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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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修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6437
颗粒名称: 第四章 审判
分类号: D035.3
页数: 5
摘要: 第四章 审判 县人民法院履行法律审判职能,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1986 - 2008年,开展刑事、经济、民事、行政的审判和案件执行,审判、执行各类案件27344起。下设白岭、大桥、渣津、马坳、溪口、山口、黄港、三都人民法庭。全年审理涉抢案件16起,判处犯罪32人。民事审判一庭负责审理婚姻家庭类和侵权、权属类案件,民事审判二庭负责审理合同类案件包括破产案件。基层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10775起占总数的65%。审判监督庭负责审理再审案件和负责对案件质量的监督指导。开展执行制度创新,建立当事人财产申报制度、执行举报制度、执行听证制度、执行审计制度和交叉执行制度。
关键词: 法庭 审判

内容

第四章 审判 县人民法院履行法律审判职能,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1986 - 2008年,开展刑事、经济、民事、行政的审判和案件执行,审判、执行各类案件27344起。
   第一节 审判建制 机构 1986年,县法院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办公室。下设白岭、大桥、渣津、马坳、溪口、山口、黄港、三都人民法庭。
   1988年,设立森林法庭。1989年,设立执行庭。1990年,设立行政审判庭。1991年,设立纪检组、监察室和政工科。1993年,设立司法警察中队。1994年,设立告诉申诉庭。1997年,司法警察中队升格为司法警察大队。1998年,设立研究监察室。1999年,撤销森林法庭。2001年,撤销告诉申诉庭,设立案庭和审判监督庭。2003年,执行庭更名为执行局,民事审判庭更名为民事审判一庭,经济审判庭更名为民事审判二庭。
   2008年,县法院内设审判业务机构(包括执行机构)为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正科级,分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非审判业务机构为办公室、政工科、研究监察室、法警大队;下设白岭、大桥、渣津、马坳、溪口、山口、黄港、三都人民法庭。
   人员 1998年,首评法官等级,修水77人取得法官资格,其中四级高级法官21人、一级法官22人、二级法官14人、三级法官6人、四级法官14人。2008年,全院在编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共83人,在编法官51人,其中四级高级法官18人,一级法官17人,二级法官13人,三级法官1人,四级法官2人。法官中具有法律专科以上学历者占98 . 04%,法律本科学历者占52. 94%,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者占17. 65%。8所基层法庭22名干警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者13人,具有大专学历者1人,本科以j:学历者12人。
   警舍装备 1986年以来,不断加强以“两庭”建设为重点的基层基础设施建设。1995年,在北城东门建成审判综合大楼。2001 - 2008年,8所基层法庭办公楼相继建成。每所法庭建筑丽积700余平方米,设有审判厅、调解室、合议室、庭长办公室、法官办公室、干警活动和生活区。2003 - 2006年,基层法庭均配备警车。2004 - 2007年,相继开通局域网和法院网站。
   [=此处为表格(1986—2008年历届县人民法院院长)=] 第二节 刑事审判 1986 - 2008年,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审理刑事案件3379起(含刑事自诉案件)4436人。 1986年,依据伞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突出打击经济犯罪,审理经济犯罪案件102起,判处罪犯168人。通过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分子,改变当时社会治安非正常状况,社会治安稳定好转,经济领域的重大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1996年,审理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案件121起,判处罪犯160人。2002年,按照省、市政法委统一部署,开展严厉打击“两抢”(抢劫、抢夺)专项整治斗争。全年审理涉抢案件16起,判处犯罪32人。2004年,依法参与打击以地下六合彩为主要形式的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斗争,从重、从快、从严惩处一批赌博犯罪分子,至2008年,共审理地下六合彩赌博案件47起,判处罪犯67人。2006 - 2007年,参与全省“绿剑行动”,针对涉林犯罪重点打击,审理涉林犯罪案件20起,判处罪犯27人。
   [=此处为表格(1986—2008年刑事案件审理情况)=] 第三节 民商事审判 民商事案件分别由民事审判庭和经济审判庭负责审理。民事审判一庭负责审理婚姻家庭类和侵权、权属类案件,民事审判二庭负责审理合同类案件包括破产案件。1996始,民商事审判方式由传统纠问式转为控辩式。2000年,审理修水县首例企业破产案件——江西修水金樱子集团公司申请破产案。2001年,进一步明确当事人举证责任和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避免法官包揽调查取证。同时裁决文书除应当由院长或主管副院长签发的外,一律由庭长或审判长签发。审判业务以“坐堂问案”为主要形式兼顾巡回审判,基层人民法庭以巡回审判为主,通过在村庄、社区开庭就地审理案件。2004年,成立全省首个道路交通事故速裁庭。
