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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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修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6435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公安
分类号: D035.3
页数: 14
摘要: 值班,建立健全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加强信息情报收集和反馈。2004年,以乡镇为单位组建36支4000余人的治安信息员队伍。2007年,全县构建和谐平安联创中心,在义宁、溪口、黄港、黄沙、四都、复原、庙岭、杭口8个乡镇试点,由乡镇党委书记任中心总指挥,统一设立“和谐平安修水”专线电话,成立应急事件联动小组,建立群众来信来访登记等。主要任务是了解社情民意,宣传政策法律,接受群众诉求,为民排忧解难,化解矛盾纠纷,处置突发事件。至年底,试点乡镇受理群众诉求电话1120人次,接待来访890人次,帮助困难群众92家,调处各类纠纷460余起。1997 - 1999年,组织联合开展集中打击团伙犯罪、打击车匪路霸和追捕逃跑罪犯统一行动。
关键词: 公安工作 公安

内容

值班,建立健全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加强信息情报收集和反馈。1999年,县内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安装电视监控设施和防盗设备。2004年,以乡镇为单位组建36支4000余人的治安信息员队伍。2005年,全县建有治安巡防队、社会保安队、综治特派员队、治安信息员队、看楼护院队和治安志愿者队,队员7400余人;与邻县建立联防联治联谊组织18个,形成县、乡、村治安联防网络。2007年,全县构建和谐平安联创中心,在义宁、溪口、黄港、黄沙、四都、复原、庙岭、杭口8个乡镇试点,由乡镇党委书记任中心总指挥,统一设立“和谐平安修水”专线电话,成立应急事件联动小组,建立群众来信来访登记等。主要任务是了解社情民意,宣传政策法律,接受群众诉求,为民排忧解难,化解矛盾纠纷,处置突发事件。至年底,试点乡镇受理群众诉求电话1120人次,接待来访890人次,帮助困难群众92家,调处各类纠纷460余起。
   第三节 专项整治 1992年3月,县综治委制定《关于在全县集中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整治社会治安总体战的行动方案》,政法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统一行动,快捕、快审、快判,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993 -1996年,指挥集中开展4次反盗窃斗争,侦破盗窃案件724起,摧毁盗窃团伙83个,逮捕犯罪嫌疑人820人。1997 - 1999年,组织联合开展集中打击团伙犯罪、打击车匪路霸和追捕逃跑罪犯统一行动。同时开展对义宁镇、渣津镇、三都镇的治安集中整治。2000年,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收缴色情书刊、影碟、光盘3200余份、非法出版物2400余册。2001年,开展禁赌禁毒专项斗争,查处赌博案件207起,吸毒案件35起。2004年起,开展“严打”整治和铲除“地下六合彩”整治,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铲除“地下六合彩”赌博活动的意见》,县纪委、综治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地下六合彩”赌博活动的通告》,对参与“六合彩”赌博的,分别不同情况实行逮捕、判刑、劳教、拘留等。
   2004 - 2007年,指导和协调全县4次“严打”和公共场所、学校周边环境、收枪治爆及消防3项治安整治。
   第四节 基层安全创建活动 1997年,组织发动群众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同年9月,开展创评治安合格村、治安模范户活动,评出治安合格村205个,治安模范户34700户。同年10月,开展创建安全楼院(小区)试点,重点加强新建住宅、办公楼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楼院安装电子防盗系统,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1998年,创建安全小区20个,安全楼院205栋,安全乡镇10个,安全村144个,基层创安工作而100%,人口覆盖率达30%以上。创安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2000年4月,在义宁镇开展基层创安工程试点,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健全治保会、村民议事会、调委会,建立治安中心户长负责制。2001年,创安工程在乡镇铺开。至2008年,全县创建安全小区65个,安全楼院846栋,安全乡镇28个,安全村316个,安全单位210个,边际安全走廊23个,选出治安中心户长5200余人,人口覆盖率达95%。
   第二章 公安 1986 - 2008年,公安机关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开展打击各种刑事和经济犯罪活动,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第一节公安建制 机构 1986年,县公安局内设秘书科、政T科、政保科、内保科、治安科、预审科、消防科、刑侦科、林业治安科,下设看守所、拘留所、拘役所。派出机构设有义宁、城郊、宁州、白岭、大桥、渣津、马坳、溪L1、山口、黄港、三都、清水岩派出所。
