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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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都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6782
颗粒名称: 安全保护
分类号: DF474
页数: 1
摘要: 建国前,工人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建国初,安全防护措施虽有建立,但尚未制度化、具体化,恶性事故仍时有发生,1952年,因事故死亡工人7人。1954年和1956年,县人民政府结合都昌实际情况,先后制订了厂、矿作业场所、机械设备、锅炉、粉尘、危险物品等方面的安全防护措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同年,卫生部门也对从事矽尘危害工种的工人,定期开展了健康检查活动。1986年,对县以上大集体企业职工实行工伤认可制度,对因工作伤残者发给《工伤认可证》。1987年6月,成立县安全生产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了对安全生产的领导。1989年止,经检查审定,全县大集体企业职工历年因工伤致残者14人,均发给了《工伤认可证》,由企业给予了抚恤。
关键词: 劳动保护 劳动法

内容

建国前,工人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建国初,安全防护措施虽有建立,但尚未制度化、具体化,恶性事故仍时有发生,1952年,因事故死亡工人7人。
  1954年和1956年,县人民政府结合都昌实际情况,先后制订了厂、矿作业场所、机械设备、锅炉、粉尘、危险物品等方面的安全防护措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1959年,又在有关厂、矿建立了安全检查制度。
  1979年,劳动局、总工会对全县29台锅炉,联合组织了安全生产检查,并制订了严格的安全、使用、检修制度。对其他压力容器,也全部进行了登记,建立了安全档案。同年,卫生部门也对从事矽尘危害工种的工人,定期开展了健康检查活动。
  1986年,对县以上大集体企业职工实行工伤认可制度,对因工作伤残者发给《工伤认可证》。1987年6月,成立县安全生产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了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自1987年至1989年,全县工、矿企业共发生事故12起,死亡1人。1989年止,经检查审定,全县大集体企业职工历年因工伤致残者14人,均发给了《工伤认可证》,由企业给予了抚恤。

知识出处

都昌县志

《都昌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描述了1992年起都昌县的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党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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