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医疗卫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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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修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6486
颗粒名称: 第九章 医疗卫生管理
分类号: R197
页数: 5
摘要: 第一节 医政管理 医疗机构准入管理 1994年,根据《江西省清理整顿医疗机构暂行办法》,对全县县级医疗单位、乡镇卫生院及门诊部、卫生所、诊所的负责人、卫技人员、病床、医疗用房、医疗器械进行登记。对经审查合格的414个医疗机构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47个,集体所有制单位295个,个体诊所72个,核发乡村医生许可证528个。全县核发县级医院3所、中心卫生院10所、乡镇卫生院26所、卫生院门诊部24个、村卫生所274所、个体诊所173所。2002年9月,药品检验职能划人新成立的九江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修水分局。
关键词: 医疗 卫生管理

内容

第九章 医疗卫生管理 县卫生局为全县医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986 - 2001年,全面履行对医疗卫生机构、医政药政、医疗卫生队伍、血液供应以及公费医疗经营等管理职责。2001年始,医疗保险划归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2002年后,药政管理划归九江市药品监督管理修水分局,实行垂直管理。
   第一节 医政管理 医疗机构准入管理 1994年,根据《江西省清理整顿医疗机构暂行办法》,对全县县级医疗单位、乡镇卫生院及门诊部、卫生所、诊所的负责人、卫技人员、病床、医疗用房、医疗器械进行登记。对经审查合格的414个医疗机构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47个,集体所有制单位295个(其中村卫生所278个),个体诊所72个,核发乡村医生许可证528个。
   1996年,根据国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分类标准》,制定《修水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个体行医者,重新开展申报、审批、发证、清理工作。全县核发县级医院3所、中心卫生院10所、乡镇卫生院26所、卫生院门诊部24个、村卫生所274所、个体诊所173所。此后十多年,严格按此规划设置医疗机构,不断加强医疗机构发证准人管理,至2008年,全县共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476个,其中县级医疗卫生机构5所、乡镇卫生院36所、民营医院2所、门诊部16个、村卫生所351所、个体诊所66所,并按规定每年进行校验管理。
   卫技人员管理 1994年,根据《护士管理办法》,对1993年前毕业的护士进行资格认定,全县有256名护士取得护士执业资格。1995年起,对新毕业的护理专业人员,每年进行执业资格考试。
   1995年,对乡村医生系列进行职称评聘考试考核,评聘乡村主治医师10人,乡村医师100人,卫生员晋升乡村医生75人,同时取消卫生员医疗职级。1999年5月,全国《执业医师法》实施后,对原取得医士资格以上的人员进行认定,全县共认定执业医师资格569人,执业助理医师50人。2004年,执行《乡村医生从业条例》,通过考试和认定,为1443人办理乡村医生资格,并注册管理。次年,对漏考和符合考试认定条件而未审报认定的乡村医生进行补考和认定,为431人办理乡村医生资格并注册管理。此项工作延续至2008年,全县办理乡村医生资格注册1946人。
   2006 - 2008年,根据上级继续医学教育要求,通过卫星卫生科技教育网(简称“双卫网”),连续三年集中对全县医疗机构中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及药技资格的人员进行培训,每年举办4期,其中医药技术人员2期,护理人员2期。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后记5个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颁发继续医学教育证书。
   同时,加强对医师和护士的执业管理。购置医师执业注册工作软件,将医师执业注册纳入系统管理。2008年,全县共有执业(助理)医师910人,其中临床类527人,中医类321人,公共卫生类46人,口腔类16人。建立护士执业注册制度,购置护十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共有注册护士553名,其中县级医疗机构401人,乡镇152人。
   医疗市场管理 1988年,恢复农村卫生协会组织,以区为单位在乡村医生中选取10名卫协专干,针对医疗市场管理“散、乱、差”状况加强行业管理。1992 - 1993年,对全县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清理登记和发证,清理非卫技人员从医6人。1995年,成立县清理医疗机构整顿医药市场领导小组,取缔无证行医160人,没收药品126件,药品器械66件。1998年,进行为期半年的地毯式清查,共没收药品、诊疗用具325件,罚款13600元,查处私自带徒、带教16人。2000年,设立卫生法规监督所,开展医疗机构综合治理工作,查处不合法广告6起,查处非法行医57人,2起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01年,开展卫生打假专项行动,没收过期失效药品1. 95万元,诊箱6只,药橱2只,取缔非法行医18人。2003年,查处个体药品批发零售药店,收缴销毁假冒、伪劣药品和器械26. 95万元,罚款44. 85万元。
