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案件执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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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都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6761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案件执行
分类号: D921.14
页数: 1
摘要: 1982年4月以前,民事案件是谁办理谁执行,即审执合一,嗣后,于民事审判庭内设专职执行员1人、书记员1人。1985年2月17日建立执行庭,受理结案后的执行工作。至1989年依法受理执行案件150件。
关键词: 民事案件 机构组织法

内容

1982年4月以前,民事案件是谁办理谁执行,即审执合一,嗣后,于民事审判庭内设专职执行员1人、书记员1人。1985年2月17日建立执行庭,受理结案后的执行工作。至1989年依法受理执行案件150件。

知识出处

都昌县志

《都昌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描述了1992年起都昌县的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党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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