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地方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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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都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6812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地方武装
分类号: E158.9
页数: 6
摘要: 营汛寨宋时,因湖多盗,设有大矶山巡兵寨及左蠡水寨。淳熙时,又增设新寨于县城。朱熹知南康时,只有水寨2处:矶山寨、猪溪寨,每寨均设哨官1员,水兵24名、哨船1只。明,设立兵马司驻县城,另设水寨7处:黄金咀、大矶山、左蠡、土目、蛇山、界石、标石,共有防守民兵250名。为了加强中国共产党对这一地区的领导,留守处对内又为中共都湖鄱彭中心县委。办事处成立后,积极开展抗日宣传、募捐、征集兵员工作。期间,多次遭到国民党反动当局干扰破坏,阴谋制造事端,企图加害。1986年6月17日,县人武部改归地方建制,称江西省都昌县人民武装部。全队共有50余人。
关键词: 地方军事 地方武装

内容

营汛寨宋时,因湖多盗,设有大矶山巡兵寨及左蠡水寨。淳熙(1174-1190)时,又增设新寨于县城。朱熹知南康时,只有水寨2处:矶山寨、猪溪寨,每寨均设哨官1员,水兵24名、哨船1只。
  明,设立兵马司驻县城,另设水寨7处:黄金咀、大矶山、左蠡、土目、蛇山、界石、标石,共有防守民兵250名。
  清初,县设把总,分辖地方及湖汛。雍正十年(1732年)增设外委把总,防守蔡家岭塘汛。同治八年(1869年)2月,设长江水师,都昌地段共有6所:周溪汛、南门汛、黄金咀汛、朱袍山汛(俱归饶州营参将统辖)、左蠡汛、土目汛(俱归吴城营参将统辖)。
  新四军都昌留守处民国27年(1938年)1月,中国工农红军都湖鄱彭游击大队去浮梁瑶里改编,为了处理善后事宜,动员组织人民群众参加抗日战争,领导当地的革命工作,田英受陈毅和中共皖浙赣省委的派遣,于次月初返都昌大港街设立“新四军都昌留守处”。留守处共有1 6人,主任田英,管辖范围主要是都昌、湖口、鄱阳、彭泽4县,隶属于新四军第1支队和新四军驻景德镇办事处。为了加强中国共产党对这一地区的领导,留守处对内又为中共都湖鄱彭中心县委。办事处成立后,积极开展抗日宣传、募捐、征集兵员工作。期间,多次遭到国民党反动当局干扰破坏,阴谋制造事端,企图加害。同年4月4日,国民党都昌自卫大队和湖口县第三区中队300余人,根据国民党省府指令,乘留守处人员不备,突然实行包围,次晨向仅有7人在家的留守处发起攻击,当场杀害留守处工作人员邵荣兴,并逮捕田英等6人。其中丁大倪、刘国均、郑玉太于同日惨遭杀害。6日又将留守处主任田英及工作人员苏远全、陈光林枪杀于大港栏牛山麓。国民党县当局,为掩饰破坏“国共合作”罪恶行径,竟在上报文件中将新四军被害人员诬为“遭遇”战中击毙的“土匪”。留守处办公用具、枪支弹药、抗战募捐、活动经费亦被抢劫一空,从而制造了骇人听闻的“都昌惨案”。“都昌惨案”发生后,中共中央机关报《新华日报》为之发表了消息和社论,对国民党政府破坏国共合作一致抗日的行径表示了强烈的愤慨和抗议。
  军事科民国30年,县政府第五科(兵役科)同国民兵团合并,改称军事科,分征募、组训2股,负责兵役、军训和办理县属武装的行政事务。
  县人民武装部 1951年5月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西军区都昌县人民武装部,隶属九江军分区。同年10月,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西九江军分区都昌县人民武装部。1953年1月成立都昌县人民武装委员会,人武部成为武委会的办事机构。武装部内设军事、政治2股,下辖城关、北山、汪家墩、徐家埠、左里、张家岭、大田、双桥、南峰、土塘、周溪、三汊港、大沙等13个区人武部。主要负责组建地方武装及兵员征集工作。1954年7月,县人武部改称兵役局,内设预备役军官、征集、统计、民兵、动员5科,主要任务是开展兵役和民兵基干队的工作。1958年精减机构,各科撤销。1959年6月,撤销县兵役局,恢复中国人民解放军都昌县人民武装部,隶属九江军分区和都昌县委双重领导,内设军事、政工2科,时下辖41个公社(场)人武部(后随行政区划变化而变化)。1979年增设后勤科。1986年6月17日,县人武部改归地方建制,称江西省都昌县人民武装部。内设军事、政工2科和办公室,下辖30个乡(镇)人武部。
  [=此处为表格(都昌县人民武装部主要负责人名单)=] [=此处为表格=] 第二节武装力量地主土匪武装乡团:咸丰四年(1854年)四月,乡绅刘崇鼎、余秉炎、段其升、袁英、刘庭辉、杨发程等,为防堵太平军而节节起团设局。咸丰八年,知县胡承湖募集“胡字营”。同年,将各乡团勇化散为整,编为10个团(即天干10团),每个团有勇丁1200人。
