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都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6860 |
颗粒名称: | 第二章 生产条件 |
分类号: | F2 |
页数: | 4 |
摘要: | 清同治《都昌县志》载:清道光二十三年“田地山塘共七千五百四十五顷三十亩三分八厘”,折113205. 38亩。民国25年,耕地扩大到384078亩。民国37年略有减少,为383978亩,其中水田268785亩、旱地¨5193亩。1949年全县耕地总面积553360亩。1952年土地改革,经重新丈量,耕地总面积为607209亩,增53849亩,以后逐渐减少,1989年耕地面积减少到576696亩。建国后,县人民政府更加重视垦荒。土地占用建国后,土地占用较为严重,40年中共占用耕地115493亩。素质都昌解放初期,农业劳力无论男女老少,几乎全是文盲或半文盲。1956年始,县国营农场首次购买喷雾器17部、喷粉器3部,用于病虫害防治。化肥 1952年始使用化肥,全年用量150吨,均为氮肥。 |
关键词: | 生产计划 生产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