   1987年,成立车辆管理站、林业公安分局、黄金派出所。1990年,成立法制科,黄金派出所与大桥派出所合署。1993年,成立水上派出所、户政科,治安科更名为治安大队、刑侦科更名为刑侦大队。1 996年,成立经保大队,设全丰、古市、上奉、黄龙、大椿、西港、杭口、征村、复原、何市、黄沙、黄坳、港口、上衫派出所,撤销黄金派出所;秘书科更名为指挥室,政治保卫科更名为政保大队,清水岩派出所更名为四都派出所,义宁派出所更名为城北派出所,宁州派出所更名为城南派出所。1997年,成立行政管理科,预审科更名为预审监管大队。1999年,政保大队更名为国保大队,经保大队更名为经侦大队。2000年,成立督察大队。2001年,成立竹坪、庙岭、上杭派出所,撤销黄龙、大椿、上衫、西港、杭口、征村、复原、何市、黄沙、黄坳派出所。2003年,成立巡逻警察大队,撤销预审监管大队;渣津派出所升格为渣津分局,港口派出所升格为港口分局,三都派出所升格为太阳升分局,城北派出所升格为城区分局;政工科更名为政治部,法制科更名为法制监察室,户政科更名为户政室,指挥室更名为指挥部,行政管理科更名为后勤装备部。2004年,成立缉毒分局,庙岭派出所并入城南派出所。2005年,撤销拘留拘役所,变更为拘留所。2006年,恢复庙岭派出所。2007年,太阳升分局更名为太阳升派出所,城区分局更名为义宁派出所,城南派出所更名为宁州派出所。
   2008年,县公安局内设和下设机构有执法勤务机构8个:指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交通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特巡警大队;综合管理机构3个:政工监督室(督察大队与政工监督室合署)、法制室、警务保障室;监管场所2个:看守所、拘留所;派出机构19个:白岭、全丰、大桥、古市、渣津、马坳、溪口、香炉山、竹坪、上杭、太阳升、四都、黄港、上奉、庙岭、山口、义宁、宁州、水上公安派出所。
   警力 1986年,全局有民警258人。2008年,全局民警412人,其中大学专科学历223人,大学本科165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数占民警总数94. 38%,有一级警督74人、二级警督79人、三级警督61人,一级警司62人、二级警司29人、三级警司57人,一级警员30人、二级警员20人。
   警舍装备 1986年后,新建局机关、交警大队、义宁派出所办公楼和消防大队、武警中队营房;新建1 8个派出所、7个交警中队、1个拘留所办公住宿用房,统一外观标识,配套“五小工程”;新建6幢民警宿舍楼。2008年,新建6个派出所、1个拘留所、3个交警中队、1个事故处理中队,总建筑面积8000余平方米。 1986年,县公安局建有专用通信机房,配有模拟程控交换机、密码传真、150兆无线通信设备。1998年,更换数字程控交换机,建立1 10报警服务系统。2001年,建成技防报警系统,43家金融网点、重点单位入网。2003年,公安三级通信网升级改造,建立县公安信息网;2004年,完成指挥中心升级改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物防系统(监控点48个,其中县城41个、农村7个)、公安四级网、三台合一( 110、1 19、122)、人口信息系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前端采集系统、交通电子警察(9个路口和43个模拟报警点并网组成)、350兆常规系统、按需申领护照系统9大项目建设,在全省公安机关率先实现基层所队数据、语音、图像传输三网融合。2005年后,更新程控交换机;优化三级网,带宽由2兆增加到8兆,2008年,增加到100兆,义宁、宁州两个派出所四级网带宽由2兆增加到100兆。完成人口信息等8大信息和警务信息数据采集应用;百名民警电脑配备率80%,接人公安专网,部分派出所配备活体指纹前端采集系统;实现案件网上审批。交通电子警察升级改造,建立350兆集群系统。
   第二节接警处置 接警 1986年,发生各类案件、事故、事件和纠纷由群众向辖区派出所或业务主管部门报警,县公安局指挥室统一指挥、协调,负责调度警力,处置紧急事务,管理110报警系统。1998年,开通110报警服务台,设立治安大队110处警中队,配民警4人、协警6人,实行i班倒工作制,装备警车1辆及警棍、手铐等若干警用器械,全天24小时受理公众报警和紧急救助。110报警服务台接警后,快速做出反应,指令处警中队或派m所出警。县城城区警情由处警中队出警,农村由就近派出所出警,城区5分钟、城郊10分钟到达现场,农村尽快到达现场。2000年,110报警服务台开始接受公民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电话投诉。2003年,指挥室更名为指挥部,110处警中队增配警车1辆。2004年,实现110、119、122 i台合一,整合指挥资源,提高统一指挥和调动能力,对讲机、盾牌、钢盔等单警装备逐步配齐。2005年,1 10处警中队划归巡逻警察大队管理。2008年,指挥部更名为指挥中心,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等工作。
   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实行及时查处。按照刑事、治安、火灾、交通事故、纠纷、群众求助等警情类别,交由业务部门或派出所处理。对发生的伤害案件,及时制止伤害行为,采取措施控制犯罪嫌疑人。对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设施险情、火灾、交通事故,及时了解现场情况,向上级报告,疏散群众,没置警戒线,通知医疗急救、消防等相关部门到场处置。民事纠纷以调解为主,一般现场解决问题。1998 - 2008年,110共接到群众有效报警251 19次,其中刑事案件1971起占7.85%;治安案件12689起占50. 52%;火灾201起占0.80%;交通事故1080起占4.30%;群众求助与纠纷7268起占28. 93%;其他1910起占7. 60%。1 1年共出动警力73220人次。2008年,接处警刑事案件414起,为1998年的25. 88倍;治安案件12689,为1998年的4.6倍;火灾21起,为1998年的5.25倍;交通事故176起,为1998年的3. 59倍;群众求助与纠纷765起,为1998年的2.55倍;其他警情190起,为1986年的1.61倍。 [=此处为表格(1998-2008年110接处警情况)=] 第三节 刑事案件侦查 对所管辖的刑事案件,实行分级管理,组织侦破。重特大案件,领导直接组织侦破;重大预谋案,主动制止,力争消灭在预谋阶段;对一时难以侦破的案件,总结经验,改变方法,坚持调查,直至破案。1997年,撤销预审科,实行侦审合一,取消收容审查,实行无罪推定。1986 - 2008年,全县各类刑事立案14660起,破案9180起,刑事拘留8805人,破案率62. 62%。
