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都昌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6698 |
| 颗粒名称: | 第五章 商业团体 |
| 分类号: | F715 |
| 页数: | 2 |
| 摘要: | 民国2年12月28日,都昌始成立商务会,简称商会。民国17年12月,吴秋阳因涉“周梦昌案”逃匿,改由黄奕贵接任。民国22年“周案”平息后,复由吴秋阳继任会长至都昌解放。抗日战争胜利后,商会改行委员制。设会长、副会长各1人,以下有常委、执委各若干人。1950年初,商会易名“都昌县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商会职责为维护商民自身利益,兼管颁发商店牌照。除税收及正当捐款外,其他外界敲诈勒索,商会出面抵制、斡旋。8月1日,工商联正式办公。1956年3月25日至29日,召开二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号召掀起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高潮。1988年4月16日至17日,召开第八届全县工商业代表会议,出席代表103人。 |
| 关键词: | 商业企业 企业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