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人员任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都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679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人员任用
分类号: F241
页数: 3
摘要: 自唐代至清末,知县多由朝廷从科举及第者中选任。县丞、教谕、训导、典史、巡检等佐治人员,则由地方督、抚官从科举或荐举人中圈聘。民国时期,县知事,由省府从考试合格者中遴选。秘书及主要科室长官等要职人员通常随县长而进退,多为县长从亲属人等中选聘,雇员、杂役人等则由县府官员举荐或临时招聘。社会招收民国38年5月,都昌由随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而南下的工作团2支队l大队2中队接管,时仅有南下干部126人,管理地方各级政务。1976年后,随着部队整编,大批干部转业来都昌安置,其中安置较多的年份有:1978年34人;1979年40人;1982年29人;1986年44人。1974年始,大、中专毕业生大批分配到县,是年即接收92人。
关键词: 人力资源 从业人员

内容

自唐代至清末,知县多由朝廷从科举及第者中选任。县丞、教谕、训导、典史、巡检等佐治人员,则由地方督、抚官从科举或荐举人中圈聘。
  民国时期,县知事(民国15年后称县长),由省府从考试合格者中遴选。秘书及主要科室长官等要职人员通常随县长而进退,多为县长从亲属人等中选聘,雇员、杂役人等则由县府官员举荐或临时招聘。
  建国后,县、乡(区)领导干部,通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上级主管部门委任相结合的方式,从一般干部中择优任用。一般干部则主要通过社会招收、军队干部转业安置和大、中专毕业生分配等途径任用。
  社会招收民国38年(1949年)5月,都昌由随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而南下的工作团2支队l大队2中队接管,时仅有南下干部126人,管理地方各级政务。百废待兴,干部紧缺,逐于同年8月从旧职员中录用47人,随即又招收社会青年85人,分配到各区、乡工作。
  1950年,从土地改革积极分子中录用“千分之一”的干部79人。
  1964年,在社会主义教育工作队中录用干部119人。
  1970年,吸收农村知识青年和大、小队干部36人,作为“新生力量”补充入干部队伍。
  1977年,录用“三结合”干部65名。 进入80年代后,依照有关政策和文件的规定,干部队伍每年都得到不同程度的充实。从1980年至1989年,全县共招(转)干1 286人,其中招(转)较多的年份有:1981年175人;1984年497人;1985年261人;1987年185人;1989年84人。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从1949年始至1959年止,全县共接收军队转业干部52人。 1976年后,随着部队整编,大批干部转业来都昌安置,其中安置较多的年份有:1978年34人;1979年40人;1982年29人;1986年44人。至1989年,共接收294人,其中副团职以上6人,营职60人。
  [=此处为表格(1976-1989年接受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概况)=] 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建国后,从1952年至1973年,都昌共接收大专院校毕业生375人。
  1974年始,大、中专毕业生大批分配到县,是年即接收92人。至1989年,共接收大、中专毕业生2987人。
  [=此处为表格(1974-1989年接收大、中专毕业生概况)=] [=此处为表格=]

知识出处

都昌县志

《都昌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描述了1992年起都昌县的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党派等内容。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