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图书馆
九江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九江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五节 案件执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都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6761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案件执行
分类号:
D921.14
页数:
1
摘要:
1982年4月以前,民事案件是谁办理谁执行,即审执合一,嗣后,于民事审判庭内设专职执行员1人、书记员1人。1985年2月17日建立执行庭,受理结案后的执行工作。至1989年依法受理执行案件150件。
关键词:
民事案件
机构组织法
内容
1982年4月以前,民事案件是谁办理谁执行,即审执合一,嗣后,于民事审判庭内设专职执行员1人、书记员1人。1985年2月17日建立执行庭,受理结案后的执行工作。至1989年依法受理执行案件150件。
知识出处
《都昌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描述了1992年起都昌县的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党派等内容。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