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都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6774 |
颗粒名称: | 第一章 劳动 |
分类号: | F241.3 |
页数: | 8 |
摘要: | 民国23年,全县绸布庄、药 行、牙行187家,旺季时亦只雇用店员工人 510人。民国37年,全县在业人员61593人, 占总人口30. 5%,其中农业48303人,占在 业人员总数的78. 4%,其他各业13290人, 只占21. 6%。至1958年,全县就业职工已达13024人。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7126人,集体所有 制单位职工5898人。1962年,政府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下放知识青年及城镇居民方被陆续安排回城就业。与此同时,全民和集体所有制单位的职工开始办理退休补员工作。 |
关键词: | 用工制度 劳动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