  靖卫团:民国1 6年(1 927年)6月9日,国民党江西省政府主席朱培德叛变革命后,都昌籍军阀刘士毅、欧阳紫亭等人,纷纷帮助家。乡的地主豪绅购置武器,组织地主武装——靖卫团,以镇压都昌人民的革命。其中较著名的有九区靖卫团和汪墩靖卫团。九区靖卫团有团丁100余人,长短枪100余支,主要驻扎在徐埠镇。汪墩靖卫团有长短枪12支,驻扎在汪墩,民国18年9月,被赣东北第1游击大队消灭。
  “救国团”:民国38年夏,一批逃亡到乡村的原国民党政府保安团、警察局的骨干分子,勾结地方恶霸、地痞、流氓,组成“青年救国军赣北游击大队都昌指挥部”,俗称“救国团”,企图推翻新生的人民政权。李运辉自封为司令官,其下有8个大队,3000余人,至该年8月底,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群众的打击下,迅速土崩瓦解。
  国民党政府武装保安队:民国16年6月,国民党右派叛变革命,将人民自卫军改为保安队,刘天成为队长,有武装人员30余人。 警察大队:民国19年,建立县警察大队,大队长由县长兼任。
  人民自卫常备大队:民国26年,建立人民自卫常备大队,大队长由县长兼,副大队长李运辉,下辖3个中队,有武装人员300余人。
  保安警察大队:民国30年,都昌县自卫常备大队改编为都昌县保安警察大队。大队长由县长兼任,副大队长李运辉。下设3个中队,有武装人员300余人。
  民众自卫总队:民国37年10月,都昌县奉江西省政府警字第6686号训令,将保安警察大队改编为民众自卫总队,保警中队改为常备中队。总队长由县长蓝楚东兼任,总队部官佐1 4员,士兵12名;常备第1、2中队官佐各5员,士兵118名,直属分队官佐2员,士兵57名。民众自卫总队共有枪1 76支,步枪子弹73017发,驳壳枪子弹35发,机枪子弹10发,手榴弹547枚。同时,在全县还成立普遍民众自卫总队1个,大队19个,中队54个,分队162个。
  人民武装人民自卫军:民国15年12月,都昌县人民自卫军建立,刘肩三兼任队长,刘天成任副队长,有武装人员30余人。次年,刘天成叛变革命,将自卫军改为保安队。 赣东北工农红军第一游击大队:民国18年9月,赣东北工农红军第一游击大队成立,队长周庚年(后为英豪),该大队转战都湖鄱彭4县,是该地区第一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武装,其武装人员绝大多数为都昌籍人。民国19年7月,队伍发展到80余人,同月下旬,赣东北第一游击大队遭到都湖鄱彭4县反动武装的包围,英豪等大部分指战员壮烈牺牲,少数人在刘龙嗣率领下,突围汇入红1 0军。
  工农红军都昌游击队:民国19年4月,都昌游击队成立。队长刘龙嗣,下设3个分队,有长短枪12支,土铳42支,共100余人。7月,汇入赣东北工农红军第一游击大队。 苏维埃赤卫队:民国19年初,中共都昌县委秘密组织赤卫队,计有茅垄1个大队,队员60余人;老屋1个分队,有队员】0余人;向家山1个分队,队员8人;新桥1个分队,队员11人;春桥1个中队,队员60余人。同年1 0月,都昌县苏维埃政府成立,下设1 3个区苏维埃政府,赤卫队改为赤卫军。
  中国工农红军都湖鄱彭游击大队:民国24年4月,以北上抗日先遣队伤愈人员和皖赣边红军独立师一部为骨干的中国工农红军都湖鄱彭游击大队组成。独立师师长匡龙海任司令员,田英任政委。下辖2个中队,第一中队队长饶炳成,副队长王金明,指导员翁祥来;第二中队队长曹××,指导员曹连洪。中队各下设2个班,大队另设直属警卫班,班长黄光裕。全队共有50余人。该队以都昌、湖口、鄱阳、彭泽4县交界的武山山脉为主要游击根据地,打破国民党多次“围剿”,在都昌等地坚持了3年艰苦卓绝的游击战争,并在斗争中不断发展壮大自己,至民国26年9月,游击大队已发展到1 60余人,成为皖赣地区保存实力较好的一支革命武装力量。民国26年12月,都湖鄱彭游击大队奉命下山去浮梁瑶里,改编为新四军1支队2团3营7连,走上了抗日前线。
  独立中队:民国38年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都昌县独立中队成立。同年8月改称都昌县大队,下设3个中队和l3个行政区中队。区中队长均由现役干部担任,编制人员30至40人,全队人员均配有武器。主要任务是:发动群众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维护社会治安,办理兵役工作。1952年8月,实行精减整编,压缩兵员,减少经费,县大队和所属中队并入县人民武装部。
  县武装警察中队(县公安队、县中队):1952年县公安队成立,1966年8月,县人民武装部接管县公安队,并改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都昌县中队。1975年11月,县中队又转隶县公安局,并更名为江西省都昌县人民武装警察中队。1983年8月,民警都昌县中队归建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江西省总队九江市支队序列。其主要任务是看管监狱,看押罪犯。
  第三节民兵组织建设民国16年(1927年)初,中共都昌县委和国民党都昌县党部共同组建农民自卫军。“六·九”事件后,该组织成为中共都昌县委独立领导的革命武装力量。
  民国19年初,中共都昌县委,秘密组织赤卫队。同年10月,改称为苏维埃赤卫军,全县共有队员1350余人。
