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都昌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6661 |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县政府 |
| 分类号: | D035.5 |
| 页数: | 2 |
| 摘要: | 民国15年11月,北伐军进占都昌,改县公署为县政府,县知事也改称县长。县政府内设1科,管民政内务。县政府外分设公安、财政、建设、教育4局。民国24年,裁财政局,改设县政府二科。民国27年,设兵役科,专事承办调查壮丁和征集、训练壮丁。民国28年,成立县经征处。民国32年1月.,增设社会科、粮政科。8月,教育、田粮两科裁撤,恢复教育局、田粮管理处。民国37年1月1日始,裁撤社会科及户政、合作、统计3室,并将民政、财政、建设、军事4科改称第一、第二、第三、第五4科。 |
| 关键词: | 地方政府 区域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