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修水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6349 |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县委工作机构 |
| 分类号: | D2 |
| 页数: | 3 |
| 摘要: | 各届县委工作机构根据上级要求,结合自身管理和政权建设需要适时设置和调整。县委工作部门,2008年合署、下设及归口管理的副科级以上单位有:县委县政府信访局、政策研究室、县委督查室、党史办公室、县委机要局、国家保密局、档案局、接待办公室、县委机关大院事务管理中心。1985年3月,成立机要科,正科级机构。1989年5月,对台工作办公室明确为正科级机构;9月,恢复成立档案局,正科级机构,与档案馆合署。1991年8月,对台工作办公室更名为台湾工作办公室。2006年2月,成立接待办公室,正科级事业单位。1995年6月,恢复老干部局。2008年11月,成立党员电化教育中心。1996年1月撤区并乡,区工委撤销。 |
| 关键词: | 地方组织 工作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