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修水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6444 |
颗粒名称: | 第五章 社会保障 |
分类号: | C913 |
页数: | 5 |
摘要: | 第五覃 社会保障 本章所述主要为劳动保障,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承担管理职能。1993年前享受保障对象为国有企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内容仅为劳动保险。1993年后,开始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社会保障体系,逐步进行以养老、医疗、生育、工伤保险为内容的改革。全县159个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9587人,离退休、退职职工2690人全部参加退休费社会统筹。22个县以上大集体所有制企业的1789名在职职工,542名退休职工全部参加退休费社会统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坚持筹资水平、保障标准与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原则,居民自愿参加,以个人和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当补助。 |
关键词: | 医疗保险 社会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