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灾害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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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都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672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灾害救济
分类号: C913.7
页数: 2
摘要: 解放前,都昌无年不灾,无灾不荒,旧志不乏封建朝代中都昌因灾荒而“民多殍亡”、“僵仆籍道”、“鬻子卖妻,生离活割”记载,但赈灾者无几。民国20年都昌大水,入室逾月,受灾农户22700余户,占农户总数75. 17%。民国23年大旱,被旱面积九成以上384090亩,省府准办是年蠲免,县府却流抵民国26年方办。民国26年又大水,省拨急赈,有230元县府留用,经移交10任县长仍未发放。但物价飞长,10亿金元券不抵10万元用,杯水车薪,灾民依然受灾。1953年夏初,都昌两次发洪,76乡受灾,县组织2个检查组慰问救援,分5批发放救灾款7.8亿余元,帮助灾民重建家园。都昌组织10万劳力上阵抗旱和生产自救。[=此处为表格=] 说明:当年救灾款多含上年度灾情救济。
关键词: 社会保障 社会救济

内容

解放前,都昌无年不灾,无灾不荒,旧志不乏封建朝代中都昌因灾荒而“民多殍亡”、“僵仆籍道”、“鬻子卖妻,生离活割”记载,但赈灾者无几。
  民国20年(1931年)都昌大水,入室逾月,受灾农户22700余户,占农户总数75. 17%。省赈务会2次急赈,一与湖口等9县合赈5400元,一与南昌等19县合赈90000元。民国23年大旱,被旱面积九成以上384090亩,省府准办是年蠲免,县府却流抵民国26年方办。民国26年又大水,省拨急赈(数字无考),有230元县府留用,经移交10任县长仍未发放。民国37年大水,淹田298167亩,死伤86人。8月,省拨急赈10亿元(金元券),11月又追拨9. 55亿元,另减免正副税款4.7万元,发农赈39亿元。但物价飞长,10亿金元券不抵10万元用,杯水车薪,灾民依然受灾。次年4月,有土塘乡长呈文县府,请准该乡10保江桂村90余口领通行证外出乞讨,县府照准。
  建国初,因1948、1949两年连续大水,至1950年7月,灾民已逾51843人,县人民政府在组织灾民生产自救和开展减租减息,清理合理负担同时,及时清查仓库积谷,并请求省府拨给农贷,从而组织救济粮132.5吨、农贷种子55吨、农贷口粮259吨,使断粮户得到接济。1951年至1952年,又先后下拨以工代赈兴修水利款人民币2. 66亿元(旧版、下同),救济粮734.3吨,救灾款4.55亿元。1953年夏初,都昌两次发洪,76乡受灾,县组织2个检查组慰问救援,分5批发放救灾款7.8亿余元,帮助灾民重建家园。
  1954年,鄱阳湖水位最高时21. 71米,都昌大水为历史罕见。政府先后两次下拨救灾款人民币20.9亿余元(旧版),次年春夏荒,又追拨救济款41.8亿元。
  1978年,大旱,灾后无收21.9万亩。都昌组织10万劳力上阵抗旱和生产自救。同时,为解决灾民生活,2次下拨救灾款145万元,救灾粮7030吨(其中县内调剂2530吨),有重灾民89749户、460917人得到接济。化民公社殿下大队农民江传万特自编春联一副以颂:“恨昔日除夕夜催租逼债户户惨,喜今朝春节日党救灾民人人欢。” 1983年4月中下旬,都昌4次遭雷雨大风袭击,夏又发大水,省、市、县政府除先后拨救灾款101.5万元,并组织钢材55吨、木材1090立方米、毛竹1千根、玻璃350标箱、水泥480吨、油毡330卷赈济灾民。
  1988年,都昌在遭受“3. 14”风雹灾害后,又连续遭受洪、旱、涝、虫等数重灾害侵袭。为帮助群众战胜灾害,恢复生产,省、市、县政府先后下拨救灾款46. 33万元,并组织保险公司理赔105万元、发动机关单位干部职工捐助3万余元。次年,省、市、县政府又先后追拨春夏荒救济款60余万元。从而使全县灾民得到安抚,再次实现有灾无荒。
  [=此处为表格(都昌县部分年度灾害救济概况)=] 说明:当年救灾款多含上年度灾情救济。

知识出处

都昌县志

《都昌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描述了1992年起都昌县的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党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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