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商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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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都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6698
颗粒名称: 第五章 商业团体
分类号: F715
页数: 2
摘要: 民国2年12月28日,都昌始成立商务会,简称商会。民国17年12月,吴秋阳因涉“周梦昌案”逃匿,改由黄奕贵接任。民国22年“周案”平息后,复由吴秋阳继任会长至都昌解放。抗日战争胜利后,商会改行委员制。设会长、副会长各1人,以下有常委、执委各若干人。1950年初,商会易名“都昌县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商会职责为维护商民自身利益,兼管颁发商店牌照。除税收及正当捐款外,其他外界敲诈勒索,商会出面抵制、斡旋。8月1日,工商联正式办公。1956年3月25日至29日,召开二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号召掀起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高潮。1988年4月16日至17日,召开第八届全县工商业代表会议,出席代表103人。
关键词: 商业企业 企业管理

内容

民国2年(1913年)12月28日,都昌始成立商务会,简称商会。商会初为董事制,设会长、副会长、会董。首任会长吴秋阳。民国17年12月,吴秋阳因涉“周梦昌案”逃匿,改由黄奕贵接任。民国19年又改由彭松乔接任。民国22年“周案”平息后,复由吴秋阳继任会长至都昌解放。抗日战争胜利后,商会改行委员制。设会长、副会长各1人,以下有常委、执委各若干人。民国38年5月都昌解放,改由李松林代会长。1950年初,商会易名“都昌县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
  商会之下以行业为单位,分别成立各种同业公会。如布匹业同业公会、南货业同业公会等。商会内除书记、杂役两工务人员拿薪,余均为义务职。会内一切公杂费用,由各同业公会商民筹集。商会职责为维护商民自身利益,兼管颁发商店牌照。除税收及正当捐款外,其他外界敲诈勒索,商会出面抵制、斡旋。商界内部纠纷亦出面调解。商会通过左右市场商品价格,将当局课给商人的捐款负担转嫁给顾客。有时亦于荒年,办施粥厂、捐寒衣以济贫困,或捐款资助县城公益事业。
  第二节工商联 1950年初,旧商会改组为县工商业联合会筹备会,设正、副主任各1人,秘书、通讯员各1人。主任李松林。年底,李罢免,由吴德进继任。其时,都昌工商业计有布匹、南货、百货、杂业、旅馆、皮革、理发、饮食、屠宰、国药、缝纫、糕饼等,并以行业为单位,成立了行业小组,民主推选小组长。自1 950年l月至1953年7月,工商联筹备会先后召开68次组长会议,19次会员大会。学习工商政策,明确责任义务,繁荣市场,活跃经济。1950年国庆大典换发牌照时,仅县城即有324家工商业恢复,60余家申报开业。1951年,响应政府关于捐献飞机大炮支援中国人民志愿军保家卫国的号召,动员各行各业直接或间接捐献人民币7千余万元(旧版)。
  1953年7月18日,召开全县首届工商业代表会议。代表104人。选举第一届常务委员9人,执行委员23人,监察委员15人。成立县工商业联合会。主委黄纪松,副主委2人。8月1日,工商联正式办公。除主委脱产,另配秘书、文书、统计、会计、调研员、通讯员6人。工商联下设4个分会、2个办事处、11个工商小组,有会员1786人。1954年3月1日,召开首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学习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号召私营工商业者拥护国家利用、限制、改造政策。9月底,全县私营工商业纳入国家资本主义低级形式的48户。是年,工商各界认购经济建设公债计人民币38758万元(旧版)。
  1955年2月26日至3月2日,召开第二届全县工商业代表会议。代表99人。选举第二届执行委员25人,监察委员1 7人。为贯彻对私营工商业者思想及企业改造政策,在全县工商业者中掀起学习宪法、总路线和第一个五年计划高潮。经过对私营工商业者的改造,年底,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的商品零售额占县城私商零售营业总额的65. 1%。1956年3月25日至29日,召开二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号召掀起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会后,全县工商业者敲锣打鼓迎接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0余天内,全部纳入公私合营及合作商店形式。6月20日至26日,召开工商界家属及女工商业者代表会,动员她们支持亲人爱国守法,积极经营,接受社会主义改造。是年全县私营工商业者有393户参加了公私合营,入股资金47931. 25元;328户参加了合作商店。单干仅41户。1957年,全县工商界认购国家经济建设公债4663元。此后,相继召开三至六届全县工商业代表大会,完成学习、改选等例行议程。
  1965年12月5日,召开全县工商业第七届代表大会。工商联内增设家属工作委员会、工商界生活互助金管理委员会。是时,县工商联于县以下集镇设分会4个、办事处3个、工商小组7个。全县工商界时有成员671人,家属380人,共1051人。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工商业联合会被“砸烂”。
  1 986年11月,中共都昌县委批准恢复工商联组织。先后配备干部4人,设主委1人,副主委3人(2人为兼职)。工商联恢复后,组织了专门力量,对全县城、乡原有老会员进行了调查登记工作,除已去世的老会员外,实际登记的只有147人。按照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做好吸收新会员试点工作的决议》,坚持积极稳妥的方针,通过自愿报名,单位推荐,组织批准等程序,至1989年,全县共发展新会员95人,新老会员合计242人。
  1988年4月16日至17日,召开第八届全县工商业代表会议,出席代表103人。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八届执行委员23人、主委1人、副主委3人、常委7人。1989年止,历任县工商业联合会主委先后为黄纪松、陈铭锄、李辉泉。

知识出处

都昌县志

《都昌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描述了1992年起都昌县的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党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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