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都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6770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治安承包 |
分类号: | D631.13 |
页数: | 1 |
摘要: | 1982年2月,中共都昌县委政法委员会批转《万户公社民丰大队治安岗位责任制暂行办法》和县饮食服务公司《治安承包责任制》的经验,其内容包括治安防范措施、预防犯罪、民事纠纷调解、治保人员的报酬和奖惩等。嗣后,农村社、队,县直厂矿和一些事业单位也都先后开展了治安承包活动。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同时进行治安整顿。通过这次综合治理,全县共查破各类案件188起,缴获赃款和赃物折款1408元,依法逮捕各类罪犯8人,有133人投案自首,同时查出参与赌博3819人,其中赌头177人。给予治安拘留96人,治安警告24人,罚款1071人。1989年3月,都昌县有34个先进集体、33名先进个人出席了九江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 |
关键词: | 组织机构 治安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