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区公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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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都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6674
颗粒名称: 区人民政府(区公所)
分类号: D035.5
页数: 2
摘要: 民国38年5月,都昌解放后,随军南下至都昌的地方工作队即将全县划为5区,并于汪墩、徐家埠、土塘街、南峰街、三汊港分设5个区公所。乡政权建立前,区公所为都昌基层政权行政机关。区公所配有区长、副区长、民政助理员、财政助理员、公安助理员、武装委员会主任、农协主席、青年干事、妇女主任等干部和通讯员10至13人,并装备1武装中队。区公所几经扩并,至1956年5月,全县有区公所4个,并于同月改称区人民政府。1957年1月又增设2区人民政府,共6个。1958年10月,都昌奉命裁撤区人民政府建置,此后,不再有区级政权组织。
关键词: 行政管理 政府建置

内容

民国38年5月,都昌解放后,随军南下至都昌的地方工作队即将全县划为5区,并于汪墩、徐家埠、土塘街、南峰街、三汊港分设5个区公所。乡政权建立前,区公所为都昌基层政权行政机关。区公所配有区长、副区长、民政助理员、财政助理员、公安助理员、武装委员会主任、农协主席、青年干事、妇女主任等干部和通讯员10至13人,并装备1武装中队。区公所几经扩并,至1956年5月,全县有区公所4个,并于同月改称区人民政府。1957年1月又增设2区人民政府,共6个。1958年10月,都昌奉命裁撤区人民政府建置,此后,不再有区级政权组织。

知识出处

都昌县志

《都昌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描述了1992年起都昌县的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党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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