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都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6629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组织建设 |
分类号: | D262 |
页数: | 3 |
摘要: | 1949年5月都昌解放,时有党员56名,都是部队南下来的。是年,在有党员的区和县直机关中成立临时支部5个,并着手发展党员。1 952年都昌土改复查结束,根据“积极而慎重”的建党方针,首先于县直机关123名干部中,吸收新党员32名。后又通过自愿申请、领导谈话、县委审批的方式陆续吸收机关工作人员55名入党。中共十一届二中全会后,对知识分子的偏见得到纠正,发展党员的重点放到了知识分子、青年农民和工交财贸系统上。整党中共查出违纪案件38起,其中万元以上经济案件6起,千元以上15起,涉及总金额194176元,涉及党员48人。对不合格党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2人,除名1 2人,劝退J9人,其余23人限期改正。 |
关键词: | 组织建设 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