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修水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6432 |
颗粒名称: | 第五章 驻县武装 |
分类号: | E27 |
页数: | 2 |
摘要: | 第五章 驻县武装 2008年,驻县武装有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修水县中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修水县公安消防大队。2008年在编官兵38人,其中干部3人,战士35人。二人通过驾驶证得知失主是修水县义宁镇人,主动将钱物送到失主家中。在三都镇扑灭山林火灾时,连续奋战28小时,取得灭火胜利。1987年3月11日,及时扑灭修水茶厂职工宿舍发生的火灾,保住厂房不被大火焚烧,避免经济损失100多万元。2007年12月14日,成功扑灭修水县福星竹木有限公司仓库特大火灾。同时,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加强全县消防安全管理,特别是加强对二级消防重点保护单位的监督检查。 |
关键词: | 武装;武装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