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修水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6352 |
| 颗粒名称: | 第六节 党组 |
| 分类号: | D2 |
| 页数: | 1 |
| 摘要: | 1986年,由市委批准成立党组的单位有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县政府、县政协,由县委批准成立党组的单位有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经委。1993年,县公安局撤销党组组建党委。2005年始,组建党组的单位逐步增多,至2008年,先后有县发改委、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劳局、建设局、环保局、规划局、计生委、文广局、水保局、蚕桑局、移民办、工业园服务局、房管局、旅游局、商务局、修水报社、总工会、工商联20个单位由县委批准组建党组。条管单位国土资源局由其上级党委批准组建党组。 |
| 关键词: | 地方组织 党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