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都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6811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兵员征集 |
分类号: | E12 |
页数: | 2 |
摘要: | 清末民国初,凡愿受招募者,自行到招募兵营报名,遇有缺额,即可入营。民国16年后,县政府先后设立第五科、军事科、国民兵团、兵役协会、新兵征集所等组织机构,负责征集兵员。民国25年至38年,兵员征集虽分家庭调查、体格检查、抽签、征集等程序进行,但实际上以抽签为准。在兵员征集中,政府官员敲诈勒索、广纳贿赂,强抓强征的现象屡见不鲜。民国38年,保长曹俊鹏征收保内安家费,私得金圆券1150元。民国35年12月17日晚,中签壮丁汪先福等19人,趁看守不严,破墙而逃。由于人民厌恶内战,国民政府在都昌征兵计划年年落空。民国38年,都昌奉配征兵553名,实征63名。民国38年5月,县境解放。1955年至1 989年,全县累计服义务兵役的人数达10488人。 |
关键词: | 兵役法 兵役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