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人员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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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都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680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人员编制
分类号: F241
页数: 2
摘要: 清同治年间,县府设知县l员,其项下有门子、皂隶、马夫、民壮、库子等70人;县丞1员,其项下有门子、皂隶、马夫、民壮共16人;典史1员,其项下有门子、皂隶、马夫共6人;教谕、训导各1员,其项下共有斋夫3人、门子2人;周溪巡检1员,其项下有皂隶2人。民国36年,都昌定为二等一级县,县府内设秘书、户政、合作、统计、会计5室和民政、财政、建议、军事、社会5科,计有公职人员92人。民国37年元旦,机关压缩为秘书、会计2室和民、财、建、军4科,人员亦相对裁减。民国38年2月统计,县府机关有给职共50人、乡(镇)有给职同前,全县共有有给职184人。
关键词: 人力资源 人员编制

内容

清同治年间,县府设知县l员,其项下有门子、皂隶、马夫、民壮、库子等70人;县丞1员,其项下有门子、皂隶、马夫、民壮共16人;典史1员,其项下有门子、皂隶、马夫共6人;教谕、训导各1员,其项下共有斋夫3人、门子2人;周溪巡检1员,其项下有皂隶2人。
  清宣统年间,县府主要职官有:知县、县丞、教谕、训导、巡检、典史各1员,千总3员,外委千总2员,外委把总4员,属员无考。
  民国26年(1937年),都昌属二等县,县政府内设县长1人、秘书1人、科长3人、警佐1人,另有科员4人,事务员2人,雇员5人,技士1人,督学1人、杂役6人、政警16人。政府机关共有有给职41人。
  民国36年,都昌定为二等一级县,县府内设秘书、户政、合作、统计、会计5室和民政、财政、建议、军事、社会5科,计有公职人员92人。
  民国37年元旦,机关压缩为秘书、会计2室和民、财、建、军4科,人员亦相对裁减。同时,19乡(镇)亦分划甲、乙、丙3等,其中甲等乡(镇)设乡长、副乡长各1、干事4、事务员、书记员各l;乙、丙等乡减事务员。全县只设1甲等乡,故县以下基层有给职共134人。
  民国38年2月统计,县府机关有给职共50人、乡(镇)有给职同前,全县共有有给职184人。
  民国38年5月,都昌解放,随即以南下工作队为基础,招收培训干部,充实各机关及基础政权力量,至年底,全县有干部279人,其中中共都昌县委、县人民政府在编干部55人,5个区在编干部131人。
  1950年,机关整编,全县党政群团定编为454人,实有330人。
  1954年,县、区、乡定编450人,实有674人,其中干部623人、勤杂工51人。
  1958年,全县实有干部1163人,其中,下放到农业第一线参加劳动锻炼的339人。 1960年,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定员编制3831人,实有人员3136人(其中乡、镇编制378人,实有干部370人)。
  1961年,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定员编制2137人,实有人员1820人。其中县级党政群团编制374人,实有人员3】9人;乡、镇编制372人,实有人员367人;事业单位编制453人,实有人员281人;企业编制938人,实有人员853人。
  1966年,县直党政群团机关人员编制257人,使用企事业编制人员137人,实有人员383人,区、乡(镇)编制383人,实有382人。全县企事业单位干部编制1593人,实有人员为1620人,其中临时人员211人。
  1970年,县革命委员会各部、室实有人员86人,县属企事业单位干部509人,人民公社干部286人,社属企事业单位干部、711人,下放干部1225人,其中省下放干部194人,市下放干部】83人,县下放干部848人。
  1971年,全县干部总数3780人。其中行政机关干部803人,企事业单位干部】01 7人,中小学教职员工934人,非在职干部1026人。
  1979年,全县干部总计3753人,其中县直机关546人,乡(镇)554人,企事业单位1312人,中、小学教员1341人。
  1987年,全县在编干部5834人,其中县级党群机关在编干部149人,县政府机关在编干部(含委、局)828人。
  1989年,全县在编干部6958人,其中县级党群机关在编干部1 36人,县政府机关在编干部(含委、局)770人。
  [=此处为表格(1983-1989年都昌全县干部分布概况)=]

知识出处

都昌县志

《都昌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描述了1992年起都昌县的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党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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