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教育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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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修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6461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教育改革
分类号: G4
页数: 6
摘要: 卷三十 教育 体育 第一覃 育改革 修水的教育改革,从改革教育管理体制人手,坚持多形式、多渠道办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使全县教育事业朝着规范有序的方向稳步发展。第一节 管理体制改革 1986年,修水教育实行县、区、乡、村四级办学和县、区、乡三级管理体制。县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三中学、小斗岭完中、白岭完中、农业高中和县进修学校由县政府、教育局直接领导管理,义宁镇各小学、各区乡中学及各乡中心小学由镇、区、直属乡教育组管理,村小学由乡中心小学管理。县教育局组织检查组对责任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考评。
关键词: 教育 教育改革

内容

卷三十 教育 体育 第一覃 育改革 修水的教育改革,从改革教育管理体制人手,坚持多形式、多渠道办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使全县教育事业朝着规范有序的方向稳步发展。
   第一节 管理体制改革 1986年,修水教育实行县、区、乡、村四级办学和县、区、乡三级管理体制。县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三中学、小斗岭完中、白岭完中、农业高中和县进修学校由县政府、教育局直接领导管理,义宁镇各小学、各区乡中学及各乡中心小学由镇、区、直属乡教育组管理,村小学由乡中心小学管理。
   1988年1月,进行分级管理体制改革,强化乡镇政府办学和管理教育的权力和责任,下放财权、人事管理权、计划招生权,规定三年内学校领导干部任免、教师工作变动,乡镇内调动,民办、合同教师聘用与辞退,由当地乡镇政府决定。当年在漫江乡试点,同月11日县教育局与漫江乡政府签订《关于漫江乡政府改革试点教育部分协议书》。1989年扩大到宁州、山口、马坳、大桥区。
   1993年9月,撤销各区、直属乡镇教育组,教育组职能划归所在区、直属乡镇中学,其中义宁镇划归一小,白岭区划归白岭完中。
   1996年1月,全县撤区并乡,中小学管理体制相应改变,撤销区级中学,各乡镇中学管理本乡镇所有学校,县城小学由县教育局垂直管理。
   1999年,乡镇中学不再管理全乡镇学校,由乡镇中心小学管理全乡镇小学,乡镇中学、乡镇中心小学直属县教育局管理。
   2002年始,全面建立和落实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明确县政府承担主要责任,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承担相应责任。实行教育经费由县统筹、教师工资由县统发、教育人事由县统管。
   第二节 办学体制改革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和1987年国家教委《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暂行规定》颁布后,修水在办好公办学校的同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社会力量办学首先从幼儿教育开始,1987年邮电局、柴油机厂、卫前街创办幼儿园,其后私立幼儿园逐步兴起,到1995年个人创办幼儿园15所。1993年始,试办私立小学。2002年,县政府出台《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和推进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实施办法》,积极引导和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学前教育和具有特色的义务教育,重点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提出民办教育可以先发展,后规范。尔后一批民办学校迅速兴起,至2008年全县形成一个门类齐全(幼儿、小学、初中、高中、职业)、规模较大(在园幼儿占95%以上,在校高中生占40%以上)的民办教育体系。
   第三节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校长负责制 1988年1月,明确推行校长负责制。校长由民主选举或公开招聘产生,任期一般为3年,第一年为试用期。在任期内,完成任期目标所规定的任务,经考核合格的可连任或晋升,工作无起色的自然免职。
   1989年1月,授权校长组阁,副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由校长提名,经教育主管部门考核,按任命权限审查任命。校长每年须同教育局和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目标管理、安全管理、禁止乱收费等责任状。县教育局组织检查组对责任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考评。
