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修水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6388 |
颗粒名称: | 第五节 信访工作 |
分类号: | D2 |
页数: | 1 |
摘要: | 1986年成立人民来信来访办公室。1986 -1990年,信访工作的重点是落实“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冤假错案,至1990年,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共5638件次,其中来信3105件,来访2533人次。1991年,提出信访工作创无集体上访、无越级上访、无积累信访“三无”目标。1996年始,县、乡镇领导接访日由每月1次改为2次,并建立县、乡镇和部门信访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2000年,领导接待日改为每月3次。2001年,增加县党政领导下访日制度,同时将接待日提高到第周四1次,完善律师陪同接待和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轮流参与接待制度。县直公安、建设、供销等10个单位实行领导接待日制度。2007年,信访工作纳入日标管理考评和公务员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 |
关键词: | 地方组织 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