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权力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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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都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6654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权力机关
分类号: D624
页数: 6
摘要: 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49年1 1月2日至4日在县城召开。代表314人,其中工人5人、农民290人、商人10人、教师9人。除少数聘请,主要由保群众会选举产生。会议学习了减租减息条例和农民负担政策,部署了剿匪肃特,建立农协,废除保甲,改造基层政权等工作,号召大力发展以农业为主的城乡生产,实行合理负担,支援解放战争。会上正式成立了县农民协会,选举谭绪言任县农民协会副主任。1950年12月15日至20日,召开二届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247人,会议研究了土地改革问题。1955年2月28日至3月4日,召开一届四次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1956年12月23日至26日,召开都昌县第二届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本届县人民代表291人,到会代表2 51人。
关键词: 地方各级会议 人民代表大会

内容

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49年1 1月2日至4日在县城召开。代表314人,其中工人5人、农民290人、商人10人、教师9人。除少数聘请,主要由保群众会选举产生。会议学习了减租减息条例和农民负担政策,部署了剿匪肃特,建立农协,废除保甲,改造基层政权等工作,号召大力发展以农业为主的城乡生产,实行合理负担,支援解放战争。会议还通过了《都昌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告全县人民书》。
  1949年11月25日至29日,召开一届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205人。会议进一步总结前段民主建政等工作,组织和督促群众完成征粮任务,部署剿匪反霸斗争。 1950年3月15日至1 8日,召开一届三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300人。会议又称都昌县第一次农民代表会议。会上正式成立了县农民协会,选举谭绪言任县农民协会副主任。会议还选举产生了出席省各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0年1 0月15日至20日在县城召开。代表316人,其中农民274人、工人3人、商人2人、教师1人、学生2人、政府公务人员15人、居民3人、开明绅士5人、公营企业干部2人、中国共产党党员9人。会议讨论了发展生产、多交公粮等问题,并分配了公粮缴纳任务。
  1950年12月15日至20日,召开二届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247人,会议研究了土地改革问题。会后,即在45个乡中展开了都昌第一期土地改革。
  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1年3月28日至31日在县城召开。代表1 96人。会议总结了1950年的工作,布置了1951年农业增产任务,听取了关于美帝国主义侵略朝鲜的形势报告,号召坚决镇压反革命,保卫土地改革顺利进行。会议还选举了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驻会常委9人,主席张继成。4月3日,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驻会常委到职视事。
  1951年6月28日至7月2日,召开三届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303人。会议总结了前段工作,讨论了防旱抗旱工作,通过了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捐献“都昌号”飞机的决议。
  1951年9月25日至28日,召开三届三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31 1人。大会研究了1951年秋征和冬耕冬种工作,号召群众积极捐献,支援抗美援朝战争,坚决镇反,完成土地改革任务。会议成立了提案审查委员会,并处理议案26件。
  1951年12月7日至12日,召开三届四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283人。会议中心内容为总结一年来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政权建设、农业生产等各方面工作,并研究布置1952年工作任务。
  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2年2月1日在县城召开。代表280人,其中烈军属56人、工人18人、农民104人、商人13人、教师12人、学生1人、自由职业者10人、民主人士1人、机关工作人员16人、妇女47人。会议集中讨论了安置转业建设军人、“三反”运动和兴修水利3项工作。
  1 952年7月5日至7日,召开四届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259人。会议讨论了查田定产工作,成立了县查田定产委员会。大会还选举出席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5人。
  第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2年12月1 7日至21日在县城召开。代表300人,实到285人。会议讨论通过了县人民政府三年来施政工作报告,讨论通过了1952年冬至1953年春土改复查、农业生产、扫除文盲、贯彻婚姻法4大中心任务的决议。会议代行县人民代表大会职能,拟草并通过了《都昌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条例草案》、《都昌县人民政府组织条例草案》、《都昌县县长、副县长及委员选举办法草案》,并选举产生了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主任吴庭兰,副主任常流、李树田、谭绪言,委员1 2人;选举产生了县人民政府委员会,县长吴庭兰,副县长李树田、谭绪言,委员27人。