   1986 - 2008年,开展巡回审判9615次,受理民商事案件16578起,其中婚姻家庭案件7874起占47. 50%,权属、侵权案件2651起占15. 99%,合同类案件6053起占36. 51%;审结民商事案件16578起,其中以判决方式结案7149起占43. 12%,以裁定、调解方式结案8992起占54. 24%,以支付令方式结案437起占2. 64%。基层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10775起占总数的65%。2008年,审结婚姻家庭案件619起,比1986年增长3. 33倍,增长率居民商事各类案件之首。审结权属、侵权案件153起,比1986年增长1.9倍。审结合同类案件256起,比1986年增长1.9倍。2000 - 2008年,审理破产案件14起,处置破产企业财产2.8亿元,协助安置职工2500人。2002年审理涉及企业改制案件48起,处理诉讼标的300万元。
   [=此处为表格(1986 - 2008年民商事案件审结情况)=] [=此处为表格=] 第四节 行政审判 1990年,开始行政案件审判。1990 - 2008年,审理涉及社会治安、工商、交通、文化及其他行政诉讼案件214起,受理以征收社会抚养费为重点的非诉行政案件1047起。
   [=此处为表格(1990 - 2008年行政案件审结情况)=] 第五节 告诉申诉 2001年前,告诉申诉和审判监督工作管理尚处于不断探索的过程。告诉申诉庭负责立案、审查申诉再审案件和处理来信来访。至2001年,按照立审分离原则,设立案庭和审判监督庭,对告诉申诉和审判监督工作进行规范管理。立案庭负责立案、审查申诉和申请再审。审判监督庭负责审理再审案件和负责对案件质量的监督指导。
   1986 - 2008年,受理各类案件27344起,其中公诉案件3311起,非诉执行案件1047起,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告诉即起诉(含刑事自诉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民事执行案件)22986起,依法审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含复查案件)共1019起。
   第六节案件执行 1988年前,案件执行根据工作需要,临时从各部门抽调人员进行。1989年,设立执行庭,负责执行工作。2003年,设立执行局,建立公安、金融、房管、土管、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执行联动机制。开展执行制度创新,建立当事人财产申报制度、执行举报制度、执行听证制度、执行审计制度和交叉执行制度。2008年,落实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范围内集中清理积案会议精神,集中力量开展为期11个月的“清积活动”。通过大力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执行难”问题逐步得到缓解。1986 - 2008年,共执结案件6126起,到位标的额达3.063亿元,其中基层法庭执结案件2511起,占总数的41%。2008年全县执结当年受理案306起,执结率达96. 52%,执结标的2637.7万元,清理积案109起。
   [=此处为表格(1986—2008年案件执行情况)=] 第七节 审判监督 县人民法院坚持实事求是,对有问题的案件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将裁判不公的问题减少到最低限度。按照案件流程,从立案、结案到执行,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并控制冉审案件超审期限情况发生。1994年前,由各办案部门自行或交叉进行监督检查。1994年,告诉申诉庭担负审判监督职责,立审未分离。2001年后立审分离,单设审判监督庭,建立更为完善的审判流程管理秩序。2007年,申请再审案件的管辖上提一级,县法院不再审理再审案件,冉审工作重心向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转移。2008年,实行立案到案件归档全程监督、动态管理,及时纠错,量化评估的运行模式。1986 - 2008年,进入冉审程序的案件共215起,依法改判41起。
   第八节人民陪审员制度 人民陪审员依法参与民商事案件和部分刑事案件的审理。2005年前,人民陪审员由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所在地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限于参与所在地审判庭或人民法庭案件的审理。2005年5月,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首任人民陪审员20人,人民陪审员可在全县任何人民法庭和审判庭执行陪审职务,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与义务。人民陪审员在岗前须经过专业培训。2005 - 2008年,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案件325起,占县法院按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27.5%。

知识出处

修水县志

《修水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志书上起1986年,下至2008年,跨度23年。在这期间,修水县改革开放全面推进、社会生产力空前发展、经济总量连续翻番、城乡面貌显著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社会各项事业不断进步的沧桑巨变。志书真实、客观、全面地记述了这些变化,且在服从体例的前提下,突出修水地方特色,如“林业”“水利、电力”“蚕桑、茶叶”“老建扶贫、库区移民”等单独成卷,矿业也在有关卷章用足笔墨,充分体现了修水的产业特色和区域特点。诚传世之信史,一方之全书,对当今及后世将具有重要的启发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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