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妇女解放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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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都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669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妇女解放协会
分类号: D44
页数: 1
摘要: 民国15年6月上旬,县妇女解放协会筹备处成立,设县城陈家祠堂。民国16年3月10日,全县妇女代表大会在陈家祠堂召开。会议由陈玉吾主持,中共都昌组织的负责人到会讲话,号召广大妇女团结起来,反对封建压迫,谋求自身解放。大会选举陈玉吾、胡静、陈璧3人为常委,吕云、戴淑芬、袁雪花、袁杓英、曹翠芳、谭延淑、向满花等9人为执委,正式成立了县妇女解放协会。会后,凡有农民协会的区、乡都建立了相应的基层妇女组织,开展了宣传剪头放脚、提倡男女平等,不准带童养媳等活动。同年6月,都昌大革命失败,县妇女解放协会被查封。1951年3月8日,召开全县首届妇女代表大会,代表202人。1958年1月8日,民主妇女联合会改称妇女联合会。
关键词: 妇女运动 妇女组织

内容

民国15年(1926年)6月上旬,县妇女解放协会筹备处成立,设县城陈家祠堂(今人民法院旧址)。民国16年3月10日,全县妇女代表大会在陈家祠堂召开。到会代表36人。会议由陈玉吾主持,中共都昌组织的负责人到会讲话,号召广大妇女团结起来,反对封建压迫,谋求自身解放。大会选举陈玉吾、胡静、陈璧3人为常委,吕云、戴淑芬、袁雪花、袁杓英、曹翠芳、谭延淑、向满花等9人为执委,正式成立了县妇女解放协会。会后,凡有农民协会的区、乡都建立了相应的基层妇女组织,开展了宣传剪头放脚、提倡男女平等,不准带童养媳等活动。同年6月,都昌大革命失败,县妇女解放协会被查封。
  第二节妇女联合会民国38年(1949年)8月,由南下工作队主持,成立县妇女协会,主任余素珍。次年4月,县以下基层均成立相应组织,并于区配备专职妇女干部,广泛动员城乡妇女剪发,参加社会活动。7月,县妇女协会改称民主妇女联合会筹备委员会。
  1951年3月8日,召开全县首届妇女代表大会,代表202人。会议选举委员13名,正式成立县民主妇女联合会。大会号召全县妇女积极参加土地改革、反霸减租、退押废债、查产查田等斗争,动员妇女做军鞋、绣慰问袋、写慰问信,支援抗美援朝。会后,仅一、三、六、七、九5个区的妇女,就写慰问信689封、绣慰问袋287个,捐献各种物品4642件,现金336万元(旧版人民币)。是年,全县组织基层妇女组织59个,会员67800人。1952年3月,先后在78个乡中展开贯彻婚姻法运动。运动中,帮助妇女摆脱包办婚姻枷锁,解除不平等婚约755个,解放童养媳1546人。运动后期,评出模范夫妻419对,模范家庭383户,模范公婆78个。为解放妇女,4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托儿互助月活动;9月,动员全县妇女参加冬学夜校识字班,共办识字班419班,参加学习的妇女8534名。1953年2月,县贯彻婚姻法委员会成立,县民主妇联主任崔志贤兼副主任。随后,在全县掀起了贯彻婚姻法高潮。
  1954年10月11日至13日,召开全县第二届妇女代表大会,代表245名,代表会员112830人。大会选举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25名。表彰乡妇女模范工作者13名。大会号召广大妇女贯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参加季节或常年互助组,开展冬季生产运动。当年冬,全县参加冬修水利妇女5270人,修塘1453口;参加冬季造林妇女7138人.造林22668亩。1956年3月,县设立妇女儿童福利委员会,根据“积极办好,自愿参加”的方针,开展幼托福利事业。随之又集中培训了一批农村保育工作人员。是年,全县办托儿所109个,托儿组5卯个,临时托儿组720个,有保育员2528人,受托儿童5323人。
  1957年11月12日,召开全县第三届妇女代表大会,代表347人,代表会员11 2912人。会议改选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26人。主任1人,副主任2人。同年,全县妇女响应大会关于勤俭持家和投入反右斗争的号召,展开了以爱国爱社团结互助好,勤俭持家、学习文化和生产技术好,尊婆爱媳教育子女好,清洁卫生好为内容的“五好”竞赛。是年,全县有区民主妇女联合会6个,乡民主妇女联合会55个,村妇代会31 4个。
  1958年1月8日,民主妇女联合会改称妇女联合会。1959年至1960年,县妇联号召

知识出处

都昌县志

《都昌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描述了1992年起都昌县的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党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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