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都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6731 |
颗粒名称: | 互助储金会 |
分类号: | C913.7 |
页数: | 1 |
摘要: | 1984年5月始,于新妙乡高垄村和三汊港乡铁炉村试办。至1989年底,全县共办村互助储金会298个,覆盖面占全县317个行政村的93.7%.入会农户90032户,占全县农户总数78.67%。储金总额873291. 25元。其中群众集资523000.31元,占总额59.9%,集体资助.126000元,占14.43%.国家扶助1.81500元,占20.79%,其他42000元,占4.8%。其间,储金会先后借出637700元,帮助会员发展生产。第四章 婚姻事务 第一节 婚姻法宣传 1950年5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都昌始依法摧毁包办强迫、男尊女卑的封建婚姻制度,保障妇女合法权益。1953年2月,成立贯彻婚姻法委员会,并于是年掀起第二次贯彻婚姻法高潮。 |
关键词: | 社会生活 社会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