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修水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6404 |
颗粒名称: | 第七节 组织代表活动 |
分类号: | D622 |
页数: | 2 |
摘要: | 1987年9月18日,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讨论通过《修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代表联系的意见》和《修水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分片包干联系接待代表分工》,建立县大常委会同县人大代表联系以及县人大代表同选民联系制度。1988年,县直以系统为单位,农村以乡镇为单位建立57个县代表小组。1990年,全县共建立省市代表联络组9个,县代表小组47个。1981年9月后,县人大常委会不定期召开代表联络工作会和代表小组负责人会议,印发常委会《公报》、人大会会刊等资料,互通情况,交流经验。同时,县人大各代表小组、各乡镇人大不定期组织县乡镇人大代表调查视察,关注和促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
关键词: | 人民代表大会 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