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竞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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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都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671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竞选
分类号: D632
页数: 2
摘要: 民国26年南京国民政府根据《中华民国宪法草案》,拟于11月12日召开全国国民代表大会。江西定于7月20日至22日进行“国大”代表竞选。都昌与湖口、彭泽、九江、星子、德安、瑞昌、浮梁等l2县为江西第.5选区。县人李幼农系该选区候选人之一。12县选举结果,李幼农当选为“国大”候补代表。但此次“国大”因抗日战争爆发未能召开。民国30年,都昌举行行政会委员及行政会常驻会委员的竞选。民国33年,都昌举行临时参议会参议员竞选,因竞争激烈,选举终未进行,由县长曹兆征圈定曹钟等24人为参议员。县选举事务所拟于7月1日起,以城区镇和已立、双湖2乡为示范乡镇一期进行,10月5日起,再在沙岭等6乡展开二期,尔后全面铺开。
关键词: 民政工作 选举

内容

民国26年(1937年)南京国民政府根据《中华民国宪法草案》,拟于11月12日召开全国国民代表大会。江西定于7月20日至22日进行“国大”代表竞选。都昌与湖口、彭泽、九江、星子、德安、瑞昌、浮梁等l2县为江西第.5选区。县人李幼农系该选区候选人之一。12县选举结果,李幼农当选为“国大”候补代表。但此次“国大”因抗日战争爆发未能召开。
  民国30年,都昌举行行政会委员及行政会常驻会委员的竞选。委员由各区乡绅自选。10月1日40名当选委员到县,3日举行常驻会委员竞选,有罗云秋等5人得票20至40不等,当选为常驻会委员,并以得票最多者罗云秋为主任委员。
  民国33年,都昌举行临时参议会参议员竞选,因竞争激烈,选举终未进行,由县长曹兆征圈定曹钟等24人为参议员。同年,结合编组保甲,进行都昌第一次“民选”乡(镇)长。在召开保民会产生乡(镇)民代表基础上,召开乡(镇)民代表会竞选乡(镇)长及乡(镇)民代表主席,候选人由县民政科下达,每乡(镇)计2至3名,当选者再由县府加委。
  民国34年,举行省、县参议会参议员竞选。具体活动从民国33年下半年即开始进行:1.办理公民宣誓登记。至选举前夕共办理68753人,办理了的即为有选举权的选民,占当时全县总人口的32. 9%。2.办理公职候选人检复,计甲种检复及格者1 23人,乙种检复及格者1722人。及格者即可为候选人。3.限定当选人名额。每乡(镇)可选参议员、候补参议员各1人,农、工、商、教、渔5职业团体互选参议员、候补参议员各3人。民国34年1 1月4日,民政科派员分赴各乡(镇)各团体指导“依法选举完竣”,共选出县参议员、候补参议员各20人。12月30日,当选参议员19人出席县参议会成立会,并当场互选正副议长,选举结果,曹钟、吴秋阳各11票,当选正副议长。同日,由到会议员投票选举省参议员,候选人曹明梧、刘书栋虽未到场,他们的亲信却为之激烈角逐,进行会前拉票,结果曹明梧得13票,当选为省参议员,刘书栋得6票,为省候补议员(此前省参议员均系圈定,县内未进行竞选)。
  民国36年,都昌举办了国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立法院立法委员的竞选。年初县内就成立了选举事务所,所长由民政科长担任,内设总干事1人、干事3人、助干5人、事务员6人、雇员6人。经复查登记,全县有选民117624人。竞选本次“国大”代表的县人是刘士毅、周祥、邵凌士。1 1月,全县分19个选区投票,3人分别派人进行活动,结果刘士毅当选“国大”正式代表,周祥当选候补代表。立法委员选举以行政专署所辖县为选区,稍后于“国大”代表选举。县人刘轶之妻程绣(新建人)为候选人之一。都昌选票未下发,由各乡抽人到县填写,程琇当选。
  同年,都昌根据“宣施宪政”的要求,结合“国大”代表及立法委员选举,进行第二次“民选”乡(镇)长。县选举事务所拟于7月1日起,以城区镇和已立、双湖2乡为示范乡镇一期进行,10月5日起,再在沙岭等6乡展开二期,尔后全面铺开。但于城区镇进行选举示范时,政治研究会与文社两派竞选激烈,几乎动武,最后竟以抓阄平息。一期结束后,二期即未敢举行。

知识出处

都昌县志

《都昌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描述了1992年起都昌县的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党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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