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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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都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677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就业
分类号: F241.4
页数: 3
摘要: 县域就业建国前,劳动者绝大多数自谋职业,主要从事传统农业和渔业生产,铁、 木、篾、石、缝纫等行业工匠为数不多,且散居各地,产业工人则为数更少,只县城及徐埠、 三汊港等集镇有少量码头搬运工人。民国23年,全县绸布庄、药行、牙行187家,旺季时亦只雇用店员工人 510人。民国37年,全县在业人员61593人, 占总人口30. 5%,其中农业48303人,占在业人员总数的78. 4%,其他各业13290人, 只占21. 6%。建国后,百业俱兴,务工经商者与日俱增。至1958年,全县就业职工已达13024人。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7126人,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5898人。1962年,政府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下放知识青年及城镇居民方被陆续安排回城就业。
关键词: 劳动就业 就业结构

内容

县域就业建国前,劳动者绝大多数自谋职业,主要从事传统农业和渔业生产,铁、 木、篾、石、缝纫等行业工匠为数不多,且散居各地,产业工人则为数更少,只县城及徐埠、 三汊港等集镇有少量码头搬运工人(俗称箩夫)。民国23年(1934年),全县绸布庄、药行、牙行187家,旺季时亦只雇用店员工人 510人。民国37年,全县在业人员61593人, 占总人口30. 5%,其中农业48303人,占在业人员总数的78. 4%,其他各业13290人, 只占21. 6%。
  建国后,百业俱兴,务工经商者与日俱增。至1958年,全县就业职工已达13024人。 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7126人,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5898人。
  1962年,政府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有3777名职工被精减下放,充实到农业第一线。
  1964年始,政府鼓励和动员城镇高、初中毕业生上山下乡,开发农业。1 968年9月,强制推行高、初中毕业生“四个面向”,其中主要是下放到农村,“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并涉及到城镇社会青年和“闲散居民”。1978年止,都昌安置到农村插队落户的知识青年已达4239名(其中包括接收上海插队落户知识青年1053人、九江1740人、南昌106人),分布在各公社的知青场(队)和各生产小队,同当地农民一样,实行按劳记工。“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下放知识青年及城镇居民方被陆续安排回城就业。
  1978年后,以建筑、陶瓷、水产养殖为“龙头”的乡镇企业蓬勃发展,使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得以安置。
  [=此处为表格(多镇企业安置农村富余劳力概况)=] [=此处为表格=] 说明: 乡镇企业只含乡、村办企业。
  与此同时,全民和集体所有制单位的职工开始办理退休补员工作。从1978年至1980年,仅城镇待业青年就安排1814人顶替补员。
  1982年,县劳动人事局贯彻在国家统筹规划下,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三结合”的劳动就业方针,建立了生产网点32个,安置待业青年939人。 1984年止,“文化大革命”期间及其以前下放农村的知识青年4000余人,除返回上海、九江、南昌等城市1240人外,县内通过招工、补员等途径安排就业2609人,推荐入学354人,应征入伍130人,后两类人员又多返县分配工作。是年,都昌实行综合经济体制改革,至1989年底,全县共安置城镇待业青年5695人。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1375人,大集体所有制单位1044人,小集体所有制单位1854人,个体从业人员562人,临时性工作860人。期间,自1986年始,全民所有制单位招工实行劳动合同制,1375名新招职工中,1092人为1986年后招收的合同制职工。
  1989年止,全县社会劳动者总数264528人。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16629人,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7856人,农村劳动者238796人,城镇个体劳动者1247人。
  [=此处为表格(几个年份劳动力行业分配概况)=] [=此处为表格=] 说明:各年统计口径不一,个别数字出现交叉或空缺。
  劳务输出自古以来,人稠易淹的滨湖地区,常有人结伴去景德镇谋生,并逐渐控制景德镇陶瓷行业,形成居景德镇“窑、徽、杂”三帮之首、以都昌人为主体的“窑帮”。直至建国初期,都昌去景德镇制瓷冶陶者仍不下8万人(次)。
  60年代后,由于瓷业生产力水平的迅速提高,加上各种政策因素的影响,去景德镇务工道路日渐堵塞。广大农村富余劳动力便从手工业上找出路,尤其是西源、周溪、和合等人多土少的沿湖乡村,从事手工业生产者日增,主要行业有木、篾、铁、锯板、油漆、镶牙、绷筛、打金银、补锅等,他们绝大部分常年在外觅工揽活,一般农历正月初八或元宵节后出门,小年(腊月二十四)前后返乡,中间除农忙季节外很少回家。
  从50年代后期至70年代末,都昌还曾为向塘机场、鹰厦铁路、赣江大桥、沙大铁路、庐山登山公路、柘林水电工程、瑞昌“三线”工程、九江炼油厂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提供劳务2万余人次。
  1978年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都昌乡镇建筑业突起,并逐步挤身景德镇、九江、南昌等城市。进入80年代后,劳务输出成为都昌安置富余劳动力的一条重要途径,输出方向除本省中、小城市外,还远至广东、福建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及日本等国。1989年,都昌常驻外地县、市的建筑工程队达23个,从业人员6976人。除此外,自1 981年始至1989年止,全县经县劳动部门负责组织输出的劳务达439人次,其他途径组织输出的劳务8385人次。
  [=此处为表格(都昌县1981-1989年组织劳务输出概况)=]说明: 本表不含乡镇驻外建筑队及外出个体手工业者

知识出处

都昌县志

《都昌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描述了1992年起都昌县的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党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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