   严打斗争 1986 - 2008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依照法律、法规,集中领导、警力、时间,开展3次集中打击刑事犯罪专项斗争活动。
   1994年7 -12月,贯彻全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精神,组织严打整治斗争,侦破各类刑事案件122起,其中重特大案件33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12人,摧毁各类犯罪团伙19个,追捕逃犯24人。1996年4月26日,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41人。至年底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121人,破获刑事案件149起,摧毁以李某为首12人、周某为首7人、傅某为首12人、徐某为首5人的4个流氓团伙。2001年上半年,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组织严打斗争,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63人,逮捕64人,破获刑事案件125起,查处治安案件143起。
   打击黄金犯罪 1986年后,大桥镇、古市镇黄金矿区非法开采、加工和倒卖黄金、走私黄金、假黄金诈骗等活动猖獗,涉及黄金犯罪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急剧上升,多次组织黄金开采秩序整顿,打击黄金犯罪。1988年7月,侦破以刘某、李某为首的46人倒卖、走私黄金特大集团案,扣押水银金988克,氰化金338克,现金及存折10. 53万元。查明以刘某、李某为首的广东采金队1986 - 1988年45人参与私分黄金11205克,破案后扣押现金4655元,存折10. 07万元,水银金1000克等,共计折款13. 62万元。1990年,组建黄金缉私队。至1992年6月,共查处各类黄金案件130起,刑事拘留59人,缴获黄金10000余克。
   打击拐卖妇女儿童 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县内拐卖妇女儿童案件不断L升。1990 - 2000年,组织8次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专项斗争,组织专案组,追捕犯罪嫌疑人和解救妇女儿童,查破拐卖妇女儿童案件105起、骗婚案件21起,摧毁犯罪团伙21个,抓获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嫌疑人275人,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148人。
   打击车匪路霸 20世纪90年代初,县内车匪路霸案件上升。1992 - 1998年,开展5次围歼车匪路霸专项斗争,破获车匪路霸案件77起,其中重大案件8起,摧毁车匪路霸团伙14个28人,依法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107人。1994年4月21日,宁州乡西茗村顾某、段某、卢某在清水岩乡高沙路段拦截长沙至武宁的江西36-20003号客车,洗助旅客14人,打伤杀伤旅客2人,抢劫现金1741元及金项链、金戒指等折款2万余元。同年5月12日,河南省巩义市河南31-10522号货车途经石坳水保站路段,被该乡匡某、巢某、余某等5人拦车抢劫现金10600元。
   禁毒 20世纪90年代以来,县内涉毒案件有所蔓延,县公安局开展“禁吸、禁种、禁贩、禁制”斗争。调查摸底县内2004年、2005年、2006年吸毒人数分别为356人、406人、483人。每年“6·26”国际禁毒纪念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2004年为“禁毒年”,在县城中心广场举行以“远离毒品、珍爱生命”为主题的万人签名活动,春季攻势破获涉毒案件71起。2005年,开展禁毒专项斗争,侦破涉毒犯罪案件1 J起,贩毒案件16起,逮捕15人,劳动教养24人,限期戒毒52人。2006年,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无毒村镇活动,民警不定期到街道、学校等举办讲座,宣讲毒品预防常识,提高对毒品危害性和禁毒重要性的认识,动员和鼓励全社会参与禁毒斗争。将吸毒贩毒人员的帮教管理工作落实到家庭、单位、公安派出所和社区。坚持初吸一律强制戒毒,复吸一律劳动教养,贩毒一律追究刑事责任。2008年7月,历经两个月侦查,抓获8名吸贩毒人员,缴获海洛因260克,毒资3万余元,破获修水有史以来最大的贩卖毒品案件。
   至2008年,全县查获涉毒犯罪案件267起,查处吸毒人员443人,其中逮捕149人,劳动教养54人,强制戒毒63人,限期戒毒106人。缴获海洛因600余克,K粉7包,麻果23粒。
   打黑除恶 2000 - 2002年,根据国家、省、市公安部门统一部署,集中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打黑除恶”专业队,摧毁流氓恶势力团伙31个,抓获流氓团伙成员109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25起。2007年,建立“打黑除恶”长效机制,进一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摧毁恶势力犯罪刚伙4个,抓获涉案人员31人。
   打击地下六合彩 2003 - 2006年,以打击地下六合彩为重点,组织5次全县规模的集中整治。2003年4月,地下六合彩由湖南平江县传人修水县城及其以西地区,8月成立县禁赌领导小组,组成300余人的工作组,深入西部10个乡镇开展为期10天的集中整治行动;2004年7月,全县抽调160余名干部组成17个工作组,进驻县城8个社区和重点乡镇,深挖地下六合彩赌博活动的地下网络,制订6条措施,严禁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地下六合彩赌博活动。2003 - 2004年查处地下六合彩赌博案件68起98人,22人投案自首。2004年11月,全省打击地下六合彩赌博活动经验交流会在修水召开。2005年4月15日,公安部召开深化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介绍修水县打击地下六合彩赌博活动的工作经验。至2008年,共查处地下六合彩赌博案件782起,逮捕57人,判刑48人,劳动教养147人,行政处罚880人。
