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组织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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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都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662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组织建设
分类号: D262
页数: 3
摘要: 1949年5月都昌解放,时有党员56名,都是部队南下来的。是年,在有党员的区和县直机关中成立临时支部5个,并着手发展党员。1 952年都昌土改复查结束,根据“积极而慎重”的建党方针,首先于县直机关123名干部中,吸收新党员32名。后又通过自愿申请、领导谈话、县委审批的方式陆续吸收机关工作人员55名入党。中共十一届二中全会后,对知识分子的偏见得到纠正,发展党员的重点放到了知识分子、青年农民和工交财贸系统上。整党中共查出违纪案件38起,其中万元以上经济案件6起,千元以上15起,涉及总金额194176元,涉及党员48人。对不合格党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2人,除名1 2人,劝退J9人,其余23人限期改正。
关键词: 组织建设 发展

内容

1949年5月都昌解放,时有党员56名,都是部队南下来的。是年,在有党员的区和县直机关中成立临时支部5个,并着手发展党员。1 952年都昌土改复查结束,根据“积极而慎重”的建党方针,首先于县直机关123名干部中,吸收新党员32名。随即又于农村吸收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等政治运动中涌现出来的积极分子243人入党。后又通过自愿申请、领导谈话、县委审批的方式陆续吸收机关工作人员55名入党。1954年,农村基层组织发展很快,89个乡中,建立支部65个,全年新发展党员750名,其中农村党员即有387名。1955年,发展重点依然放在农村,至1 2月,发展党员1 1 43名,其中农村1036名,并登记农村建党对象21 99名。1956年,根据中央提出的发动和发现现有知识分子的力量的指示,在1395名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1 03名,当年共发展党员1446名,并开始注重新党员的政治文化素质,根据转正工作应“严格审查、慎重处理”的原则,当时有162名新党员延长预备期,16名被取消预备资格。1 957年,按照“稳定提高”的方针,放慢发展党员的速度,全年发展党员199名。1958年至1 959年,随着大跃进高潮的到来,又开展了“火线入党”,两年发展党员1680名,其中大炼钢铁、大搞水利的会战中,即有1 64名职极分子“火线入党”。1960年,发展党员的重点放在党员较少的生产大队和没有党员的生产队,采取个别地发展的方法。1962年至1 964年,根据中央“严肃慎重”的建党方针,基本停止了党员的发展。1965年,吸收一批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的积极分子入党。1966年下半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建党工作一度中断,后又在1 971年至1976年按照“吐故纳新”精神,吸收5700余人入党。中共十一届二中全会后,对知识分子的偏见得到纠正,发展党员的重点放到了知识分子、青年农民和工交财贸系统上。1 989年止,全县有党员16978人,其中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党员1821人。
  [=此处为表格(建国后都昌几个年度中共党员情况)=] [=此处为表格=] 组织整顿 1950年9月1 0日至1 4日,县委针对县区领导干部中存在的领导作风上的官僚主义、工作作风上的命令主义及从部队中带来的军阀主义等不正之风进行了整顿,有60名县区领导干部参加。1953年,对干部中存在的强迫命令、违法乱纪、纪律松懈等思想和行为进行了一次整风。通过整风,建立了农村基层支部的各项制度。1955年结合整顿初级社转高级社进行全县性整风,参加整风的党支部117个,党员2287名。整风中对部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进行了组织处理,共处分党员54名。1956年8月下旬起,结合建立高级社,在县区挑选159名党性强的干部组成工作组,对全县182个支部进行了整顿,改选了29名不称职的支委,取消了20名预备党员资格,撤销1人党内领导职务,留党察看8名,开除党藉1名。1957年,根据中央<整风运动的指示》开展全县整风。10月在西湖、东山两乡试点,然后全面铺开。参加整风的有53个乡党总支、296个党支部、3966名党员。主要内容是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后却转为反右派斗争,有87名干部被戴上“右派”的帽子,其中有10名党员,47名小学教员。1 958年先后两次对农村支部、一次对机关支部进行整顿,参加的有298个支部,3804名党员。1959年11月至1960年1月,全县结合社教和整社开展整风。运动中大批了“资本主义”和“右倾”思想,受处分党员294名。
  1960年10月至1961年3月,开展了以反贪污浪费、反官僚主义、反违法乱纪为内容的“三反”运动,县、社、大队三级干部1725人参加。运动中查出犯有贪污、打骂群众、腐化等错误的党员干部369人,均根据情节轻重,分别按党纪给予了处分。
  1977年,根据中央部署,开展了清查与“四人帮”有牵连的人和事运动,运动中6人被判刑,73人受到各种处分。
  1985年6月至1 987年1月,县委根据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成立整党办公室,组织县乡村三级分四批进行整党。参加这次整党的有34个党委、8个党组,24个总支、860个支部、15891名党员。整党中共查出违纪案件38起,其中万元以上经济案件6起,千元以上15起,涉及总金额194176元,涉及党员48人。整党后期对所有案件都作了处理,并通过整党调整充实机关单位和村级班子78个。1 988年始,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并规定此后每年都要进行一次。是年5月至6月,共有920个支部、16307名党员参加了评议,评出合格与基本合格党员1 5681名,占党员总数98.3%,不合格及基本不合格党员264名,占总数1.7%。对不合格党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2人,除名1 2人,劝退J9人,其余23人限期改正。1 989年1 2月,全县再次开展民主评议,除全部党员参加外,还特邀了党外群众17075人参加,经评议,对占党员总数0. 42%的71名不合格党员,劝退l3人,除名1 4人,开除5人,限期改正39人。

知识出处

都昌县志

《都昌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描述了1992年起都昌县的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党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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