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修水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6345 |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县党代表大会 |
| 分类号: | D2 |
| 页数: | 2 |
| 摘要: | 党员代表由县委按全县党员总数确定总额并按一定比例将名额分配到各基层党委,由基层党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反复酝酿候选人,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代表产生后报县委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符合党章规定者,代表资格有效;不符合党章规定者,当选资格无效,由原基层党委补选。1986 - 2008年,修水县共召开6次党代表大会。大会强调了今后5年修水要全面告别贫困,奔向富裕,彻底抛弃愚昧,走向文明。第十五次代表大会2006年6月24 - 26日举行。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358名,列席代表95名。大会审议并通过《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县第十五届委员会委员40名、候补委员8名。 |
| 关键词: | 地方组织 党代表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