   追捕逃犯 2004 - 2006年,把追捕逃犯列为工作重点,对历年在逃人员进行梳理,建立追逃工作责任制,公安局党委成员每人负责一名命案要案逃犯的追捕,各大队、分局、派出所把追捕每名在逃人员任务落实到领导和民警,发挥网上追逃优势,内捕外追。对负案在逃的犯罪分子,在广播、电视、报纸上公开悬赏通缉,采取主动上门规劝和张贴通告等形式,做好逃犯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敦促逃犯投案自首。3年追捕逃犯490人,其中2004年86人、2005年284人、2006年120人。
   2008年,抓获逃犯173人,其中省厅督捕逃犯1人、市局督捕逃犯1人。协助福建省公安厅追捕命案逃犯1人,协助广东警方抓获命案逃犯4人。
   [=此处为表格(1986 - 2008年刑事案件发生与侦破情况)=] 第四节经济案件侦查 1996年,成立经保大队,当年即侦破曾某巨额诈骗案。1998 - 2008年,全县查处经济犯罪案件290起,追回损失2181万元。
   经济合同诈骗案侦查 1996年3月,广东省中山市曾某冒用“中兴物资公司”名义,诈骗修水县生产资料公司99万元。专案组历经2个多月侦查抓获主犯曾某,追回被骗款。2002年7 -11月,江苏省句容县李某等人在修水注册修水县荣发特种养殖科技开发部,以养蝎子取毒为幌子,以丰厚回报为诱饵,诈骗现金70. 92万元,11月成立专案组,连续6个昼夜,行程4100千米,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案侦查 2005年1月,在市公安局、市烟草专卖局的支持下,端掉地下制造假烟窝点,缴获生产烟机2台、烟丝13吨、烟叶50千克、滤嘴棒42万支、卷烟纸132盘、水松纸165盘、假冒卷烟257件、卷烟品牌模型72个,涉及香烟品牌51个。
   金融诈骗案侦查 1996年7月,福建省宁德市无业人员李某等4人利用伪造汇票来修水买茶叶,诈骗现金100万元,专案组奔赴上海、北京、福建,历时2个月案件告破,追回货款90万元。
   财税系统犯罪案件侦查 1996年,侦破章某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章某等3人私自外带增值税专用发票2本共50份,其中虚开30份,虚开销货额18275万元,给国家造成3106万元税收损失。经1996年6月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判处3人重刑。2000年1 -8月,全县开展涉税案件专项治理,查处涉税案件13起,追缴税款101万元。2002年,以财税系统为重点,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斗争,侦破经济案件20起,挽回经济损失200万元。
   其他经济案件侦查 2005年5月,受理县农业银行渣津营业所计账员李某挪用储蓄款一案,初步查实李某利用工作之便采取“销户、提前支取”手段,2001年4月- 2005年4月,作案52次,贪污公款140万元。其后移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此处为表格(1998—2008年经济案件侦破情况)=] 第五节 社会治安管理 基层组织 保卫科(股) 1989年,公安局内保科管理的70个内保单位中有27个设内部保卫科(股),配备科(股)长1-2人,保卫干部3-5人。1998年内保单位减为17个。
   治保会1986年,有村治安保卫委员会809个,1996年后撤区并乡并村,至2004年,全县360个行政村设治保会。2006年,各乡镇结合村民委员会换届,对村治保会进行调整、充实,村民小组均配有治保员。 联(巡)防队20世纪80至90年代,各派出所聘请联防队员,负责辖区内值班巡逻,落实防范措施,维护治安秩序。少数乡镇成立联防队,至90年代末全部取消。2003年7月,成立县城区分局治安巡防队,配备治安巡防队员30人,由民警带领工作。2006年治安巡防队改由巡警大队管理。
   县保安公司2002年7月,经省公安厅批准成立修水县保安公司。至2008年,全县有保安人员400余人,分布在34个金融、事业、企业单位。2006年,县保安公司接管县工商银行钞票护运和守卫金库工作。
   九江市护运公司修水分公司2008年2月成立九江护运公司修水分公司,配护运专车1辆、防暴枪2支。负责县工商银行、县建设银行、县中国银行、县村镇银行、县农业发展银行等钞票护运、守卫金库和县第一人民医院、高速公路、加油站等收费点现钞的护运。
   公安特派员1986年,各区、乡镇配齐公安特派员,由县委组织部任命,部分公安特派员为同级党委委员。1991年,县政府任命62名区、乡镇公安员。1996年,全县新增13个公安派出所,派ffJ所实行驻乡镇民警责任制后,各乡镇公安特派员先后撤销。
   治安案件查处 1986 - 2008年,全县查处治安案件15169起,治安处罚31929人,其中:行政拘留12158人,罚款17716人次,警告1777人,劳动教养278人。
   [=此处为表格(1986 - 2008年治安案件查处情况)=] 内部保卫 1988年,在单位内部开展创无刑事案件、无违法犯罪人员、无治安灾害事故“三无”评比竞赛活动。1989年,设经济民警分队5个、护厂(矿、站)队34个。1989年后,每年与列管的内部保卫单位签订修水县治安承包责任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一票否决制度。对重点单位和要害部门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将人防、技防、物防等安全责任制和安全保卫措施落实到位。
