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老区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都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6718
颗粒名称: 第四节 老区建设
分类号: TU98
页数: 2
摘要: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都昌属闽浙赣革命根据地。老区面积占全县总面积80%以上。在残酷的战争环境中,尤其是主力红军北上之后的三年游击战争中,都昌老区历尽磨难,房屋焚毁,人民流离,田园荒芜。1 951年9月,中共中央、政务院派出中央人民政府南方老根据地访问团闽浙赣分团第4分队专程到都昌慰问,随后,数次下拨专款帮助老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1986年,省人民政府集中资金投向,确定都昌汪墩、土塘2乡为老区特困乡,实行重点扶持。1989年,省人民政府又将都昌列为老区贫困县,除继续下拨2特困乡发展资金1 4万元,帮助巩固脱贫效果外,并另行下拨都昌专项扶贫贴息贷款180万元,扶助都昌乡镇企业改造、水产、多种经营项目51个。
关键词: 城市规划 老区建设

内容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都昌属闽浙赣革命根据地。老区面积(含游击区)占全县总面积80%以上。在残酷的战争环境中,尤其是主力红军北上之后的三年游击战争中,都昌老区历尽磨难,房屋焚毁,人民流离,田园荒芜。
  建国后,人民政府深切关怀老区。1 951年9月,中共中央、政务院派出中央人民政府南方老根据地访问团闽浙赣分团第4分队专程到都昌慰问,随后,数次下拨专款帮助老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1981年以来,省人民政府根据都昌老区经济发展状况,将都昌列为重点建设地区,至1985年,共下拨都昌老区建设发展资金62万元,扶持汪墩、大港、张岭、盐田、鸣山、新妙、徐埠等老区乡建设项目91个。
  1986年,省人民政府集中资金投向,确定都昌汪墩、土塘2乡为老区特困乡,实行重点扶持。至1988年,共下拨2乡发展资金34万元、支穷资金20万元、支穷专项农贷174万元,包括其他援助,总额达295.61万元。此外,对2乡还实行了减免各项税收的优惠政策,3年减免税收共31. 56万元。经扶持,汪墩乡人平纯收入由1985年129元增至1988年296元,土塘乡由195元增至396元。1985年统计的2乡人平纯收入低于120元的2459户特困户,至1988年均达到或超过200元,基本解决温饱。在重点扶持2老区特困乡的同时,对其他13个较贫困的老区乡,县委、县政府也组织发动了县直机关单位与之挂钩扶持,并对特困户实行免国库券认购、免学费、免征教育事业费附加、免征第二、第三产业税;减征农业税、减少粮食合同定购、减少集体提留;补贴家财保险费、户平补贴100斤尿素平议差价款的“四免三减两补助”政策,帮助老区特困户休养生息,至】988年,全县老区特困户约有80%人平纯收入超出200元。
  1989年,省人民政府又将都昌列为老区贫困县,除继续下拨2特困乡发展资金1 4万元,帮助巩固脱贫效果外,并另行下拨都昌专项扶贫贴息贷款180万元,扶助都昌乡镇企业改造、水产、多种经营项目51个。当年,2老区特困乡人平纯收入分别达到320元(汪墩)和41 2元(土塘),全县老区特困户90%以上人平纯收入超出200元,基本解决温饱。

知识出处

都昌县志

《都昌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描述了1992年起都昌县的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党派等内容。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