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机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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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修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6440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机构编制
分类号: C913
页数: 4
摘要: 卷二十六 人事劳动 社会保障 第一覃 几编制 1986 - 2008年,修水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通过组织实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建立机构编制审核制度,合理配置职能,规范机构设置,理顺人员编制关系,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高效运转。第一节 机构编制管理 管理机构 1984年4月,成立修水县编制委员会,由县长任主任,为管理全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综合协调和议事机构。统一管理全县机构编制,负责审核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协调部门、县乡之间的职责分工。系统内基层与机关的调动参照执行。1990年,对县直91个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清理,裁减事业编制44名。
关键词: 编制 事业单位

内容

卷二十六 人事劳动 社会保障 第一覃 几编制 1986 - 2008年,修水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通过组织实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建立机构编制审核制度,合理配置职能,规范机构设置,理顺人员编制关系,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高效运转。
   第一节 机构编制管理 管理机构 1984年4月,成立修水县编制委员会,由县长任主任,为管理全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综合协调和议事机构。统一管理全县机构编制,负责审核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协调部门、县乡之间的职责分工。下设办公室(简称县编办),与劳动人事局合署。1985年,县编制委员会更名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其办公室相应更名。2003年县编办与县政府办公室合署。2007年8月复与县劳动人事局合署。
   管理办法 1987年12月始,在各区、乡镇党政群机关实行编制卡片管理。1990年2月起,实行核编准调制度,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须由主管部门申报,经编办审批开具核编准调通知单后方可调动。系统内基层与机关的调动参照执行。区乡镇由组织部控制总编并直接办理相互间的调动。1991年,将缺编进人和超编减员纳入计划管理,使编制管理与人员调配相衔接。1992年,冻结机关机构编制,上级有明文规定需增设的,所增编制也主要用于基层。1995年4月,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修水县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工作规则和管理办法。2002年,建立人员编制与资计划和预算拨款相结合机制,实行编制与经费挂钩。2004年,对教育、卫生系统的人员编制单列管理,对事业单位人员及离退休、离岗休养人员换发编制管理卡,重新建立机构和人员编制台账。2006年,全县换发机构编制管理证,首次将离、退休人员、离岗休养人员和其他财政供养人员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建立相应人员台账和名册。实行人员编制证、编制管理卡、核编进人通知单、人员编制台账、机关事业人员名册的规范管理。在全省率先使用机构编制管理软件,建立机构编制人员数据库。
   2007年,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撤销党政机关自定编制,超编的在5年内消化,县、乡镇之间的行政编制不得相互调剂。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机构设立、撤销、合并或变更规格和名称,严格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报市审批。县乡党政机关不再增设机构和增加编制,因工作任务增加的部门,所需机构编制通过内部整合和调剂解决。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不单独确定编制。对乡镇事业站所机构编制实行总量控制。不得把事业编制与行政编制混合使用。按照“基本稳定,适当调整,区别情况,逐个解决”原则,解决领导挂编、政事不分、编岗不符、未经批准长期借聘临时人员等问题,进一步理顺教育、卫生、林业、农业等系统的人员编制关系。2008年6月,对涉及机构编制事项均由编制部门一家承办,编委主任一支笔审批,编制部门一家行文,防止滥设机构、滥增编制,明确合理配置职能、整改纠正违规事项、坚持r资发放审核等14项具体规定。
   监督检查 2000年,下发《关于清理干部编制及工资、组织关系的通知》,对所有“挂编”人员情况进行调查、清理、归类。2005年,对吃财政空饷人员展开全面清查,查出吃空饷308人,其中核减编制109人,督促脱岗人员返岗76人,编岗不符人员归位123人。2006年,出台《关于清理吃空饷问题的实施办法》,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人员进行清理,查出吃空饷人员103人,其中通过督查返岗44人,停发工资、核减编制59人。清理单位借用人员476人。
   第二节 行政单位编制配备和调整 1984年4月,市委、市政府批复修水县设党政机构35个,其中县委工作部门6个,政府工作部门29个。设8个区,1个镇,52个公社(同年5月改称乡)。全县行政机构96个,定编1969名,在编1964人,其中党政机关747人,乡镇1217人。
   1993年3月,市委、市政府确定修水为机构改革试点县。县直党政机关由57个减为29个,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法院、检察院和8个区、54个乡机构共99个。县直党政机关定编由804名减为715名,人员由785人减为711人。
