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妇女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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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都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6695
颗粒名称: 第四章 妇女团体
分类号: D44
页数: 3
摘要: 民国15年6月上旬,县妇女解放协会筹备处成立,设县城陈家祠堂。民国16年3月10日,全县妇女代表大会在陈家祠堂召开。会议由陈玉吾主持,中共都昌组织的负责人到会讲话,号召广大妇女团结起来,反对封建压迫,谋求自身解放。大会选举陈玉吾、胡静、陈璧3人为常委,吕云、戴淑芬、袁雪花、袁杓英、曹翠芳、谭延淑、向满花等9人为执委,正式成立了县妇女解放协会。会后,凡有农民协会的区、乡都建立了相应的基层妇女组织,开展了宣传剪头放脚、提倡男女平等,不准带童养媳等活动。同年6月,都昌大革命失败,县妇女解放协会被查封。7月,县妇女协会改称民主妇女联合会筹备委员会。1951年3月8日,召开全县首届妇女代表大会,代表202人。
关键词: 妇女运动 妇女组织

内容

民国15年(1926年)6月上旬,县妇女解放协会筹备处成立,设县城陈家祠堂(今人民法院旧址)。民国16年3月10日,全县妇女代表大会在陈家祠堂召开。到会代表36人。会议由陈玉吾主持,中共都昌组织的负责人到会讲话,号召广大妇女团结起来,反对封建压迫,谋求自身解放。大会选举陈玉吾、胡静、陈璧3人为常委,吕云、戴淑芬、袁雪花、袁杓英、曹翠芳、谭延淑、向满花等9人为执委,正式成立了县妇女解放协会。会后,凡有农民协会的区、乡都建立了相应的基层妇女组织,开展了宣传剪头放脚、提倡男女平等,不准带童养媳等活动。同年6月,都昌大革命失败,县妇女解放协会被查封。
  第二节妇女联合会民国38年(1949年)8月,由南下工作队主持,成立县妇女协会,主任余素珍。次年4月,县以下基层均成立相应组织,并于区配备专职妇女干部,广泛动员城乡妇女剪发,参加社会活动。7月,县妇女协会改称民主妇女联合会筹备委员会。
  1951年3月8日,召开全县首届妇女代表大会,代表202人。会议选举委员13名,正式成立县民主妇女联合会。大会号召全县妇女积极参加土地改革、反霸减租、退押废债、查产查田等斗争,动员妇女做军鞋、绣慰问袋、写慰问信,支援抗美援朝。会后,仅一、三、六、七、九5个区的妇女,就写慰问信689封、绣慰问袋287个,捐献各种物品4642件,现金336万元(旧版人民币)。是年,全县组织基层妇女组织59个,会员67800人。1952年3月,先后在78个乡中展开贯彻婚姻法运动。运动中,帮助妇女摆脱包办婚姻枷锁,解除不平等婚约755个,解放童养媳1546人。运动后期,评出模范夫妻419对,模范家庭383户,模范公婆78个。为解放妇女,4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托儿互助月活动;9月,动员全县妇女参加冬学夜校识字班,共办识字班419班,参加学习的妇女8534名。1953年2月,县贯彻婚姻法委员会成立,县民主妇联主任崔志贤兼副主任。随后,在全县掀起了贯彻婚姻法高潮。
  1954年10月11日至13日,召开全县第二届妇女代表大会,代表245名,代表会员112830人。大会选举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25名。表彰乡妇女模范工作者13名。大会号召广大妇女贯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参加季节或常年互助组,开展冬季生产运动。当年冬,全县参加冬修水利妇女5270人,修塘1453口;参加冬季造林妇女7138人.造林22668亩。1956年3月,县设立妇女儿童福利委员会,根据“积极办好,自愿参加”的方针,开展幼托福利事业。随之又集中培训了一批农村保育工作人员。是年,全县办托儿所109个,托儿组5卯个,临时托儿组720个,有保育员2528人,受托儿童5323人。
  1957年11月12日,召开全县第三届妇女代表大会,代表347人,代表会员11 2912人。会议改选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26人。主任1人,副主任2人。同年,全县妇女响应大会关于勤俭持家和投入反右斗争的号召,展开了以爱国爱社团结互助好,勤俭持家、学习文化和生产技术好,尊婆爱媳教育子女好,清洁卫生好为内容的“五好”竞赛。是年,全县有区民主妇女联合会6个,乡民主妇女联合会55个,村妇代会31 4个。
  1958年1月8日,民主妇女联合会改称妇女联合会。1959年至1960年,县妇联号召全县妇女开展“巧姐妹”活动。全县组织“巧姐妹”战斗组2600余个,参加人数达15万人。同时,掀起妇女扫盲高潮。至1960年底,全县已有28700余名妇女摘除“文盲”帽。活动中,大沙乡“九姑嫂”战斗队被评为全国先进妇女组织,5人被评为省先进个人。
