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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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都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6860
颗粒名称: 第二章 生产条件
分类号: F2
页数: 4
摘要: 清同治《都昌县志》载:清道光二十三年“田地山塘共七千五百四十五顷三十亩三分八厘”,折113205. 38亩。民国25年,耕地扩大到384078亩。民国37年略有减少,为383978亩,其中水田268785亩、旱地¨5193亩。1949年全县耕地总面积553360亩。1952年土地改革,经重新丈量,耕地总面积为607209亩,增53849亩,以后逐渐减少,1989年耕地面积减少到576696亩。建国后,县人民政府更加重视垦荒。土地占用建国后,土地占用较为严重,40年中共占用耕地115493亩。素质都昌解放初期,农业劳力无论男女老少,几乎全是文盲或半文盲。1956年始,县国营农场首次购买喷雾器17部、喷粉器3部,用于病虫害防治。化肥 1952年始使用化肥,全年用量150吨,均为氮肥。
关键词: 生产计划 生产条件

内容

清同治《都昌县志》载: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田地山塘共七千五百四十五顷三十亩三分八厘”,折113205. 38亩。民国25年(1 936年),耕地扩大到384078亩。民国37年略有减少,为383978亩,其中水田268785亩、旱地¨5193亩。
  1949年全县耕地总面积553360亩。1952年土地改革,经重新丈量,耕地总面积为607209亩,增53849亩,以后逐渐减少,1989年耕地面积减少到576696亩。
  [=此处为表格(都昌县代表年份耕地面积变化情况)=] 建国后,耕地面积和质量变化的主要因素是: 开荒都昌农民重视开垦荒地。民国35年县政府工作报告称:“本县所有公私荒田荒地业经调查拥有二万三千五百零六亩,现经实行垦殖者计一千四百三十七亩。曾经一度设立县农牧场一所专司垦殖工作,计开垦荒地一百五十亩,农民自行开垦五五六亩”。建国后,县人民政府更加重视垦荒。1950年即行文颁布“熟荒三年不纳税,生荒五年不交粮”政策,当年全县垦荒16102亩之多。1951年进一步放宽垦荒政策,该年垦荒面积28629亩,为建国后垦荒最多的年份。自1949年至1959年,共开荒196646亩,占40年中垦荒总面积的99. 3%。60至70年代,全县基本上未行垦荒。80年代由于落实了土地政策,农民垦荒积极性被调动,1980年至1 989年,全县零星垦荒491亩。
  围垦建国后,全县沿湖筑堤88座,围垦草洲5.1万亩,其中已开垦农田2.5万亩。规模较大的有4处:新妙大坝,围垦湖洲0. 35余万亩;矶山湖圩堤,围垦湖洲0. 51万亩;周溪圩堤,围垦湖洲1. 14万亩;东风圩堤,围垦湖洲0. 25万亩。
  土地占用建国后,土地占用较为严重,40年中共占用耕地115493亩。其中水利建设占地约47975亩,占41.5%;城镇基本建设占地4328亩,占3. 7%;道路建设占地49823亩,占43.1%;城镇和农村居民建房占地4876亩,占4. 3%。
  农田建设 50至60年代,农田基本建设主要是大搞水利,解决旱涝问题。70年代中后期,转为以平整土地为中心的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和园田化建设。规模较大的有徐埠公社高桥大队长官舍村平整土地350亩;景湖公路沿线的中馆、鸣山、张岭、北炎4乡建成园田化面积1. 25万亩;化民、杭桥、徐埠、大沙、阳丰、七角等乡,共建成园田化面积2.4万亩。
  第二节劳动力数量建国前农业劳动力数量无考。1949年农业人口275984人,劳动力121 555人。随着农村人口逐年增长,农业劳动力也相应增长,到1989年,农业人口为560981人,农业劳力亦上升到245880人。
  [=此处为表格(建国后都昌县部分年份农业劳力变化情况)=] 由于劳动力增加,劳力也日渐富余。1981年劳力资源调查,全县有农业劳动力184146人,每个劳力平均负担耕地3. 14亩。按每个劳力实际可以负担耕地6亩计算,全县有富余劳力6.8万人,占劳力总数的36. 9%。但在地域分布上,全县又不平衡;周溪、西源、和合、大沙等滨湖地区,有50%以上的劳力富余,这些地区男劳力除大忙季节,基本上外出从事短期工副业。
