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役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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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都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6809
颗粒名称: 义务兵役制
分类号: E12
页数: 1
摘要: 1954年,都昌开始试行义务兵役制,规定凡年满18周岁、思想品德好、政治历史清楚、身体健康的男女青年,均可报名应征。服役年限,陆军3年、海军4年、空军5年。
关键词: 兵役法 兵役制度

内容

1954年,都昌开始试行义务兵役制,规定凡年满18周岁、思想品德好、政治历史清楚、身体健康的男女青年,均可报名应征。服役年限,陆军3年、海军4年、空军5年。1965年改为陆军4年、海军5年、空军6年。1968年又改为陆军2年、海军3年、空军4年。1973年恢复初制。1984年又改为陆军3年,海、空军4年。

知识出处

都昌县志

《都昌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描述了1992年起都昌县的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党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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