   特种行业管理 1986年起,旅店业、印刷业、刻印业、旧货业、废品收购业、洗浴按摩业、机动车修理业和营业性娱乐场所等列为特种行业管理,特种行业在领取公安局、工商局的许可证后方可开业。1992年,清理全县特种行业和文化娱乐场所,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285个、文化娱乐场所特种行业许可证41个,签订治安管理责任状360份,举办从业人员学习班。1993年6月,组织学习《江西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完善规章制度,取缔不符合条件的经营单位。2002年12月,取消对娱乐场所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制度,由公安机关登记发证的特种行业为旅馆业、印章业、典当业。同年,对原有特种行业全面清理,重新登记发证,核定旅馆业24家,印章业1家。2004年,建立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凡经工商局注册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营、集体、私营企业等统一更换防伪印章。2005年,对县城10家旅馆实行信息化管理,后在各旅馆铺开,至2008年,全县有21家旅馆实行信息化管理。
   公共场所管理 1987年,与全县较大的公共场所签订治安责任书,协助县汽车站、县汽运公司建立护站(厂)队,协助市场管理,维护市场治安秩序。2002年12月,进行5次治安秩序专项治理,查封娱乐服务场所18家,关闭网吧、游戏厅9家,停业整顿4家。同时对车站、集贸市场、娱乐场、大型超市等公共场所派驻保安人员。
   枪支、民爆物品管理 枪支管理1986年,公务用枪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配枪资格和工作岗位需要,将枪支配发给个人佩带,持证佩枪,枪随人走,枪不离人。对持枪单位和持枪人开展不定期核验,实行人、枪、证三对口管理方法。金融部门枪支由各部门统一保管、使用,与其签订责任书。狩猎持枪人员须向县公安局申领持枪证。运动枪由体育局(体委)管理使用,每年定期进行检查。1995年起,除人武部和武警的枪支外,对公、检、法、司的公务枪支实行集中保管,单设监控,24小时专人值班,实行双人双锁、枪弹分离、定期保养、领用登记制度。对全县的猎枪(含土铳)全面收缴。运动枪由体育局(体委)改为公安局保管。1999年,鉴于山区野猪增多危害农作物生长,成立40人的狩猎队,购买猎枪40支和一批弹药,对持枪人培训,签订责任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验枪。2000年8月,对各实战单位实行限配枪支,与配枪民警签订公务枪使用安全管理责任状。1992 - 2001年,对散落社会的枪支弹药强制收缴,共收缴各类枪支2507支(其中猎枪、土铳602支),子弹1560发,手榴弹1枚。2004年底,金融部门使用的军用枪支由上级金融部门收回,换成防暴枪。
   爆炸物品管理依照国务院《爆炸物品管理规定》,对储存、销售、运输、使用实行管理,责任到人。每年进行2-3次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限期整改。
   1994年12月16日,新湾乡吴某从湖南平江县购买黑硝15斤,搭乘黄龙乡卢某驾驶的江西39792号农用车,在大桥边界处发生爆炸,车载7人,当场死亡3人,伤4人。事故发生后,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管理。1996年,全县有民用爆炸物品公司1家和供应点5个,储存仓库5处,使用单位32个,年销售炸药114吨,雷管19.1万枚,导火索14.1万米。有爆破员213人,安全员42人,保管员37人,押运员37人。为规范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举办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班,考核上岗,与相关单位签订责任状。2001年起,编印《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手册》,宣传民爆物品安全知识,对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仓库管理人员开展培训。香炉山钨矿、抱子石电站、武吉高速公路等一批重点项目开工,民用爆炸物品用量大增,县公安局强化管理力度,全县未发生涉爆案件。1992 - 2001年,对散落社会的爆炸物品强制收缴。共收缴炸药4. 263吨,雷管2455枚,导火索2747米。
   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中期,全县烟花爆竹无证生产、非法贩运、乱存乱放严重,多次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1996年6月27日,马坳镇宁某用编织袋装绳鞭(爆竹),乘县城至白岭的赣C50210号客车,至柯龙线150km+ lOOm处绳鞭骤爆,造成死10人、伤13人的特大事故。1997年1月10日,溪口镇乐仁花爆厂违章生产发生爆炸,死亡8人,伤20人。事故发生后,在全县范围内清查烟花爆竹,查明生产厂(作坊)18家,季节性从业人员500人,年生产爆竹5150箱;有储存库1个,批发部1个,销售门市部1339个,年销售烟花爆竹7250箱。取缔无证生产厂(作坊)7家,下发整改通知书36份,其中停业整顿8家,收缴烟花爆竹364箱,规范储存仓库、批发、销售点作业。2003年,将全县烟花爆竹生产厂家全部取缔。
   社会治安整治 1986 - 2008年,组织社会治安综合整治3次,校园周边环境和文化市场整治4次,矿区治安秩序整治1 1次,治安乱点、重点地区整治4次,夏季治安整治2次。共出动警力400余人次。查处各类治安案件430起,查处案犯213人,查破刑事案件154起,查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37人。
   扫除“六害” 1989年10月- 1990年3月,开展扫除卖淫嫖娼、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拐卖妇女儿童、私种吸食贩运毒品、聚众赌博、利用封建迷信骗财害人“六害”统一行动,捣毁神坛社庙642处,收缴赌具和迷信道具1647件,淫秽物品92件,查封非法印刷迷信用品的私人印刷点17个,246名违法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抓获违法人员99人,破获各类案件106起,挖f“盗窃、抢劫团伙8个37人,没收非法所得1.8万余元。
