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驻县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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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修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6432
颗粒名称: 第五章 驻县武装
分类号: E27
页数: 2
摘要: 第五章 驻县武装 2008年,驻县武装有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修水县中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修水县公安消防大队。2008年在编官兵38人,其中干部3人,战士35人。二人通过驾驶证得知失主是修水县义宁镇人,主动将钱物送到失主家中。在三都镇扑灭山林火灾时,连续奋战28小时,取得灭火胜利。1987年3月11日,及时扑灭修水茶厂职工宿舍发生的火灾,保住厂房不被大火焚烧,避免经济损失100多万元。2007年12月14日,成功扑灭修水县福星竹木有限公司仓库特大火灾。同时,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加强全县消防安全管理,特别是加强对二级消防重点保护单位的监督检查。
关键词: 武装;武装队伍

内容

第五章 驻县武装 2008年,驻县武装有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修水县中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修水县公安消防大队。
   第一节武警修水县中队 建制 1982年6月,修水县公安局武装民警中队改编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江西省总队九江市支队修水县中队(简称县武警中队)。2008年在编官兵38人,其中干部3人,战士35人。
   队伍建设 县武警中队围绕“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十”的主题,深入开展政治工作,官兵政治素质不断提高,部队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坚持“抓训练、促管理、重安全、保中心”的工作方针,部队军事技术不断提高。在军事训练和战备执勤工作中,从未发生过任何事故,各项训练成果位于全市武警部队前列。2007年3月,中队长卿四平和战士丁辉保在执行武装押解任务返回途中,经武宁杨洲大桥时拾得1个灾包,内装现金2万余元、手机1部、驾驶证1个,还有银行卡3张,卡内存款9万余元。二人通过驾驶证得知失主是修水县义宁镇人,主动将钱物送到失主家中。1999 - 2006年,县武警中队先后6次被省武警总队评为基层建设先进单位。
   警务勤务 执勤维稳县武警中队担负县看守所的外同武装警戒任务,防止犯罪嫌疑人脱逃,制止犯罪嫌疑人行凶、破坏、骚乱和暴乱,防范和打击犯罪分子袭击执勤日标、劫夺犯罪嫌疑人等犯罪活动;协助看守所预防和处置灾害、事故,确保执勤目标绝对安全;严抓警戒执勤,配合公安机关和友邻部队慑止、平息社会性事件;协助县公安局担负临时性的武装押解、武装拘捕、武装追逃以及武装巡逻和警卫任务;根据上级和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的指示,在处置反恐怖事件中担负突击队任务。执勤哨兵切实做到“站岗1分针、安全60秒”,确保执勤目标的绝对安全。2005年被市武警支队评为正规化执勤一级中队。2006年中队一号哨位被市支队评为优秀哨位。多次圆满完成地方重大节日的城市武装巡逻、重要会议的警卫执勤、武装押解刑犯等各项任务,出动兵力共600余人次。
   抢险救灾接受地方政府统一指挥,参加抢险救灾行动。2003年,先后4次投入到县城凤凰山、三都镇、大桥镇、溪口镇等地扑灭山林火灾,共出动兵力55人次。在三都镇扑灭山林火灾时,连续奋战28小时,取得灭火胜利。2004年先后3次派兵到白岭、黄港、四都3镇参加扑灭山林火灾战斗。2008年春冰雪灾害时,先后3次派兵到修水大桥铲除积雪冻冰,维护公路交通安全。
   第二节武警修水县公安消防大队 建制 1982年10月,修水县公安局消防中队改编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修水县消防中队。1996年8月,根据公安部规定,经省公安厅批准,成立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修水县公安消防大队,为正营级单位,接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九江市公安消防支队和县公安局双重领导。原消防中队为大队下属单位,,2008年全队官兵25人,其中干部8人,战士17人。
   队伍建设 县消防大队始终按照“抓训练、促管理、重安全、保中心”的工作思路,坚持政治教育,狠抓技术训练,严格内部管理,部队始终保持紧张有序的良好状态,在执勤灭火、抢险救援和平时训练等工作中,从未发生过任何事故。1999年3月,被省公安厅记集体三等功。是年4月,在实施军队基层建设纲要工作中,大队和下属中队均被省消防总队评为先进单位;2000年和2001年,先后两次被省消防总队评为先进单位。2002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00 - 2001年度文明单位。2004年10月,取得全市公安消防系统岗位练兵竞赛团体总分第二名。2008年3月,被市政府授予全市公安消防部队先进大队称号。1999年5月,大队长邱亚新立个人二等功。2008年10月,战士余文海在四川抗震救灾中立个人二等功。
   消防装备 至2008年,配备消防车3辆,其中3吨东风水罐消防车2辆,8吨斯太尔王水罐消防车1辆;配有起重气垫、开门器、堵漏器材、火场照明发电机组、水上救援器材、液压剪,双轮异向切割机等特种装备;还配有常规个人防护装备38套、114件。原驻扎地县城凤凰山路53号,1999年搬迁至城南工业大道85号新营区。
   灭火与抢险救援 1982年,县消防大队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设立“119”火灾报警电话,建立全天候24小时接警机制,及时出警灭火和实施抢险救援行动。1987年3月11日,及时扑灭修水茶厂职工宿舍发生的火灾,保住厂房不被大火焚烧,避免经济损失100多万元。2007年12月14日,成功扑灭修水县福星竹木有限公司仓库特大火灾。2000 - 2008年,共接火警369次,出动消防车380台次,出动警力2760人次,解救被困群众201人,疏散被困群众300余人,抢救财产价值1106万元。
   积极投入抢险救灾和社会救援。2006年4月4日,县城南门一街巷因暴雨造成下水道堵塞,几十户居民淹水被困,消防大队6名消防队员赶赴现场,冒雨奋战2个多小时将下水道疏通。是年7月22日,县中心幼儿园发现马蜂窝,大队5名战士在没有任何安全防护的情况下,冒着被螫伤的危险,将马蜂窝清除干净。2007年11月1日晚,省道修清公路63千米处山体塌方,塌方面积6000多平方米,泥土堆积6米多高,停置在路边的2台挖土机、2辆翻斗车和2名守车民工被掩埋,大队10名战士赶往救援,连续挖掘2个多小时,寻找到2位遇难民工遗体。是年12月1日,县城茶科所路段发生两车相撞交通事故,一名受伤司机被困在挤压变形的驾驶室内,消防官兵快速赶到现场,用液压扩张器破开乍门,及时解救失血过多生命垂危的司机。2008年5月,选派2名消防队员参加江西赴四川汶川地震灾Ⅸ抗震救灾。1986 - 2008年,全队抢险救灾和社会救援共出警2000多次。
   同时,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加强全县消防安全管理,特别是加强对二级消防重点保护单位的监督检查。

知识出处

修水县志

《修水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志书上起1986年,下至2008年,跨度23年。在这期间,修水县改革开放全面推进、社会生产力空前发展、经济总量连续翻番、城乡面貌显著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社会各项事业不断进步的沧桑巨变。志书真实、客观、全面地记述了这些变化,且在服从体例的前提下,突出修水地方特色,如“林业”“水利、电力”“蚕桑、茶叶”“老建扶贫、库区移民”等单独成卷,矿业也在有关卷章用足笔墨,充分体现了修水的产业特色和区域特点。诚传世之信史,一方之全书,对当今及后世将具有重要的启发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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