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都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6856 |
颗粒名称: | 第五节 生产责任制 |
分类号: | F325 |
页数: | 1 |
摘要: | 全民所有制国营垦殖场 1957年12月,县直机关干部响应国家“开发山区建设山区”号召,上山下乡,相继建立苏山、南山、杨洲、鸣山、大港等5个农林牧副渔综合垦殖场。1958年又建立北庙万头养猪场。1961年始,上述场陆续转成人民公社。至1970年最后一个垦殖场新妙综合垦殖场由国营转为集体后,全县无国营垦殖场。国营农场 1950年在徐埠码矶山东侧建立县农场,1968年改县良种场。+ 1983年前实行工资制,每年亏损,年需国家补贴5至8万元。1984年改工资制为联产承包责任制,始扭转亏损局面,不再吃国家补贴。 |
关键词: | 人民公社 人民公社化运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