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修水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6429 |
颗粒名称: | 第二章 民兵 |
分类号: | E27 |
页数: | 4 |
摘要: | 第二章 民兵 按照平战结合要求,修水认真抓好民兵组织建设,不断加强民兵政治教育和军事训练,充分发挥民兵在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大作用。其中16 - 30岁的男性公民、16 - 25岁的女性公民,经审查批准编为基干民兵,从基于民兵中挑选18 - 22周岁的一部分人编成持枪的武装基十民兵。普通民兵只实行注册登记、人员统计,重点抓好基干民兵组织建设。是年全县民兵登记人数55214人,其中基干民兵12424人。基干民兵通过减员组编,组建为11个营,下辖67个连、470个排。1997 - 1999年,全面实行民兵工作调整改革。组建乡镇民兵应急分队36个,共760人。经省军区检查验收,评为民兵训练基地先进单位。 |
关键词: | 民兵 地方武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