  1953年3月1日至8日,召开五届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到会代表1 1 5人。会议讨论通过了政府施政工作报告;讨论通过了继续加强抗美援朝斗争号召书;讨论通过了关于做好优抚代耕工作、恢复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加强地方武装、开展互助合作运动、组织群众兴修水利、贯彻婚姻法等工作决议。
  1 953年9月25日至31日,召开五届三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会议集中研究了完成全县普选,准备召开全县人民代表大会问题。会议改选了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主任常流,副主任李树田、袁伦中,委员23人;改选了县人民政府委员会,县长吴庭兰,副县长李树田、谭绪言,委员27人。
  第二节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1954年3月26日至31日,在县城召开都昌县第一届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80人,实到262人。大会听取了中共都昌县委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的报告;讨论并通过_了县人民政府关于1 953年施政工作总结和1 954年第二季度工作计划。大会选举县长李树田、副县长谭绪言和委员35名,组成县人民政府。大会还受理人民代表议案441件。
  1 954年6月27日至30日,召开一届二次人民代表大会。到会代表210人。大会学习讨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讨论并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半年来施政工作总结与第三季度工作安排。大会选举许德、平戎、陈玉华、米永丰、黄芳发为都昌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大会受理人民代表议案320件。
  1954年10月15日至17日,召开一届三次人民代表大会。到会代表220人。大会听取了中共都昌县委《关于作好粮食征购,棉花、油料统购工作及冬耕生产、发展互助合作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李树田县长辞职,大会补选了县长米永丰。
  1955年2月28日至3月4日,召开一届四次人民代表大会。到会代表278人。大会听取了《周恩来总理关于目前时局问题和党在过渡时期总任务与当前工作报告》的传达,通过了县人民政府1954年工作报告,制定了都昌县1 955年工农业生产计划和春耕生产计划。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产生了县人民委员会,县长杨布良,副县长詹日新、谭绪言,人民委员21名。同时,选举县人民法院院长周勤纪;省人民代表米永丰上调辞职,补选省人民代表杨布良。大会受理人民代表议案1 48件。
  1 955年9月25日至28日,召开一届五次人民代表大会。会前,因部分代表调动辞职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担任代表,经原选举单位进行补选或增选。到会代表303人。大会讨论并通过了县人民委员会关于1955年上半年工作的报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报告;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报告;关于都昌县1954年决算和1 955年预算的报告。大会受理人民代表议案245件。
  1 956年6月7日至1 2日,召开一届六次人民代表大会。到会代表219人。会议通过了县人委1 955年工作和1956年任务的决议、关于勤俭办社的决议、关于1956年度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的决议、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原任县长杨布良等7人辞职,大会补选县长詹日新、副县长詹志英及6名县人民委员,补选县人民法院院长于运信,补选省人民代表詹志英。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1956年12月23日至26日,召开都昌县第二届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本届县人民代表291人,到会代表2 51人。大会讨论并通过了县人民委员会三年来的工作报告、关于都昌县1956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 957年国民经济计划、关于开展民主办社和切实贯彻勤俭建国方计,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决议。大会选举县长詹日新,副县长詹志英、谭绪言、张君亮及县人民委员28人,组成本届县人民委员会。前省人民代表黄芳发辞职,大会补选省人民代表曹光寿。大会受理人民代表议案297件。
  1957年5月1 6日至19日,召开二届二次人民代表大会。到会代表243人。会议作出了关于全面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多种经营;关于开展以政治工作为中心的夏季整社运动;关于继续开展宣传贯彻婚姻法等决议。前省人民代表詹志英辞职,大会补选詹日新为省人民代表。大会受理人民代表议案425件。
  1957年1 2月4日,召开二届三次人民代表大会,到会代表194人。会议号召全县人民在本县圆满结束第一个五年计划任务之后,积极掀起1957年冬1958年春的农业生产大高潮,为超额完成第二个五年计划任务奠定基础。大会受理人民代表议案229件。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1 958年4月1 6日至19日,召开都昌县第三届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到会代表237人,缺席54人;列席代表11人。大会作出了关于都昌县人民委员会1 957年工作报告、县第二个五年计划修正和补充意见报告、县1957年决算和1958年预算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以及《全县人民在胜利的基础上全面跃进》等6项决议。大会选举县人民委员27人,县长詹日新,副县长谭绪言、张君亮;选举县人民法院院长于运信;选举省人民代表平戎、黄立圻、陈玉华、詹日新、叶大妹、谭绪奎。大会受理人民代表议案247件。
  1959年2月27日至3月1日,召开三届二次人民代表大会。到会代表1 82人,大会通过成立“都昌县人民公社联合社”,同时作出在1 959年实现全县十二化等决议,发布了《全体动员,全力以赴,全面迅速掀起春耕生产大高潮动员令》。大会补选周遇炳为副县长,改选张士杰为县法院院长。大会受理人民代表议案117件。