   校园周边环境整治1998年4月6日-5月10日,全县开展中小学校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出动警力126人次,查处一批扰乱正常教学秩序案件,清理学校周围200米范围内的录像室、台球室、电子游戏室、歌舞厅、卡拉OK厅和流动摊点。乡镇综合治理办公室与中、小学校签订《治安管理责任状》56份。2004 - 2007年,清理整顿学校周边网吧29家,拆除违章建筑26处,取缔违章摊点169个,关闭娱乐场所18家。
   矿区治安秩序整治1988年7月,组织整顿土龙山矿区社会治安工作团,抽调干部355人,以土龙山矿区为中心,延及4区10乡42个重点村,开展集中整顿,破获一批案件,依法处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与有关村组和村民签订矿区治安联防协议,组建5支护矿队。1989年后,多次集中整治,维护稳定土龙山金矿正常开采秩序。2005年,组织对矾矿开采秩序整治,取缔非法矾矿开采点1 1个。2006年5月,组织警力对香炉山钨矿进行为期1个月的治安整治,查破刑事案件2起,刑事拘留2人,拆除非法选场5个、作坊3个,炸毁坑道100处。
   重点乡镇整治1995年7-8月,在全县开展夏季社会治安整治活动。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87人,其中逃犯8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3起,其中大案12起;摧毁各类团伙6个,成员28人;查处治安案件96起,治安处罚184人次,缴获赃款财物折款12.1万元。2002年,组织对义宁镇、渣津镇、港口镇为重点的集中整治和全县范围的7项整治。在义宁镇开展“i禁”(禁毒、禁赌、禁娟)、“两反”(反盗、反抢)、“一整顿”(出租屋)行动,查处赌博案84起,卖淫嫖娼案135起,贩毒案7起,抓获吸毒人员83人,破获盗窃案226起,“两抢”(抢劫、抢夺)案81起,召开公捕公处大会4次。在渣津镇组织2次搜捕行动,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2人,破案40起,摧毁恶势力团伙1个。在港口镇抓获聚众赌博头目15人,涉赌人员100余人;查封非法采矿点4个,查处破坏生产、寻衅滋事等案件12起,捕判4人,劳教3人。在对民爆器材、烟花爆竹、剧毒物品、枪支弹药、公共场所、特种行业、校园周边环境的专项整治中,共查处各类案件88起,刑事拘留11人,治安处罚54人;收缴枪支1840支,子弹1201发,炸药1 172千克,雷管2440枚,导火索3260米,烟花爆竹926万头,剧毒鼠药3458包。
   第六节 法制监督 1986年后,刑事案件由刑侦科,治安案件由治安科负责审核把关。1990年10月《行政诉讼法》实施,成立县公安局法制科,负责审核办理劳动教养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后增加治安案件审核和复议。建立健全办案单位、业务科、局领导三级审核制度,健全案件审查审批制度、治安案件办理程序、执法监督制度、执法责任机制。2001年起,将执法质量视为“生命线”,进一步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和规章制度,每年进行2-3次执法质量考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纠正,不能当场纠正的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通报考评结果,对排名滞后的单位领导诫勉。2003年起,法制科负责全部案件的审核把关和执法监督。
   第七节户籍与出入境管理 户籍管理 户口登记管理1986年,非农业人口户籍由派出所管辖,农业人口户籍南乡镇管辖。1987 - 1995年,对城镇人口实行常住、暂住、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更、更正8项登记,对农村常住人口实行出生、死亡、迂出、迁入4项登记。1989年7月,全县启用公安部制作的新式迁移证和准迁证。
  1996 - 1997年,改革农村户籍管理制度,农村户口全部收归派出所实行城市化管理。规范办理程序、档案、簿册,建立户口管理制度、变更更正登记制度、公开收费监督制度以及村牌管理制度和门牌管理制度。1998年7月,实施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解决新生儿随父落户、夫妻分居、老人投靠子女及在县城兴办实业、购买商品房的公民及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已居住一定年限且符合县政府有关规定的,准予落户。1999年,全县完成换发全国统一新户口簿工作。2001年,全县实现户口微机管理,建立人口管理信息联网系统。同年实行新的户籍管理制度,取消“农转非”计划指标管理,全面实行政策调控。
   颁发居民身份证1987年全县颁发居民身份证,对16-25周岁,发给有效期10年的居民身份证;26 -46周岁,发给有效期20年的居民身份证;46周岁以上,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至1993年,办理身份证43万人,后每年不少于2000人。2005年4月始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006年开通居民身份证网上传输系统,由打底卡送证到无底卡网上传输至省公安厅制证中心制证。至2008年,有42万人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暂住人口管理1992年,对全县暂住人口、出租私房全面清理整顿,清查出暂住人口994人,并登记配发暂住证,签发285户出租私房安全许可证,与房主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书,实行流动人口全面证件化管理。开展定期、不定期对出租房和暂住人口清查。2004年制定“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责任倒查制度”。2005年对暂住人口实行微机管理。