  素质都昌解放初期,农业劳力无论男女老少,几乎全是文盲或半文盲。经多年开展扫盲教育和普及小学教育,现农民绝大多数都有一定文化。1982年调查,全县农业劳力198200人,具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的130940人,占66. 1%,文盲、半文盲67260人,只占33. 9%,且多为老年。有60%农户的主要劳力听过农业技术课,1.2万名农村骨干则多次受过短期农业培训,400户成为科学种田示范户,其中100户属县掌握的重点示范户。这些户主要劳动力每年集中到县培训1次。
  第三节生产工具耕作工具建国前,耕耙作业使用犁、耙、锹、锄等,且一直沿用至今。1956年始,实行农具改革,推广江西水田犁(单铧犁)379部、双轮双铧犁104部。1958年9月,成立都昌拖拉机站,购进l台福克森-35型轮式拖拉机,配有铧式犁及拖斗。1 959年拖拉机发展II台,并在县农场及苏山、南山、杨洲、鸣山、大港等垦殖场率先推广使用拖拉机、联合播种机等新型农业机械。1979年后,全县农业机械发展很快,至1 989年,全县农业机械总动力达97020酐,平均每亩耕地拥有动力0.168瓩。其中有大中型拖拉机285台,7515瓩;手扶拖拉机1016台,8917 瓩,平均千亩耕地拥有拖拉机2. 25台。铧式犁、园盘犁、双滚轧耙、旋耕机、拖斗等配套农机具19929台(件)。全县可机耕面积55.2万亩,但县内拖拉机多用于运输,完成机耕面积仅9.4万亩,占可机耕面积的17%。
  排灌工具宋末元初始,都昌即使用龙骨水车,自后至建国前,一直未有革新,并成为县内唯一的排灌器械。建国后,人民政府积极帮助农民改良水车,于50年代相继引进较先进的解放式水车、畜力水车、风力水车和脚踏水车。并于1957年首次引进7套机动水泵。1963年,全县建国营大型排灌站8个,总装机达559. 5瓩。至1989年,全县排灌动力机有3050台,32744瓦工,其中用于排灌的柴油机2886台、26780瓩;电动机1 58台,5930瓩;汽油机6台,34酐;各种配套水泵3417台;喷灌机械43套。
  植保工具建国前,无此类工具。1956年始,县国营农场首次购买喷雾器17部、喷粉器3部,用于病虫害防治。1965年,万户公社又购进1台机动喷粉机。此后,全县治虫机器推广迅速,至1989年,已有人力喷雾器、喷粉器54000余台,机动喷雾(粉)机205台,289瓩。
  收获工具传统农具有镰刀、草叉、禾斛、禾筛、连枷等。50年代始,改良农具不断出现,水稻脱粒引进脚踏式脱粒机(俗称打谷机),比用禾斛提高工效5倍左右。1965年,徐埠、‘张岭、东山等公社在打谷机旁安装F165型柴油机作动力,带动滚筒脱粒,当年即安装12台。1975年,三汊港农机厂仿制108型动力收割机,在全县推广使用。1979年购进小型水稻割晒机1台,稻麦脱粒机4台,配套动力7.5瓩,能用于稻谷、小麦、黄豆等作物脱粒,并适应场地作业。1 981年7月,县农业机耕队购进1台谷物联合收割机,能一次完成水稻或小麦的收割、脱粒、分离、粗清选工序,每小时工作量3至4亩。至1989年,全县共拥有动力脱粒机213台,541瓩,打谷机28343台。水稻脱粒基本上实现了半机械化和机械化作业,但农作物收割仍在使用镰刀、茅镰刀。
  第四节农业投资资金建国后,人民政府为了扶助农民发展农业生产,每年对农业实行投资。1949年至1959年,用于农业的事业费(不包括人员机构经费和投放农场、农科所经费,下同)计58万元。1960年至1969年计105.4万元。1970年至1 979年计151. 02万元。1 980至1989年计129. 56万元。40年中共投入资金343. 90万元。有些项目投资较多且集中,如1973年至1987年投放扶助人民公社经费136万元;1982年至1 985年投放棉改经费每年均近万元;此外,用于发展茶叶经费25. 37万元,发展水果经费1.2万元,蚕桑经费1 1 6万元,苎麻经费2万元。
  化肥 1952年始使用化肥,全年用量150吨,均为氮肥。至1989年,化肥用量达42765吨,其中氮肥26309吨;磷肥11945吨;钾肥2691吨;复合肥1820吨。
  都昌县各代表年份 [=此处为表格(化肥施用量)=]农药建国后,县内始推广应用。用量年度间不平衡,与该年病虫发生情况和为害程度有关,并以杀虫剂使用较多。
  都昌县各代表年份 [=此处为表格(农药使用量)=]

知识出处

都昌县志

《都昌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描述了1992年起都昌县的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党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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