  1959年12月31日至1960年1月3日,召开三届三次人民代表大会。到会代表1 92人。大会通过了《反右倾,鼓干劲,再创奇迹,把“五冬”运动推向新高潮,为1960年农业生产的更大跃进创造前提》等决议。大会补选副县长欧阳宗亿。大会受理人民代表议案85件。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1961年2月7日至12日,召开都昌县第四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293人,到会249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及196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 961年财政预算等报告。发出了《关于为争取1 961年大办农业、大办粮食新胜利而奋斗的号召书》。大会选举县长詹日新,副县长谭绪言、张君亮和人民委员29人;选举县人民法院院长张士杰。大会受理人民代表议案187件。
  1962年11月18日至21日,召开四届二次人民代表大会。到会代表21 9人。大会共审议并通过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等3个报告和决议。大会改选陈家生为县长,詹日新、欧阳宗亿、詹兆祥为副县长。补选县人民委员4人。大会受理人民代表议案252件。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1963年7月16日至20日,召开都昌县第五届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320人,出席277人;列席代表84人。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等4个报告和决议。大会选举县人民委员31人,县长陈家生,副县长詹日新、曹达惠、张君亮。选举县人民法院院长吕宜铭。选举省人民代表陈玉华、龙标桂、平戎、黄立圻、陈家生、谭绪奎、沈初姣。大会受理人民代表议案444件。
  1964年12月6日至7日,召开五届二次人民代表大会。出席代表229人。大会除审议通过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1963年财政决算及1 964年财政预算报告外,改选了县长宁福山,补选副县长周遇炳,并补选县人民委员2人。大会受理人民代表议案369件。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1965年10月21日至25日,召开都昌县第六届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341人,到会290人。大会作出了关于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等4项决议,选举县长余泽民,副县长曹达惠、周遇炳、张君亮、詹惠吾,人民委员29人。此后,发生“文化大革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断,至1981年恢复。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1981年3月4日至8日,召开都昌县第七届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47人,列席22人。大会审议批准了县革命委员会、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批准了1 980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1年国民经济安排意见,1980年财政决算和1981年财政预算。大会决定将革命委员会改为县人民政府,设立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大会选举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卢自柳,副主任詹惠吾、杨永庆、马徽伦、杨妙春,委员14人;选举县长游元兴。副县长高潮达、王文明、李会琅、曹华、骆健生。大会还受理人民代表议案436件。
  1982年4月1 9日至22日,召开七届二次人民代表大会。出席代表412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1981年财政决算和1982年财政预算,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以及《关于迅速制止乱占滥用耕地现象》等5个决议。大会受理人民代表议案305件。
  1983年3月27日至30日,召开七届三次人民代表大会。出席代表381人。大会审议和批准了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等,并作出相应4个决议。大会增选刘统金、潘远恒为县七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选举省人民代表雷天翔、李欣、江瑞娟、陈钦援、卢自柳、詹敏、杨世和、杨传尧、熊仙菊、穆保安。大会受理人民代表议案237件。
  1983年12月10日,召开七届四次人民代表大会。出席代表372人。大会遵照《地方组织法》、《选举法》规定,于当天下午选举出席九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8人。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1984年6月28日至7月1日,召开都昌县第八届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47人,到会446人,大会审议批准了县人民政府、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和都昌县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并作出相应决议。大会选举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高潮达,副主任余传缘、詹惠吾、刘统金、曹华、潘远恒及17名委员,组成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县长罗强,副县长刘千喜、胡四珊、黄兴仁、胡云舞。选举县人民法院院长刘书凯、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可仁。大会受理人民代表议案226件 1985年3月25日至27日,召开八届二次人民代表大会。大会审议通过了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及县计划委员会、财政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5个决议。大会受理人民代表议案103件、意见60件,共1 63件。