   出入境管理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越来越多的居民出入国(境)探亲、商务、定居、旅游,同时也有大批境外人员来县探亲、洽淡商务、观光旅游。2008年启动居民护照按需申领工作,基本完成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系统和法定不准出境人员建库工作。1987 - 2008年,全县出国(境)12936人次,境外来县内1526人次。
   第八节监所管理 县看守所、拘留所常规情况下收押100人以上,最多时达200人。1999年始,民警实行24小时双人双岗执勤在监区内巡逻,武警在外监区站岗巡逻、执勤,并设嘹望台。2001年安装电视监控系统。2002年,安装脉冲电网等安全防范设备,同年被省公安厅评为j级看守所。2007年,投资100万元兴建拘留所办公楼和监舍,建筑面积750平方米,能容纳拘留拘役人员100人,实行全程电视监控。
   第九节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1987年5月前,道路交通安全南交通局管理,6月,县公安局接管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设车辆管理站,下设县城、渣津中队。1991年,更名为修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997年,成立公路交通民警巡逻队,与交警大队合署,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巡逻。1998年后,增设黄港、三都、杭口、山口、白岭、宁州中队和事故处理中队、交通指挥中心。2003年4月,成立畅通工程领导小组,2006年,成立创建平安畅通领导小组,为管理交通秩序临时领导工作机构。2008年,交通警察大队更名为交通管理大队,有民警54人,交通协管员30人。
   管辖范围与设施 2008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直接管理的公路有省道5条(柯龙线、修铜线、辽南线、万黄线、武修线)、县道11条、乡镇公路27条、专用公路7条、县城城区道路。配合管理的公路有武吉高速公路修水境内段。
   20世纪90年代,在县城山谷饭店门口设置交通指挥岗亭,在县城主要街道安装人行道护栏,规划交通标线。2004年,在县城衙前路、站前路、沿江路、凤凰山路、宁红大道等9个路口设交通电子警察,实行道路交通秩序智能化管理。
   机动车管理 1986年,修水县有登记的机动车513辆,其中大型汽车246辆,小型汽车47辆,农用车211辆,摩托车9辆。至2008年,有机动车78000辆,其中大型汽车926辆,小型汽车5359辆,农用车2804辆,摩托车68911辆。
   1986 - 1990年,汽车、摩托车(不含轻便摩托车)、方向盘式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的注册登记、检验、核(换、补)发号牌和行车执照,由九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1991年,拖拉机及驾驶员管理委托农机部门管理。1994年,摩托车管理权下放县交警大队。2001年,农用运输车及驾驶员由交通局管理。
   1986 - 2003年,机动车辆年检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负责,修水县所有车辆一律到九江市或指定地点年检。2004年,宏远驾校引进一条检测线,市交警支队派员到修水进行车辆年检,县交警大队协助。对大小客车和春运机动车辆开展安全技术检验,杜绝病车、报废车、非法拼装车、非法改装车、来路不明的黑车上路行驶,预防和杜绝因机械原因引发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对登记注册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的每年检验1次,达到和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的每年检验1次,达到和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的每2年检验1次,达到和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达到和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达到和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其他机动车辆每年检验1次。
   [=此处为表格(1986 - 2008年机动车保有量)=] 驾驶员管理 1986年,修水县有登记的机动车驾驶员2609人(女性9人),其中汽车驾驶1020人,摩托车驾驶1376人,其他车辆驾驶213人。至2008年,全县有登记的机动车驾驶员88739人(女性2152人),其中汽车驾驶34540人,摩托车驾驶49536人,其他车辆驾驶4663人。
   驾驶员年审由九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负责。1987 - 2001年,驾驶员要随身携带统一制作的“九江市机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考核记录卡”备查,记录卡记录驾驶员参加安全学习小组学习、安全驾驶评比竞赛和驾驶员年度审验等内容。2001年10月起,对违章驾驶员实行磁卡扣分制度,与市车管所驾驶员系统和勤务中队微机联网,对驾驶员实行动态与静态管理相结合。
   交通秩序管理 1987年以来,交警长期坚持路检路查,对各种车辆和驾驶员检查驾驶执照、牌照、行车执照,查处违章违法行为。根据不同季节的特点和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开展固定与流动、白天与夜晚相结合的巡逻、检查,县每年开展l -2次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如县城客运车辆“以路代库”整治。2001年全面取缔县城“拐的”(正三轮摩托车)载客。2003年整治农用运输车载客。
   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 1991年,县交警大队设立秩序股,配备交通事故处理专用车、现场勘查包、照相机、摄像机等工具。2002年,配备事故施救专用车,开通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系统。2007年,投资22万元建交通事故处理中队办公楼,内有技术室、物证室、法医室、接待室、调解室、速裁法庭等。