  1950年,县大队开展了民兵组建工作,全县共有164个中队,360多个分队,1300多个小队。参加民兵组织的贫雇农和中农积极分子13100余人。
  1952年1 1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兵组织暂行条例》,1953年初,根据该条例规定和上级军事机关的指示,都昌从乡到村普遍建立了民兵组织。乡设民兵队部,由乡长任队长,乡队部下辖中队、分队。民兵分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凡年龄18至25岁,政治纯洁,身体健康,家庭劳动力充裕的男女青年,均编为基干民兵。全县组建基干民兵队1个,下设营连排班,有基于民兵3500余人。凡年龄1 6至50岁的公民,身体无严重疾病者(五类分子除外)都可加入普通民兵。该年全县有普通民兵22920名。
  1958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民兵问题的决定》精神和毛泽东关于“我们要大办民兵师”的号召,从10月份起,把年满16至50岁的男女公民(五类分子和残疾人除外)都编入了民兵组织,初步形成了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产集体化的民兵大军。据统计,全县有1 32330人参加民兵组织,统编为1个军,下设4个师1个直属团。其中基干民兵1个师。军长叶志忠、政治委员有王仲发、王国珍等7人。
  1962年6月,毛泽东发出民兵工作“三落实”的指示,截止1964年,全县编组民兵团3个、营36个、连380个、排2894个,其中武装基干连44个。可以 1973年,全县成立民兵师1个,武装基干团1个,打坦克爆破班31个。共有民兵122602人,其中基干民兵64116人,武装基干民兵41 75人。排以上干部8249人。
  从1977年至1985年,民兵组织先后进行了4次大的调整,原则是减少数量,提高质量。民兵总数由1977年的137744人,减少到1985年的62840人,建制由1 977年的3个团减少到1985年的1个团。此后至1989年建制未变。
  军政训练建国后,都昌民兵实行三级训练制度。即民兵营、连长由县人武部培训;武装基干民兵由乡(公社)人武部集训;基干民兵由行政村(大队)民兵营(连)集训。民兵训练贯彻“劳武结合、以劳为主”的方针。一般民兵营(连)每年受训1 5至20天;武装基干民兵为15天左右;基于民兵7至10天。训练以队列、投弹、射击、刺杀、“三防战术”为重点。从1960年到1965年,中共都昌县委、人民武装部、国防体协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民兵先后4次开展“三防战术”、射击、投弹、登山越野等项目的军事野营和体育运动大会,参加的单位先后有52个,人数达15600余人(次),1973年,重点抓了专职武装干部和民兵排长以上干部打坦克等项技术和战术基础训练。1986年后,民兵集训人数一定5年不变,即每年都是510名。训练内容除共同课目外,主要是进行高炮、通信、重机枪等技术训练。
  民兵的政治教育在1985年以前都是每月一课。1985年后,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民兵政治教育由月课改为季课,主要以面授为主,刊授、函授等结合实际的教育方法为辅。
  建勤与救灾 1970年,全县挑选了5400名武装基干民兵组成突击团(下设4个营、13个连),参加县内“百里渠道”工程建设。全渠最大最难的马涧渡槽工程就是三汊港民兵营完成的。在这场战斗中,民兵破冰雪、战严寒、攻岩层、打硬仗,开辟渠道12公里(百里渠道全长41.7公里),架设渡槽6座,凿通隧道240米,共挖土石方35000余立方。
  1983年,都昌遇到特大洪水灾害,在县人民武装部组织领导下,有45名专职武装干部,205名民兵连长,1 8000多名民兵在1 73华里堤坝防线上,奋战了25个日日夜夜,取得了防洪抢险斗争的胜利。
  1986年至1988年,全县参加由联合国粮农组织援助的2799项目大会战的民兵共达18万多人(次)。
  精神文明活动 1983年,大港乡民兵营被江西省人民政府通令嘉奖。
  1984年,北炎乡王进村民兵排被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精神文明排”的光荣称号。 1984年始,全县民兵还积极开展军民共建活动。是年,化民乡信和村先后出席县、市、省级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并同县人民武装部被福州军区和江西省人民政府联合授予“军民共建先进单位”。

知识出处

都昌县志

《都昌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描述了1992年起都昌县的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党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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