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修水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6447 |
颗粒名称: | 第二章 优抚安置 |
分类号: | D632 |
页数: | 6 |
摘要: | 第二章 优抚安置 优抚工作包括对烈十进行褒扬,对现役军人、伤残军人、烈属和军属给予物质照顾和精神抚慰,安置复员退伍军人,开展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活动。优抚工作实行国家、社会、群众三结合制度,在国家抚恤基础上动员社会和群众力量,共同做好优抚工作,保障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的发展相适应,抚恤优待标准与人民牛活水平同步提高。孙财望因抢救落水孕妇牺牲,1986年经省政府批准为烈士。胡训名因坚持原则维护国家利益遭歹徒袭击牺牲,2002年经南京军区批准为烈士。李永刚因追缉盗窃犯遭歹徒袭击牺牲,2009年经民政部批准为烈士。 |
关键词: | 烈士 军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