。建国后,县人民政府更加重视垦荒。1950年即行文颁布“熟荒三年不纳税,生荒五年不交粮”政策,当年全县垦荒16102亩之多。1951年进一步放宽垦荒政策,该年垦荒面积28629亩,为建国后垦荒最多的年份。自1949年至1959年,共开荒196646亩,占40年中垦荒总面积的99. 3%。60至70年代,全县基本上未行垦荒。80年代由于落实了土地政策,农民垦荒积极性被调动,1980年至1 989年,全县零星垦荒491亩。 |
关键词: | 生产计划 生产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