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法律顾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都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6767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法律顾问
分类号: DF8
页数: 2
摘要: 法律顾问处建国前,都昌只有个别私营律师,代写诉讼文书,他们依附权势,欺贫诈弱,实属“讼棍”。民国37年有讼棍刘继刚,为骗取钱财,在诉讼双方搬弄是非,使双方轮流败诉,官司长期不得了结,而家财败尽。后刘被人谋杀,一时轰动城乡。1981年8月,设法律顾问处,同年11月,经全省统一考试,县人江华成为都昌建国后第一位律师资格获得者。法律服务所为便利人民群众进行法律咨询和诉讼活动,协助乡(镇)政府司法助理员调解民事纠纷,至1989年,先后有周溪、南峰、杭桥、中馆、都昌镇、大港、鸣山、和合、大树、七角、徐埠、春桥、狮山13个乡(镇)设立了法律服务所。
关键词: 律师制度 法律顾问

内容

法律顾问处建国前,都昌只有个别私营律师,代写诉讼文书,他们依附权势,欺贫诈弱,实属“讼棍”。民国37年(1948年)有讼棍刘继刚,为骗取钱财,在诉讼双方搬弄是非,使双方轮流败诉,官司长期不得了结,而家财败尽。后刘被人谋杀,一时轰动城乡。
  1981年8月,设法律顾问处,同年11月,经全省统一考试,县人江华成为都昌建国后第一位律师资格获得者。至1989年,全县已有专职律师2人,实习律师及律师工作人员6人,兼职律师4人。法律顾问处主要承担常年法律顾问、刑事案件辩护、民事案件代理、代写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等工作。至1989年,共承办刑事案件辩护21 0件,民事案件代理261件,帮助挽回经济损失227. 29万元,代写法律文书459份,解答法律咨询3375人(次),并为41家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法律服务所为便利人民群众进行法律咨询和诉讼活动,协助乡(镇)政府司法助理员调解民事纠纷,至1989年,先后有周溪、南峰、杭桥、中馆、都昌镇、大港、鸣山、和合、大树、七角、徐埠、春桥、狮山13个乡(镇)设立了法律服务所。至1989年底,共调解仲裁民事纠纷1770件,经济纠纷422件,解答法律咨询2080人(次),代写法律文书289份,参与民事诉讼代理97件,挽回经济损失31. 13万元。

知识出处

都昌县志

《都昌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描述了1992年起都昌县的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党派等内容。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