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都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6800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人员编制 |
分类号: | F241 |
页数: | 2 |
摘要: | 清同治年间,县府设知县l员,其项下有门子、皂隶、马夫、民壮、库子等70人;县丞1员,其项下有门子、皂隶、马夫、民壮共16人;典史1员,其项下有门子、皂隶、马夫共6人;教谕、训导各1员,其项下共有斋夫3人、门子2人;周溪巡检1员,其项下有皂隶2人。民国36年,都昌定为二等一级县,县府内设秘书、户政、合作、统计、会计5室和民政、财政、建议、军事、社会5科,计有公职人员92人。民国37年元旦,机关压缩为秘书、会计2室和民、财、建、军4科,人员亦相对裁减。民国38年2月统计,县府机关有给职共50人、乡(镇)有给职同前,全县共有有给职184人。 |
关键词: | 人力资源 人员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