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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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都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6749
颗粒名称: 第二章 检察
分类号: D911.1
页数: 2
摘要: 民国时期,检察事宜由县长兼理,无专门职能机关。1954年5月,成立都昌县人民检察署,次年2月改称为都昌县人民检察院。1968年,县检察机关被取销,至1979年检察院重建,始设刑事检察科、法纪检察科及办公室。至1989年全院有干警44人。1985年,检察长朱可仁出席全国检察系统“先代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二级奖章1枚,并参加国庆观礼。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1980年11月18日,以诬告陷害罪对被告提起公诉,审判机关判处被告诬陷罪有期徒刑5年,并为张通正平反昭雪。
关键词: 机构组织 检查机关

内容

民国时期,检察事宜由县长兼理,无专门职能机关。1954年5月,成立都昌县人民检察署,次年2月改称为都昌县人民检察院。1968年,县检察机关被取销,至1979年检察院重建,始设刑事检察科、法纪检察科及办公室。至1982年10月,内部职能机构已有刑事检察、经济检察、法纪检察、监所检察4科和办公室。至1989年全院有干警44人。
  1985年,检察长朱可仁出席全国检察系统“先代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二级奖章1枚,并参加国庆观礼。同年省人民检察院记朱可仁二等功1次。
  第二节刑事检察批捕 1954年至1966年,受理公安机关报捕946件,批准逮捕747件,不批准逮捕120件,退回补充侦查36件,不作处理43件。1979年至1989年,受理公安机关报捕927件,批准逮捕822件,不批准逮捕36件,建议撤捕11件,退回补充侦查65件,决定追捕案犯32人。
  起诉 1954年至1966年,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犯732人,经审查后,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688人。】979年至1989年,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772件,案犯1159人,决定起诉656件,961人,免予起诉48件,67人,不予起诉7件,10人,决定追诉16人。自1979年后,对起诉的案件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重点案件发表公诉词。1986年7月起,每个案件都发表了公诉词。1987年5月开始,检察院自办的经济案件和法纪案件亦由刑事检察科负责起诉。
  抗诉为履行法律赋予的使命,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发现有判决和裁定偏差时,及时向法院提出建议和抗诉。1956年,审判监督工作已全面展开,当年抗诉案件3件。1979年至1989年抗诉案2件。
  第三节经济检察自1980年4月设经济检察科,至1989年,共受理各类经济案件306件、360人,立案侦查153件、198人。其中贪污案57件、82人,受贿案41件、42人,偷税抗税案7件、8人,破坏森林案17件、23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4万元。
  第四节法纪检察法纪检察主要是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行使检察权。1954年至1966年,除办理法纪案件外,还担负部分刑事及经济检察案件。1979年后,才专司法纪检察任务。1979年至1989年,共受理法纪案件141件、167人,立案侦查41件、46人,转办27件、31人,调解76件、91人。在受理案件中属侵权案件77件、92人,立案侦查16件、18人。
  附:张××诬告陷害案被告人张××,都昌县大沙公社沿湖大队竹林垅村人。1973年任生产队长期间,利用职权,多吃多占,社员张通正对其所作所为大胆揭发,使被告队长职务被撤。1977年被告任副队长期间,借揭批“四人帮”之机,胁迫本村部分群众,整假材料,诬告张通正攻击领袖,谩骂政府,并用欺骗手段让群众签名盖章,在公安机关调查时,被告又不离左右,充当“积极分子”,致使张通正于1977年4月10日以“现行反革命”拘留,5月22日屈死于县公安局看守所。
  死者亲属向市、县检察机关提出申诉,并指控是张××报复陷害所致。
  县检察院受案后,即立案侦查,经5次深入实地找有关人员50余人次调查,并经反复核实,没有1人亲耳听到张通正的所谓“反动言论”,终于真相大白。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1980年11月18日,以诬告陷害罪对被告提起公诉,审判机关判处被告诬陷罪有期徒刑5年,并为张通正平反昭雪。
  第五节监所检察 1954年至1966年,县检察院每季度对看守所重点检察1次。1979年至1982年每月检察1次。1982年10月设监所检察科后,实行一月一大查,一周一小查,重大问题反复查,节日假日突击查。1986年起派员在看守所办公,实行了驻所检察。同时,对判处管制、缓刑、裁定假释和保外就医等监外执行的罪犯,每年进行2次以上的考察监督。对罪犯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人道主义精神。
  第六节控告申诉县人民检察院建院后,建立了严格的来信来访、接待登记、检察长接待日、下乡挂牌巡回咨询等制度,坚持做到有问必答,有信必复。1979年至1989年共受理控告申诉1906件,接待来访620人(次),自行查办】84件,转请有关部门处理1314件,通过受理控告申诉,获得犯罪线索162件。

知识出处

都昌县志

《都昌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描述了1992年起都昌县的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党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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