  1961年2月28日至3月6日,召开全县第四届妇女代表大会。代表238人。大会选举县妇联执行委员16人,常委11人。大会号召妇女投入大办农业、大办粮食,开展以种养业为中心的家庭副业和勤俭治家竞赛。 1964年11月4日至7日,召开全县第五届妇女代表大会,到会代表413人。大会选举县妇联执委17人。会议号召广大妇女投入比学赶帮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同年,1人评为省先进个人。1965年冬,全县开展农田基本建设大会战,县妇联号召青壮年妇女31200人上阵。是年,4人被省妇联评为先进个人。1967年1月,全县各级妇联组织因“文化大革命”冲击而瘫痪。
  1973年6月1 2日至1 4日,召开全县第六届妇女代表大会。代表514人。大会恢复了县妇联,选举委员31人。是年,8人被省妇联评为劳动模范。1974年,又有2个大队妇代会被省妇联评为先进集体,1人评为先进个人。
  1978年5月27日,召开全县第七届妇女代表大会。到会代表571人。大会号召全县妇女开展“三八”创业活动。同年9月,刘赛花出席中国妇女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1979年,全县妇女在“三八”创业活动中,组织铁姑娘战斗队1710个,“三八”创业队5人,造“三八”林1万亩;办“三八”猪场625个,养猪9494头;种水稻试验田4825亩,亩产最高800公斤,棉花试验田834亩,亩产皮棉最高100公斤。同年10月29日,县召开千人大会,表彰“三八”红旗手及“三八”红旗集体。是年,里泗妇代会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夏桂娥、石冬娥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2个大队妇代会被评为省“三八”红旗集体、1 7人被评为省“三八”红旗手。1980年,全县妇女响应县妇联号召,展开以水稻、棉花、油菜、多种经营、幼托(简称“金、银、黄、百、红”五花)为内容的“五花”劳动竞赛。至1983年,参加竞赛的妇女达1.2万余人。竞赛中,有3人于1981年被评为省“五花赛”先进个人,2个单位被评为先进集体;24人于1982年被评为省“三八”红旗手、劳模和“五花赛”先进个人,3个单位被评为省“三八”红旗集体。
  1983年4月1日,召开第八届全县妇女代表大会,到会代表602人。大会选举妇联执委33人、常委9人。大会表彰“五好家庭”、“三八红旗手”、“五花赛”等先进典型242个。其中有夏赛凤、邵水花、李玉珍3户被评为全国“五好家庭”,5户评为省“五好家庭”,1个单位评为省“三八”红旗集体,1人评为省“三八”红旗手。同年,全县开展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传月活动,县、乡共举办妇女干部和积极分子学习班、培训班38期,培训宣传员、报告员3291人,召开各种形式宣讲会3186次,受教育者35.8万余人次。1984年2月,县组织开展妇女自尊自爱自重自强教育。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县妇联举办了专职妇干法律知识学习班,聘请了常年律师,成立了法律顾问处。同时还成立了家庭教育研究会。是年,叶大妹、余凤初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1人被评为省“三八”红旗手,2人被评为省优秀妇女干部,1户被评为省“五好家庭”。1 985年,县妇联发动以种养业为重点的劳动竞赛活动。年底,有9人被评为省“养殖能手”或先进个人。1986年,县妇联获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先进集体。1988年,全县又开展种、养、加工“能手赛”。是年,县妇联获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称号,1人评为省妇女工作先进个人,2人评为省“三八”红旗手。
  1989年5月,再次在全县妇女中开展“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的“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参赛妇女达5万余人。同年9月29日至30日,召开第九届全县妇女代表大会。代表502人。大会选举县妇联执委33人,常委8人。大会表彰“五好家庭”20户、少儿先进工作者13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工作者8人,“能手赛”优胜者29人,“三八”红旗手34人。至是年,全县共创办各类托幼园所402所,入托幼儿20807人。自1 983年4月至1989年底,全县集资1 4万元,免费优费为妇幼进行保健检查达24291 0人次。
  1989年止,历任县妇女联合会(含妇女协会、民主妇女联合会)主任为余素珍、梁静、崔志贤、罗玉芳、张瑞芳、杨妙春、刘赛花、邵正廉。

知识出处

都昌县志

《都昌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描述了1992年起都昌县的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党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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