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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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都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6823
颗粒名称: 组织建设
分类号: E28
页数: 1
摘要: 民国16年初,中共都昌县委和国民党都昌县党部共同组建农民自卫军。“六·九”事件后,该组织成为中共都昌县委独立领导的革命武装力量。同年10月,改称为苏维埃赤卫军,全县共有队员1350余人。参加民兵组织的贫雇农和中农积极分子13100余人。乡设民兵队部,由乡长任队长,乡队部下辖中队、分队。民兵分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凡年龄18至25岁,政治纯洁,身体健康,家庭劳动力充裕的男女青年,均编为基干民兵。据统计,全县有1 32330人参加民兵组织,统编为1个军,下设4个师1个直属团。共有民兵122602人,其中基干民兵64116人,武装基干民兵41 75人。从1977年至1985年,民兵组织先后进行了4次大的调整,原则是减少数量,提高质量。此后至1989年建制未变。
关键词: 民兵 各种武装力量

内容

民国16年(1927年)初,中共都昌县委和国民党都昌县党部共同组建农民自卫军。“六·九”事件后,该组织成为中共都昌县委独立领导的革命武装力量。
  民国19年初,中共都昌县委,秘密组织赤卫队。同年10月,改称为苏维埃赤卫军,全县共有队员1350余人。
  1950年,县大队开展了民兵组建工作,全县共有164个中队,360多个分队,1300多个小队。参加民兵组织的贫雇农和中农积极分子13100余人。
  1952年1 1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兵组织暂行条例》,1953年初,根据该条例规定和上级军事机关的指示,都昌从乡到村普遍建立了民兵组织。乡设民兵队部,由乡长任队长,乡队部下辖中队、分队。民兵分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凡年龄18至25岁,政治纯洁,身体健康,家庭劳动力充裕的男女青年,均编为基干民兵。全县组建基干民兵队1个,下设营连排班,有基于民兵3500余人。凡年龄1 6至50岁的公民,身体无严重疾病者(五类分子除外)都可加入普通民兵。该年全县有普通民兵22920名。
  1958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民兵问题的决定》精神和毛泽东关于“我们要大办民兵师”的号召,从10月份起,把年满16至50岁的男女公民(五类分子和残疾人除外)都编入了民兵组织,初步形成了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产集体化的民兵大军。据统计,全县有1 32330人参加民兵组织,统编为1个军,下设4个师1个直属团。其中基干民兵1个师。军长叶志忠、政治委员有王仲发、王国珍等7人。
  1962年6月,毛泽东发出民兵工作“三落实”的指示,截止1964年,全县编组民兵团3个、营36个、连380个、排2894个,其中武装基干连44个。可以 1973年,全县成立民兵师1个,武装基干团1个,打坦克爆破班31个。共有民兵122602人,其中基干民兵64116人,武装基干民兵41 75人。排以上干部8249人。
  从1977年至1985年,民兵组织先后进行了4次大的调整,原则是减少数量,提高质量。民兵总数由1977年的137744人,减少到1985年的62840人,建制由1 977年的3个团减少到1985年的1个团。此后至1989年建制未变。

知识出处

都昌县志

《都昌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描述了1992年起都昌县的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党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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