   2005年起,县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成立全县医疗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12人组成的常年专业执法队伍(集中整治阶段抽调42人参加),县卫生局印发《修水县医疗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县医疗市场秩序进行常年整顿。至2008年,累计监督检查医疗机构2200次,下发《告当事人通知》560份,《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128份,查处无证诊所58家,查处擅自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超登记范围执业、非法发布医疗广告、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68家,没收药品687箱,医疗器械及诊疗设备39台(件),招牌75块,销毁非法医疗广告8条,罚款7. 89万元。
   医疗纠纷与事故调处 1986年前,医患矛盾不突出。1986年后,尤其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以来,随着住院治疗人数增加,群众维权意识增强,医疗供应相对滞后,医患沟通和法制观念相对不足,以医患矛盾为主的医疗纠纷呈增长趋势。1987年,成立县医疗技术鉴定委员会,主要负责医疗事故纠纷调处及伤病残等级鉴定工作。2002年9月,医疗事故鉴定改由九江市医学会组织进行,县继续负责医疗纠纷调处工作。
  2004年,制订《修水县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实施方案》,强化卫技人员责任意识。2008年,成立修水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负责处理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纠纷。
   2006年,全县调处医疗纠纷52起,赔偿金额210万元;2007年41起,赔偿金额162万元;2008年32起,赔偿金额92万元。2006 - 2008年125起医疗纠纷中,医疗技术事故占30%。
   第二节药政管理 1986 - 2002年,县卫生局药政股和县医药管理局对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履行双重监督管理职能。2002年,国家对药品监督体制进行改革,实行垂直管理,2002年9月成立九江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修水分局,履行修水、武宁两县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督管理职能。2004年4月,全国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九江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修水分局下放县级管理,改建为修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年7月,整合原药品监督网、药品配送网和食品安全监管网。
   药品检验 1985年,县药检所从县卫生防疫站分出由县卫生局直接管理,担负药品技术检验职能。1986年后,人员从1名增至6名,并逐年装配基本设备,可作片、丸、散、注射剂、胶囊、中药材的部分检验项目。1989年起,药政药检合并,设仪器室、生化室、中药室、标本室,并自编质量管理手册。1995年,县药检所为九江市第一个通过计量认证验收的县级药检单位。每年对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药品质量检查,年检查监督率达100%。
   2002年9月,药品检验职能划人新成立的九江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修水分局。2003年5月,修水县开展农村药品监督网、配送网建设试点工作,对各涉药企业实行100%的监管检查,根据不同剂型、季节、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药品抽检。随着药品品种数量增加,药检项目增多,2008年11月,建立药品快检室。
   药品监督 1986年前,全县处于缺医少药状态,药政疏于管理。1986年后,药政管理逐步进入法制化轨道,重点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药品行业进行清理整顿、监督检查、规范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埘药品经营单位、医疗单位和个体诊所按国家有关规定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制剂许可证、药品准用证,查处违规经营单位和假冒伪劣药品,组织开展药品信得过单位评选等。
   1991年起,对精神类和毒麻类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由药检所统一组织具有医师资格的人员进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者授予处方权。2003年5月,各乡镇成立药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协管员104人,信息员372人,实现乡乡有协管员、村村有信息员。同年6月,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医药公司基层药站经理、卫生院院长、药品配送站负责人、乡村医生中聘请236人担任农村药品监管员。2004年4月,与湘鄂赣毗邻的武宁县、平江县、通城县、通iI J县、崇阳县、赤壁市、九江市、咸宁市、岳阳市建立药品监管协作机制,相互通报打假信息,统一组织开展医药市场整治和打假联合行动,实现信息共享。同年,开展“放心药房”创建活动。2006年起,毒麻药品由县卫生局医政股管理,继续实行“五专”管理,每年进行至少两次以上的专项检查。2007年,《修水报》每月定期刊登《食品药品质检报告》,对不符合要求的食品药品进行曝光。2008年9月,开展创建规范药房、合格药房活动,第一批符合标准的乡镇卫生院规范药房23家, 卫生所合格药房39家。
   第三节 医院质量管理 1990 - 1992年,对9所中心卫生院组织开展达标建设创建活动,从医疗设备配套到制度建设,从服务态度到技术操作,要求达到规范化标准(即房屋、设备、技术、管理四配套和装备规格化、技术规范化、资料档案化、管理科学化)。1991年,白岭、溪口中心卫生院通过省卫生厅验收达标,次年大桥、山口、i都、黄港卫生院通过验收达标。