   学校民主管理 学校民主管理主要通过教职工代表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校务公开、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 教代会1989年,聘任教师名单确定后,必须交教代会审查复议,充分发挥教代会民主监督职能。1991年12月,制订教育工会目标管理考评方案,强调健全教代会组织,搞好民主管理工作。1993年2月,县教育局出台《修水县各级教职工代表会实施条例(试行)》,要求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按教职工总数的10%,民主选举新一届教代会代表,成立教代会组织,并相继召开教代会,讨论和审议校长的工作报告和学校的计划、方案、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以及通过学校重要的规章制度。此后,学校教代会坚持每年召开两次。2001年9月,开始实施教代会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制度,明确教代会可委派代表参加校务会,履行参与民主管理监督职能。
   21世纪后,县五中、县职高、太阳升镇中学、中小等学校建立学校领导向教代会述职制度。 校务公开 1989年,在推行中学人事制度改革中,规定校长必须定期公开学校重要的规章制度、重大活动安排、财经预算与开支、住房分配、教师考核、职称评聘、工程招标、干部提拔、先进评选等,接受教职工监督。1999年4月起,校务公开制度全面实施,全县各学校成立由3-5名教师代表组成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核实校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学校开辟校务公开栏,设立意见箱。2000年6月,县教委成立教育系统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次年10月印发《校务公开实施方案》,明确规定校务公开主要内容、形式和要求;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公开、不如实公开,或压制民主、打击报复,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2003年县五中被评为全省校务公开先进学校。2005年县教育工会被评为全省校务公开先进单位。
   民主评议2001年9月,在学校实行民主评议制度,全县中小学均成立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采取集中组织、分级负责、面向社会、突出重点、群众参与的方式进行,各校校长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11月下旬,县教委组织专、兼职督学,分组对全县中小学进行评估检查。2007年7月,面向社会评议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竞聘上岗制 1989年1月,启动教职工竞聘上岗试点。此后,1993年、2001年、2003年先后三次扩大试点范围。2004年全面推行教职工竞聘【二岗制,是年暑假,通过竞聘上岗,全县共产生副校长及以下中层干部295名,比竞聘前减少80人,全员聘用末位淘汰教师16人。
   结构工资制 1988年,漫江乡率先实行教师效益工资制。上半年学期结束,乡政府根据教师目标管理责任完成情况,打分定级拨给教师效益工资兑现款5930元。下半年有部分乡镇采用漫江的做法。
   1993年,部分学校试行结构工资制。结构工资由基础工资即档案工资(每月12元奖金除外)、课时工资(教职工工作量工资)、奖励工资(教职工工作成效工资)组成。已聘人员课时工资、奖励工资差距可以拉大到每月100 - 600元不等。
   1994年11月,对30%的活工资是否拿出一部分或全部列入奖励工资和课时工资,由学校教代会决定。但对教师每月保留性补贴40元,必须作为课时工资、奖励工资的来源之一。此后,全县中小学全面实行结构工资制。
   2001年7月,所有聘任的公办教师工资总额的30%活工资,提取部分纳入课时工资与奖励工资,国家规定的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70元)不得平均发放。此后,全县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均制订工作量化方案,按分值计算课时工资和奖励工资。
   第四节推行素质教育 1999年,县政府印发《修水县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方案》,县教育局制订《修水县中小学生学习效果等级制评价细则》和《中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单》,建立素质教育评价体系。
   强化德育 全县各校建立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党组织为核心,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共同参与的德育工作体系;举办家长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构建以关工委、校外辅导员、德育实践基地、共建单位为主的校外德育辅导网,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工作机制。
