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纪律检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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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都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6640
颗粒名称: 第七节 纪律检查
分类号: D262.6
页数: 2
摘要: 1951年1月至1955年8月,中共都昌县委纪委围绕“三大运动”“三反运动”“五反运动”和整党整风等中心工作,制订了党员在粮食统购统销、发行人民币、贯彻婚姻法等工作中应遵守的纪律。检查处理了丧失阶级立场、隐瞒历史、贪污盗窃、腐化堕落、强迫命令、官僚主义等方面的违反党纪的案件,共处理党员1 05名,其中被开除党籍的45名,占处理党员数42.9%。并对一些典型案件进行了公开通报。1982年3月至1987年底,在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中,立案调查后清查结案201件,追缴赃款赃物折款48. 263万元,115人受到党纪处分,63人移交法院追究刑事责任。
关键词: 纪律检查 党的纪律

内容

1951年1月至1955年8月,中共都昌县委纪委围绕“三大运动”(抗美援朝、镇反、土改)“三反运动”(反贪污、浪费、官僚主义)“五反运动”(反行贿、偷税漏税、盗窃国家财产、偷工减料、盗窃国家经济情报)和整党整风等中心工作,制订了党员在粮食统购统销、发行人民币、贯彻婚姻法等工作中应遵守的纪律。5年中。检查处理了丧失阶级立场、隐瞒历史、贪污盗窃、腐化堕落、强迫命令、官僚主义等方面的违反党纪的案件,共处理党员1 05名,其中被开除党籍的45名,占处理党员数42.9%。
  1 955年8月至1 957年底,县委监委的主要工作是围绕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农业生产运动和县委中心工作开展监察,制订了在合作化高潮、整顿初级社、发展高级社、征集兵员、整编、肃反、整风运动中党员应遵守的纪律。着重查处了腐化堕落、贪污盗窃、违反政策、强迫命令、弄虚作假、隐瞒产量等方面案件。并对一些典型案件进行了公开通报。
  1958年至1 960年,县委监委分别围绕“大跃进”、整风、反右派斗争和反右倾、反瞒产私分及新“三反”运动展开监察工作。期间,在“左”的指导下,对一部分党员作了错误的处理。1958年共检查处理案件1 55件,其中属于右派分子、混入党内的反革命分子、阶级异已分子、各类坏分子以及破坏合作社、坚持走资本主义道路等方面的案件达66件;阻碍生产大跃进的严重右倾保守、瞒产等方面案件77件,共处分党员236人,占全县党员总数的4.57%。1959年处分党员206人,占党员总数3.38%。1960年处分党员259人,占党员总数4.11%。
  1961年至J962年,根据上级指示,开展案件甄别平反工作。对反右倾运动中错误处分的626名党员分别修改了结论。
  1963年县委监委在双桥、张岭、新桥、矶山、都昌镇等5个公社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试点。1964年,围绕“社教”中揭露的问题,着重检查并处理了贪污盗窃、腐化堕落、丧失阶级立场、严重强迫命令等方面案件51起,处分党员75人,其中开除出党l9人。1965年至1 966年,继续围绕“社教”开展监察工作,运动中,处分党员106人。1967年后,县委监察机构中止工作。
  1979年7月,中共都昌县委恢复设置纪律检查委员会后,即着手甄别反右斗争及“文化大革命”等历次政治运动中所处理的案件,对冤假错案一一进行了平反。截止1987年底,共平反错案1 24件,恢复党籍49人,恢复公职19人,撤销处分31人,修改结论17人。1 979年还查处了各种违纪党员39人。1 981年至1985年,围绕党风建设,清理县直机关党员干部超标准住房203户;对在子女亲友就业、招工、招生、转干、农转非等方面违反政策、弄虚作假“走后门”的党员干部和职工分别作了处理;清理了党员干部和职工中长期拖欠公款问题;查处了违反财经纪律、滥发奖金和实物、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等案件。5年中处分各种违纪党员1 06人。
  1982年3月至1987年底,在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中,立案调查后清查结案201件,追缴赃款赃物折款48. 263万元,115人受到党纪处分,63人移交法院追究刑事责任。期间于1986年后,县纪委还围绕支持改革、保护改革,查处了丧失原则、包庇坏人、贪污盗窃、行贿受贿、以权谋私、侵犯群众利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违纪案件127件,处分党员72人。1988年至1989年,县纪委协助县委开展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清收党政机关干部、职工超支欠款282.4万余元,占欠款总数90%;清理党政干部在城镇建私房1 97户,收回补交各种违纪金额32万余元。1989年10月间,通过认真贯彻中央“二院一部”通告,敦促了100余人投案自首,其中到纪委自首30余人,两年中,处分违纪党员60人。

知识出处

都昌县志

《都昌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描述了1992年起都昌县的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党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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