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村(原大队)干部退休生活补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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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都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6786
颗粒名称: 行政村(原大队)干部退休生活补贴
分类号: DF474
页数: 1
摘要: 1984年始,都昌始对行政村(原大队)的主要基层干部实行退休(职)生活补贴制度。凡年满60周岁,担任基层干部20周年以上者及年龄工龄不足而因身体状况不能继续工作者,实行退休及退职。退休、退职费用全县尚未作统一规定,由各乡视乡财政情况决定。一般退休月补贴约15至20元,退职月补贴8至12元,也有部分乡给予一次性办理的。
关键词: 劳动保护 劳动法

内容

1984年始,都昌始对行政村(原大队)的主要基层干部实行退休(职)生活补贴制度。凡年满60周岁,担任基层干部20周年以上者及年龄工龄不足而因身体状况不能继续工作者,实行退休及退职。退休、退职费用(即生活补贴)全县尚未作统一规定,由各乡视乡财政情况决定。一般退休月补贴约15至20元,退职月补贴8至12元,也有部分乡给予一次性办理的。1989年止,全县办理退休退职的行政村干部共1100余人。

知识出处

都昌县志

《都昌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描述了1992年起都昌县的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党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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