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司法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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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修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634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司法改革
分类号: D033
页数: 1
摘要: 1998年7月,按照全国刑事侦查工作会议要求,改革刑事案件侦查预审分设体制,刑事案件从侦查到预审结案统一由刑侦部门完成。根据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犯罪案件多发的态势,成立经济侦查大队,加强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2003年,在110报警服务台和技防报警系统的基础上建立公安信息网和指挥网,形成各警种统一指挥、分工合作、密切协同、快速反应的作战能力。对依法应立案而侦查机关未立案的案件,责成侦查机关立案。从1996年起,执行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改变刑事案件庭审由法官主审讯问被告人的审理方式,改由检察官、辩护律师讯问被告人,法官居中裁判。
关键词: 政治制度 民法建设

内容

侦查制度改革
   1998年7月,按照全国刑事侦查工作会议要求,改革刑事案件侦查预审分设体制,刑事案件从侦查到预审结案统一由刑侦部门完成。根据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犯罪案件多发的态势,成立经济侦查大队,加强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2003年,在110报警服务台和技防报警系统的基础上建立公安信息网和指挥网,形成各警种统一指挥、分工合作、密切协同、快速反应的作战能力。
   检察制度改革
   1989年,改革刑事案件检察制度,改变刑事案件“侦、捕、诉”由刑侦部门“一统到底”的做法,刑侦部门负责案件侦破与结案,批捕、起诉由检察机关决定。1994年,县检察院经济检察科升格为反贪污贿赂局,加大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打击力度。2002年建立批捕、起诉、反贪、法纪、监所、控中责任制,将法律监督贯穿于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全过程。对依法应立案而侦查机关未立案的案件,责成侦查机关立案。发现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坚持抗诉或提请抗诉。对看守所、拘禁所、拘留所的检察,由原来的“走访式”改为“驻所式”。加大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和超期羁押的监督力度,杜绝脱管、失控现象。
   审判制度改革
   从1996年起,执行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改变刑事案件庭审由法官主审讯问被告人的审理方式,改由检察官、辩护律师讯问被告人,法官居中裁判。1997年5月15日审理朱××抢夺案,按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审理,由控辩双方举证,合议庭在庭审中起组织指挥作用,始终保持中立,真正做到先审后定,充分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1998年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改法官包揽取证的方式为“谁主张,谁举证”,完全由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司法行政改革
   1986年,县司法局设立法律顾问处和公证处,分别承担法律事务代理和办理公证业务。1989年,改革律师管理体制,改全部公办为公办和民办并存。1993年,法律顾问处更名为律师事务所,实行民办与公办律师事务所脱钩。建立律师T作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民主管理机制,形成以合作制为主体的新体制。律师事务所推行不要国家编制,不要国家经费,自愿结合、自收自支、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二不、四自”发展模式。2000年,设立县法律援助中心,依照司法部制订的《法律援助条例》,为农民工、礼会弱势群体和危困企业提供免费法律援助。

知识出处

修水县志

《修水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志书上起1986年,下至2008年,跨度23年。在这期间,修水县改革开放全面推进、社会生产力空前发展、经济总量连续翻番、城乡面貌显著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社会各项事业不断进步的沧桑巨变。志书真实、客观、全面地记述了这些变化,且在服从体例的前提下,突出修水地方特色,如“林业”“水利、电力”“蚕桑、茶叶”“老建扶贫、库区移民”等单独成卷,矿业也在有关卷章用足笔墨,充分体现了修水的产业特色和区域特点。诚传世之信史,一方之全书,对当今及后世将具有重要的启发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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