   减负提质 1995年10月,县教育局印发《关于立即停止教师私自补课的紧急通知》,要求各校除初三、高三毕业班可在节假日及课余时间补课外,任何学校任何教师不准以任何借口开办任何形式的节假日及课余时间补习班。已开办的立即停办,已收补课金必须退还学生。2004年5月,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求各中小学校必须开齐开足课程,严禁挤占音体美课时,严禁挤占学生正常休息时间,保证中学生8小时、小学生9小时睡眠时间;小学毕业班严禁节假日、双休日补课;初、高中毕业班允许适当有节制的补课;严禁以学生分数公开排队。2004年以来,限制和治理中小学校频繁考试、滥订教学辅导资料行为,以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各级各类学校狠抓教学管理,努力实施、不断探索课程和教学方法改革,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特色教育 20世纪80年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根据各自师资、办学条件等开办特色教学班或开设特色课,县一小开办少年军校、二小开办传统体育班、东港乡中小开办刺绣班。1993年后,全县逐步实施素质教育,全县中心小学、初中学校逐步配备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等专业教师,配置教学器材。各校开辟第二课堂,培养学生兴趣,发挥学生特长,涌现不少特色学校或特色教学。如县一小艺术教育、二小少年京剧班、六小美术(国画)教学、大桥镇中小电脑教学、高峰书院(双井小学)书法教学、修水一中每年一届的艺术节等。1997年1 1月,成立修水县校园文化协会,到2007年6月,全县有16个学生文学社团,10种校刊,17种校报,有27所学校办学生手抄报。县四中校刊《清流》获全国校刊比赛一等奖。全县中小学设置文化长廊、墙报、黑板报,大多由学生编写。
   举办各种比赛活动。1997年举办全县中小学生书法、美术作品展评和迎香港回归祖国文艺调演,2000年后每年举办一次高中生辩论赛及体育运动会。其中2004年全县参加各类竞赛的学生有1.2万余人次,有199人次分获国家、省、市级奖项。
   另外,社会举办舞蹈、围棋、电脑、跆拳道、武术、器乐、书法、美术、英语、珠心算、奥数、写作等多种少儿课外辅导班,学生根据各自爱好,自愿参加。
   第五节全日制学校布局调整 1992年调整小学网点,由1991年的1081所调整为632所。
   2001年下半年起,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分类指导、分步实施、规范管理的原则,对学校网点布局再次调整,到2002 - 2003学年农村中学网点减少到47所(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农村小学网点调整到666所,其中完小426所,初小及教学点240所。
   2003年5月,对农村中小学网点布局调整进行重新规划。农村初中网点,按照相对集中、优化资源、适度规模办学原则,一个乡最多办一所初中,人口较少的乡可与邻近乡镇联合办学,人口1万以下的乡,初中与中小合并举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农村小学网点,坚持就近入学原则,扩大小学服务范围,人口稠密地区完小施教服务人口8000人左右,人口居住较分散地区,学生上学单程超过2千米的,施教服务人口可控制在4000人左右。推动联村办学,适当保留一些边远山区教学点。按此原则当年增办竹坪乡、漫江乡、复原乡九年一贯制学校。到2005年,初中网点调整为4l所,小学网点调整为414所,其中完小145所,初小及教学点269所。
   2005年7月,县一中、县高级中学合并,组建新的修水一中,撤销原县高级中学建制,于县一中老校区增挂散原中学牌子。修水三中高中部同时停止招生。
   2008年,全县有第一中学、英才高级中学、琴海学校、第四中学、第五中学5所完全中学;职业高中、银宇电脑学校2所职业学校;41所初级中学,其中第二中学、第三中学为县直学校,上衫、余圾、布甲、漫江、复原、竹坪、庙岭中小学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小学141所,初级小学或教学点250所。
   [=此处为表格(2008年中小学校网点布局)=] [=此处为表格=]

知识出处

修水县志

《修水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志书上起1986年,下至2008年,跨度23年。在这期间,修水县改革开放全面推进、社会生产力空前发展、经济总量连续翻番、城乡面貌显著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社会各项事业不断进步的沧桑巨变。志书真实、客观、全面地记述了这些变化,且在服从体例的前提下,突出修水地方特色,如“林业”“水利、电力”“蚕桑、茶叶”“老建扶贫、库区移民”等单独成卷,矿业也在有关卷章用足笔墨,充分体现了修水的产业特色和区域特点。诚传世之信史,一方之全书,对当今及后世将具有重要的启发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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