   1986 - 2008年,全县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118起,死332人,伤995人,直接经济损失267. 23万元。1991年4月30日,县汽运公司谢某驾驶江西36-30453号客车载38人开往九江,行至柯龙线97km +366m处,与县粮食局车队夏某驾驶的江西36-30085号货车相撞,翻人修河,死12人,伤10人。1998年6月1 1日,山口镇周某无证驾驶厢式农用车从复原开往县城,行至山口至复原公路摇钱树路段翻人路下40米河中,当场死亡8人,伤12人。
   [=此处为表格(1986—2008年交通事故4项指标)=] 交通安全宣传 1996 - 2000年,每年开展1次“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1996年4月,活动主题为“维护交通安伞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1997年3月,活动主题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1998年4月,活动主题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预防交通事故”;1999年4月,活动主题为“普及农村交通法规常识,提高农民交通安全意识”;2000年9月,活动主题为“唱好主旋律,打好主攻仗”。之后,根据公安部统一规定将宣传周活动改为每年9月进行。2005年始,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五进”活动。2006年,县城开展3次“彬彬有礼过马路”集中宣传活动。
   平安创建与畅通工程 2000年,在马坳镇游塅村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村试点工作。2002年,公路沿线创建交通安全村3个、交通安全学校11所。2003年,在道路主干线开展创平安大道、在县城开展创畅通工程示范街活动。至2008年,全县有95个道路沿线交通安全村,8个安全社区,10个交通安全宣传单位和146所交通安全宣传学校。
   2003年4月,启动城市道路畅通工程,年底通过公安部、建设部验收达到D类城市三等水平。2004年,达到D类城市二等水平。2006年,启动创建平安畅通修水活动。修水定为全国创建平安畅通试点县。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为重点,拓展警政、警校、警民联动渠道,深化“五进”活动。2008年,通过公安部、建没部、交通部等六部委验收。
   第十节消防监督 1987年3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县公安局消防科和武警修水消防中队建立消防业务学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消防巡查检查、消防安全警示、火灾隐患督促整改、消防器材管理维护、值班备勤、公开办事等12项制度。消防监督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建筑消防设施为重点,每逢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段进行全面大检查。每逢“11·9”消防日,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宣传。1995年,确定二级消防重点单位27个。1996年8月,成立武警修水公安消防大队,接受市武警消防支队和县公安局双重领导,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能。1998年9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将消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对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的建筑工程,严格按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审核,未经审核不准施工,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准投入使用。2002年11月,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班,有70个单位的125人参训。2003年,确定二级消防重点单位72个,各重点单位设5 -7人的应急小分队,36个乡镇设义务消防队。同时将50家加油站和21家液化气站纳入消防监督重点。2006年,对全县小宾馆、小网吧、小歌厅、小发廊、小作坊、小旅馆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配置市政消防栓,县城重点单位配置灭火器,部分单位和居民小区设有室内消防栓、自动报警、自动喷淋等消防设施。2008年,消防大队有3吨东风水罐消防车2辆,8吨斯太乐水罐消防车1辆。县城有市政消防栓55个。

知识出处

修水县志

《修水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志书上起1986年,下至2008年,跨度23年。在这期间,修水县改革开放全面推进、社会生产力空前发展、经济总量连续翻番、城乡面貌显著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社会各项事业不断进步的沧桑巨变。志书真实、客观、全面地记述了这些变化,且在服从体例的前提下,突出修水地方特色,如“林业”“水利、电力”“蚕桑、茶叶”“老建扶贫、库区移民”等单独成卷,矿业也在有关卷章用足笔墨,充分体现了修水的产业特色和区域特点。诚传世之信史,一方之全书,对当今及后世将具有重要的启发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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