   1993年,全国推行医院分级管理,对医院规模、功能任务、科室设置、人员配备、基本设备、医院管理、质量管理、技术水平、各项指标、医院环境、医院安全进行全面科学的规定,以千分制评估,900分以上为甲等。修水以此管理标准指导全县医院管理工作。1995年,县人民医院在九江市首批通过二级甲等医院验收,卫生部正式授予“二甲”医院;1997年,县中医院通过验收,创建为“二甲”中医院。1996 - 1997年,白岭、大桥、山口、黄港、溪口、三都等6所中心卫生院通过验收,由卫生部授予“一级甲等”医院。
   2001年,在中心卫生院以上单位开展创建信得过医院活动。2003年,县人民医院获省、市群众满意医院。2007年,县妇幼保健院获中国健康扶贫工程爱心公益先进单位。
   第四节 血液管理 1986 - 1996年,临床用血管理较混乱,主要表现在医疗单位自采自供,使用全血,输血指征控制不严,随意性强,用血无计划。1997年,县人民医院建立中心血库,可以加工和储存血液,开始成份输血。对血液实行统一采血、统一供血、统一管理,全县有偿献血者由县人民医院统一管理,掌握献血队员年龄、住址、血型等数据,定期进行身体检查,保障用血安全。2006年3月起,取消县第一人民医院中心血库,改为输血科,全县临床用血由九江市中心血站配送,并全部改为成份输血。同时实行无偿献血,市中心血站每月15日定期到修水采血,杜绝有偿采供血现象。2006 - 2008年,全县无偿献血1285人次,供血 43.2l万毫升。
   第五节 卫生经费管理 经费来源 财政拨款1986年,财政拨款283万元。1986年后,财政拨款逐年增加。2003年后进入快速增长期,至2008年,财政拨款10149万元,是1985年104.1万元的97.5倍。
   业务收入按照《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及相关行政事业单位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全县业务收入随着医疗服务项同不断扩大呈逐年增长态势,1985年,全县医疗业务收人326.1万元,至2008年,增加到14530.7万元。
   上级扶助 随着卫生事业公益性回归,国家扶助力度逐年加大。1989 - 1997年,卫Ⅲ项月扶助资金900. 98万元,其中土建工程476. 42万元,设备配置131. 82万元,软件建设292. 74万元。1991 - 1999年小三项建设项目资金150万元。2001年,老建卫生专项资金120万元。2002 - 2004年,国家项日资金1442万元,配置各种医疗设备资金900余万元。2005 - 2008年,国家扶助资金3036. 14万元,其中基础建设项目1442万元,设备配置900.4万元,公共卫生项日693. 74万元,其中2008年上级扶助2342.4万元。
   社会赞助 1995 - 1996年,修水籍台胞胡思安、冷惠春夫妇捐资3万美金,援建县人民医院“安惠”急救中心和白岭中心卫生院“心陆”医技楼。1998年,上海市红十字会无偿援助40万元新建征村博爱医院,德国援助县第二人民医院德国“小狮王”心腹两用黑白B超等医疗设备120万元。
   [=此处为表格(1986 - 2008年卫生系统财政拨款和业务收入情况)=] 经费使用 卫生事业经费使用分4个方面:财政拨款主要拨付正式在编卫技人员(含国家和集体)的工资补助及T作经费;业务收入主要用于医疗药品支出,补助财政拨款不足,适量防疫保健支出;上级扶助拨款(包括各级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医疗用房建设、设备配置、人员培训、卫生应急处置等工作;社会赞助主要用于医疗用房建设和设备配置。
   1986 - 1991年,实行计划管理,多项经费按单位职工、当地人口数的比例下拨。1992年,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工资经费按70%下拨,其中50%用于人头工资,20%由县卫生局统筹用于项曰建没,离退休人员工资和遗属补助全额拨款,不统筹、不扣减。1993年,对区、乡卫生院人员差补分别对待,防保人员按1 00%全额补助,其他在职人员仍执行70%补助标准,县卫生局统筹其他人员补助经费。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受市场经济体制影响,区、乡卫生院在职职工工资差补一度调减至50%;县直卫生事业单位60 - 90%。
   2000年4月,按照养事不养人原则,改变按人头拨差补做法,对卫生经费“切块管理”,按离退休费、防保经费、科技兴医经费、基本医疗补助经费、风险医疗补助经费5个方面核算下拨各医疗卫生单位经费,安排中尽力做到向农村、向边远山区、向防保工作倾斜。2005年起,提高乡镇卫生院差补标准,普通卫生院按人员基本工资的70%、中心卫生院按60%拨付。至2008年,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中,县第一人民医院按20%,县中医院按30%,县疾控中心、卫监所、卫校按90%,其他单位按70%拨付工资。
   [=此处为表格(1993-2008年卫生系统经费支出情况)=] 经费监督 1988年1月,区卫生院设立会计室,配备主办会计1人,兼职出纳1人,统一负责区卫生院和所属乡卫生院的会计核算;一般乡卫生院的财务实行检报,送区卫生院统一做账。1989年后,实行行政责任人负责制,开始推行以科室定额承包技术经济责任制和院、科两级核算。1993年,县卫生局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制度,加强经费管理。1996年后,各医疗单位独立做账,县卫生局监管。2000年后,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纳入县会计事务管理局统一做账。

知识出处

修水县志

《修水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志书上起1986年,下至2008年,跨度23年。在这期间,修水县改革开放全面推进、社会生产力空前发展、经济总量连续翻番、城乡面貌显著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社会各项事业不断进步的沧桑巨变。志书真实、客观、全面地记述了这些变化,且在服从体例的前提下,突出修水地方特色,如“林业”“水利、电力”“蚕桑、茶叶”“老建扶贫、库区移民”等单独成卷,矿业也在有关卷章用足笔墨,充分体现了修水的产业特色和区域特点。诚传世之信史,一方之全书,对当今及后世将具有重要的启发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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