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普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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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都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671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普选
分类号: D632
页数: 1
摘要: 建国后,废弃了民国时期的选举方法。新选举法未颁布期间,都昌先后召开的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其代表的产生,系参照老解放区的办法,除个别聘请外,主要通过民主协商推荐或按民主集中制形式进行选举。此前,各乡镇也都以同样方式产生代表,先期召开了农民代表或城镇各界代表会。1953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同年全国实行普选。4月,都昌成立选举委员会,主席1人,委员8人。6月5日设办公室,分秘书、总务、监查、宣传、人口调查及选民登记5组。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后,即召开各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乡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并选举出县人民代表280人。
关键词: 民政工作 选举

内容

建国后,废弃了民国时期的选举方法。新选举法未颁布期间,都昌先后召开的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其代表的产生,系参照老解放区的办法,除个别聘请外,主要通过民主协商推荐或按民主集中制形式进行选举。此前,各乡镇也都以同样方式产生代表,先期召开了农民代表或城镇各界代表会。
  1953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同年全国实行普选。4月,都昌成立选举委员会,主席1人,委员8人。6月5日设办公室,分秘书、总务、监查、宣传、人口调查及选民登记5组。展开了都昌第一届选举。分三期进行:6月12日,都昌镇与十区襟带、北山2乡首期进行普选试点;7月6日,全县13区各抽部分乡进行第二期,9月底完成52乡4街的普选;1954年1月4日至2月22日,进行第三期普选并全面完成。第一届选举,全县共设基层选举单位164个,有选民资格者168984人,参选选民150800人,达应参选者的89%。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后,即召开各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乡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并选举出县人民代表280人。
  1956年第二届选举,共设选区51个,选民173700人,占总人口57%;参选选民151354人,达应参选者的87%。直接选举出乡(镇)人民代表2027人,间接选举出县人民代表291人。
  1958年第三届选举,选民173347人,占总人口55%;参选选民161796人,达应参选者的93%。直接选举乡(镇)人民代表211 4人,间接选举县人民代表291人。
  1960年第四届选举,选民164717人,占总人口51%;参选选民137791人,达应参选者的84%。直接选举乡(镇)人民代表5430人,间接选举县人民代表293人。
  1963年第五届选举,选民178559人,占总人口53%;参选选民1 48816人,达应参选者的83. 3%。直接选举出乡(镇)人民代表5812人,间接选举县人民代表320人。
  1965年第六届选举,全县39个基层选举单位共直接选举乡(镇)人民代表5821人,间接选举县人民代表341人。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选举制度遭到破坏,选举工作停止。
  1980年第七届选举。是年,都昌执行全国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将县人民代表由间接选举改为直接选举。并实行差额选举。本届选举设选区341个。选民268260人,占总人口52%,参选选民255529人,达应参选者96%。共选出公社(镇)人民代表3543人,县人民代表447人。
  1984年第八届选举,选民292854人,参选选民266747人,达应参选者91%,共选举乡(镇)人民代表3994人,县人民代表447人。
  1987年第九届选举,设选区519个,选民317174人,参选选民285457人,达应参选者90%。共选举乡(镇)人民代表1280人,县人民代表214人。

知识出处

都昌县志

《都昌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描述了1992年起都昌县的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党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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