   1995年12月,市委常委会决定修水撤区并乡,原8个区级机构撤销,53个乡镇合并为36个乡镇,部门下伸机构以区冠名的单位一律取消区的冠名,设在乡镇的单位以合并后的乡镇名称冠名。1996年初,全县有党政机构29个,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工会、团委、妇联、T商联、法院、检察院和36个乡镇共73个,定编2251名,在编2224人,其中党政机关804人,政法系统452人,乡镇968人。同年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地、市、县、乡(镇)党政机构改革的通知》,将29个党政机关调整为35个,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法院、检察院和36个乡镇机构共79个。核定乡镇行政编制961名。2001年,县委工作部门15个,县政府组成部门31个,工作部门13个,乡镇36个,共有行政机构95个。至2002年,核定编制2246名,其中县直党政群机关765名,政法专项编制520名,乡镇机关961名。
   2003年,市委批准《修水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设置县直党政机构31个,其中县委工作部门6个,县政府工作部门25个,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法院、检察院和36个乡镇,共有行政机构75个。核定行政编制2006名,其中县直党政群机关566名,减少98名,政法专项编制441名,减少35名,乡镇机关999名,减少323名,核定县乡领导职数780名,其中县直部门正副职203名,减少73名,县直部门内设机构领导职数215名,减少83名,乡镇机关领导职数362名,减少78名。乡镇内设机构均为综合性办公室,16个乡镇设5个综合办公室,13个乡镇设3个综合办公室,7个乡设1个综合办公室。
   2005年,制订《修水县乡镇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实施办法》,实施乡镇机构编制总量控制,核定乡镇机关行政编制999名。2007年,制订《修水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统一乡镇政府内设机构设置,实行乡镇机关行政编制总量控制和实名制管理。至2008年,全县有党政群机构75个,行政编制2217名,在编2135人。
   [=此处为表格(1986 - 2008年行政机关机构编制情况)=] 第三节 事业单位编制配备和调整 1986年,全县有事业单位300个,其中教育系统80个,卫生系统50个,基层站所90个,其他事业单位80个。事业编制8331名,在编7853人。
   1990年,对县直91个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清理,裁减事业编制44名。1991年,设立乡镇广播电视站54个,核定编制167名,从总编制中划出8个编为8个区配备广播电视工作人员各1名。1993年,增加中小学编制40名,清退学校临时人员100人。1994年,安排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168人,全面清退无任用证书的民办教师。同年底全县有事业单位332个。1996年12月,全县有事业单位358个,其中教育系统95个,卫生系统46个,基层站所205个,其他事业单位12个,事业编制10403名,在编9838人。
   1998年,根据撤区并乡后实际情况,重新分配核定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642名,加强农村医疗事业,以保持乡镇卫牛院人员相对稳定。年末全县有事业单位339个。1999年8月,核定教育系统人员编制6059名。并确定根据生源变化对学校编制每年度核调一次。至年底全县有事业单位339个。2000年,撤销县城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室和国债服务部2个机构。2001年,九江修水茶叶科学研究所成建制下放地方管理,核定事业编制24名。当年末全县有事业单位420个。2003年,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和农村税费改革,设置乡镇事业站所218个,核定编制1042名。至年末全县有事业单位426个。
   2005年,按照省市编制部门要求,制定《修水县乡镇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实施办法》,实施乡镇机构编制总量控制,核定乡镇站、所事业编制1188名。年末全县有事业单位460个。2007年,出台《修水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统一事业站、所设置,实行乡镇机关行政编制、事业站所编制总量控制和实名制管理。2008年,鉴于一些单位职能萎缩和人员结构不合理的情况,在县直8个事业单位中,调减、核销事业编制63名。至同年底,全县有事业单位491个,其中教育系统95个,卫牛系统46个,基层站所215个,其他事业单位135个,事业编制9961名,在编8037人。
   [=此处为表格(1986 - 2008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 第四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按照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1997年,启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全县登记各类事业单位960个,其中法人登记164个、事业登记796个。
   1998年11月,首次对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年检。对新增设符合法人条件的单位予以设立登记,对不符合条件的法人单位予以注销,对单位法定代表人、住所、资金等发生变化的,办理变更登记。2000年,开展全国统一的事业单位换证登记。2001年,县编办联合县法院、检察院、计委、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土管局、人行、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物价局、工商局等14家部门发文,转发中编办《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问题的通知》,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此后3年,着力做好非法人向法人事业单位的过渡工作。2005年,开展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试点,网上年检率、光盘发行率、光盘绑定率均达100%。

知识出处

修水县志

《修水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志书上起1986年,下至2008年,跨度23年。在这期间,修水县改革开放全面推进、社会生产力空前发展、经济总量连续翻番、城乡面貌显著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社会各项事业不断进步的沧桑巨变。志书真实、客观、全面地记述了这些变化,且在服从体例的前提下,突出修水地方特色,如“林业”“水利、电力”“蚕桑、茶叶”“老建扶贫、库区移民”等单独成卷,矿业也在有关卷章用足笔墨,充分体现了修水的产业特色和区域特点。诚传世之信史,一方之全书,对当今及后世将具有重要的启发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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