  1986年3月28日至30日,召开八届三次人民代表大会,大会审议通过了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等6个工作报告。大会受理人民代表议案162件。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1987年5月25日至28日,召开都昌县第九届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14人。大会审议通过县人民政府、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都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草案)、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1986年财政决算和1987年财政预算,并作出6个相应的决议。大会选举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高潮达,副主任余传缘、刘统金、曹华及15名委员。选举县长胡四珊,副县长刘千喜、王益民、柳国发、刘同颜。选举县人民法院院长刘书凯、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利民。大会还受理人民代表议案47件,建议、批评和意见68件,共计115件。
  1988年5月19日至21日,召开九届二次人民代表大会。出席代表214人。大会完成各项议程,增选胡云舞为县九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大会受理人民代表议案21件,建议、要求和意见38件,共59件。
  1988年10月18日至19日,召开九届三次人民代表大会。出席代表214人。大会于19日上午选举产生都昌出席九江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3名。
  1989年4月12日至1 4日,召开九届四次人民代表大会。大会完成了各项议程。受理人民代表议案17件、建议、批评和意见16件,共34件。
  第三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都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设立,为县人大常设机构,对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已历三届。
  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下设办公室。七届常务委员会共举行会议19次,就县国民经济调整、经济计划执行、抗洪救灾、植树造林、环境保护、市场供应、工业交通、教育卫生、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社会治安等问题,先后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和法院、检察院各项工作报告、汇报21次,并在第六次常务委员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批准了各个年度的财政预决算报告;届内围绕中共十二大提出的奋斗目标,对农村经济政策、工业生产、抗洪救灾、财贸工作、农村交通等方面情况,6次组织了14个视察组分别到各公社和县直单位视察;督办处理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978件,受理人民群众来信90余件,接待群众来访180余人次。
  第八届人大常委会机构为1室3科,即办公室、政法科、财政经济科、教科文卫科。八届举行常务委员会议18次,就经济体制改革、物价管理、法制教育、老区建设等问题,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汇报47次,先后通过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关于批准将<人民法通则>列为普法教育内容的决定》和《关于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的决议》,批准了各个年度的财政预决算报告和财政预算部分变更的报告。依法任免县人民政府和法院、检察院组成人员106人次。8次组织29个视察组和调查组,就经济体制改革、市场物价、老区建设等情况,至27个乡、11个厂矿、13个局、公司开展视察和调查活动。督办处理了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各种议案551件,并接待人民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144人次。
  第九届人大常委会机构为5室,即将科改室外,另增设选举任免联络办公室。九届按期召开常委会议18次,就廉政建设、教育卫生、渔政管理、贯彻中央“两院一部”《通告》精神等问题,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汇报49次,并先后通过《关于批准县城规划区内道路网络规划的决议》、《关于对“一府两院”进行法律和工作监督的试行办法》、《关于对人代会选举和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进行政绩考察的意见》、《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执法大检查的决定》、《关于都蔡公路改造工程、县城港口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决定》、《关于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暂行规定》,批准了各年度财政预决算报告;依法任免一府两院组成人员68人次;就社会治安、农业开发、双增双节、农村用电、“菜篮子”、“扫黄”、“除六害刹五风”、学校乱收费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先后22次组织37个视察、调查组,深入30个乡(镇)、1 5个局、公司和1 3家厂矿视察和调查;督办处理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208件,接待人民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279人次。
  [=此处为表格(都昌县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

知识出处

都昌县志

《都昌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描述了1992年起都昌县的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党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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