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都昌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6697 |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妇女联合会 |
| 分类号: | D44 |
| 页数: | 3 |
| 摘要: | 民国38年8月,由南下工作队主持,成立县妇女协会,主任余素珍。次年4月,县以下基层均成立相应组织,并于区配备专职妇女干部,广泛动员城乡妇女剪发,参加社会活动。7月,县妇女协会改称民主妇女联合会筹备委员会。1951年3月8日,召开全县首届妇女代表大会,代表202人。会议选举委员13名,正式成立县民主妇女联合会。1952年3月,先后在78个乡中展开贯彻婚姻法运动。运动后期,评出模范夫妻419对,模范家庭383户,模范公婆78个。1953年2月,县贯彻婚姻法委员会成立,县民主妇联主任崔志贤兼副主任。随后,在全县掀起了贯彻婚姻法高潮。1954年10月11日至13日,召开全县第二届妇女代表大会,代表245名,代表会员112830人。 |
| 关键词: | 妇女运动 妇女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